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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法轮功学员张丽香在迫害中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大安市安广镇法轮功学员张丽香,二零一五年八月被警察绑架威胁,昏迷不醒、医生诊断脑出血,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再次出现脑出血症状,送去医院抢救无效,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张丽香看见婆婆马凤仪修炼法轮功变得善良、忍让并且身体健康,约在二零一一年张丽香也走入修炼。炼法轮功后,张丽香身体健康,乐观开朗,正值善良,能吃苦。

二零零七年,张丽香的婆婆马凤仪因为发放法轮功资料,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张丽香的丈夫承受不住压力,二零零九年就去世了,给张丽香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她一个人含辛茹苦,供儿子上大学,靠给几个高中学生做饭维持生活。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推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张丽香顺应天意,用真名实姓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希望法律能彰显正义、还法轮功清白与公道。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多,大安市安广镇派出所所长宋有文、警察张洪彪、闫海啸打电话骚扰张丽香,让她去派出所一趟,张丽香说没时间,还得给学生做饭呢,警察闫海啸说下午必须到派出所去一趟,关于“诉江”的事。当时就给张丽香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当天下午,安广镇派出所所长宋有文,警察张洪彪、闫海啸突然闯进张丽香家,绑架了她。在警车上她就昏迷不醒,警察只好把她送去安广医院抢救,医院诊断是大脑深层出血,直到下午五点多一直昏迷没醒。在医院里,警察不管她的死活,还拿着手机录像。最后由家属把她送到白城市医院抢救。

一个多月之后, 张丽香从医院回到家,身体有了一些恢复后,勉强给几个高中学生做饭,以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婆婆马凤仪在耿继秋家无故被绑架。二零一八年二月份,马凤仪被秘密非法开庭,被非法判三年缓刑五年,并非法罚款五千元。对这个被迫害的困苦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年龄已经七十六岁的婆婆马凤仪不忍拖累儿女,顶着被判刑的巨大精神压力,每天到外面捡点废品艰难的维持生活,境况非常凄惨。

面对生活的艰辛,亲人的痛苦,张丽香每天战战兢兢的生活。在精神压力和生活艰难双重压力下,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张丽香再次出现脑出血,再也没有醒过来,撇下了未成家的儿子,七十多岁的婆婆和自己年迈的双亲,在被迫害中离开人世。


参与迫害的电话:
原安广镇派出所所长 宋有文:13630762288
闫海啸:15844652656
张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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