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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事不能做
文/辽宁大法弟子 纯善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菜市场的风波

去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我去送小孙女上学。回来的路上,路过菜市场,先买一些菜,然后走到卖肉摊位,准备买几斤肥膘。买肉的人比较多,我咨询了价钱后,准备买十元钱的肥膘,于是从包里拿出二十元钱,因包里没有十元的钞票,对卖肉女主人说:“姐妹,给我称十元钱的肥膘。”随手把二十元钱递给了卖肉的女主人。

卖肉女主人应声答应,很利落的给我称了十元钱的肥膘递给了我,我手拿着肉,等着她给我找回十元钱,可是卖肉女主人迟迟没有反应。这时我说:“姐妹,你还得找给我十元呢。”卖肉人马上就翻脸了,并说:“你给我十元钱,我还找你什么钱哪?”我说:“我给你的明明就是二十元钱,你怎么说是十元钱呢?”我们争来争去的没有结果。

这时脑海里浮现师尊的教诲:“我主要提出点要求:希望大家在今后的修炼当中,把自己当成一个炼功人,真正修炼下去。”[1]想到这,我如梦方醒,是啊,我是修炼人,怎么能为了十元钱,和常人争得不可开交呢?师尊不是教导我们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遇事要为他人着想吗?大清早的因为十元钱,在这和常人争吵,耽误了学法的宝贵时间多不划算。再说不也影响了他们夫妻卖肉吗?天这么热,肉卖不出去不得坏了吗?那得多大的损失呀,他们做买卖也不容易。偶然是不存在的,也有可能是在哪一生一世我欠人家的钱,慈悲的师尊巧妙的安排,让我用这种形式还了。

想到这,我豁然开朗,心情愉快,乐呵呵的对卖肉女主人说:“姐妹,咱俩不用因为十元钱在这争吵了,钱不常花,人常在,还影响你们卖肉,我想你们也不是存心想多占十元钱便宜,只不过是买肉的人多,说话,打唠的忘记我给你多少钱了,这钱我也不要了。因为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师尊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所以我不能因为这点钱,影响你们卖肉。”然后我告诉他们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有福报的。

我的话音刚落,周围的人就有人说:“她是学法轮功的啊,那她不能说谎,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他们不占便宜。”听到世人对法轮功的赞扬,我心里感到非常欣慰,同时也为自己今生能成为一名大法弟子感到无比自豪。

假事不能真做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同学家办事。我们聊了几句话后,他就说:“我家买的榨汁机上的压盖坏了,我和商家联系后,商家又给我免费邮来一个新的。”

然后他很利落的就把坏的那个压盖拿出来,对我说:“老同学,这个压盖可爱坏了,你用手机把这个压盖拍照下来,发给商家,也和他们要一个,留着备用,这一个压盖三十多元钱呢。”同学知道我家也买了一台同样品牌的榨汁机,款式一样。

听到他的这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心想:常人就是常人,正象师尊讲的那样:“现在国内无论国营企业或其它企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极其特殊。在其它国家,在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一种现象,所以在利益上矛盾显的特别尖锐,勾心斗角,为一点小利争斗,发出的思想、使出的招术都很坏,做好人都难。”[1]

想到师尊的法,我淡淡一笑说:“不行啊!我是干啥的你不知道吗?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是有严格的心性要求的,我得按照大法师父的法去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我家榨汁机的盖子没坏,怎么能偷梁换柱呢?这不是造假吗?这可不符合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啊,我要这样做了,大法师父会伤心的啊!”他说:“你竟扯,你师父在哪呢?”我说:“大法师父时时刻刻都在我身边,你想什么,做什么,师父都知道。”

我接着说:“你的好心我知道,但是我劝你,你虽然没有修炼法轮大法,你也要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做一个好人,真、善、忍是宇宙的大法,是衡量好与坏的标准,一个人好与坏就是用他来衡量的啊!”

听完我的这番话。他说:“是啊,这么多年你修炼法轮大法,从你的言行中,同学们都感受到了法轮功的美好,以后我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高兴的说:“那你可有大福报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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