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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朱同桂被非法关押十四个月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朱同桂被绑架、非法关押十四个月。

朱同桂(朱同贵),男,今年四十五岁左右,青岛某大学毕业,家住临沂市郯城县码头镇桑庄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他流离失所至今,身份证被扣押,一直无法找工作。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朱同桂和哥哥朱同朝,在临沂市兰山区租住房内。临沂市兰山区国保警察刘合磊等人与西郊派出所警察强行用铁棍撬开他们住处的天窗爬墙入室,在没穿警服、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及证件的情况下绑架了兄弟二人,这些警察将他们家中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

在此过程中,警察手持铁棍出言威胁俩人,并拿枪抵在朱同朝的头上。当晚,朱同桂和哥哥朱同朝被带到兰山派出所非法审讯,派出所刘姓所长指挥下属对朱同桂强行采血、拍照,并打骂侮辱。

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朱同桂、朱同朝被非法押送至临沂市看守所(河东区重沟)。对朱同桂进行了非法拘留、拷问,出言威胁并指使犯人对他毒打。朱同桂被分到了二大队,狱警徐培森和一个姓王的狱警私自用刑,让朱同桂戴脚镣,手铐穿过腿间被铐住,让其直不起腰,关小号。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在关押期间,家人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后来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应该直接回家,但却被临沂市国保劫持到一个私设的黑监狱(洗脑班),家人多次前去询问无果。黑监狱负责人苏伟对朱同桂动用私刑:熬大鹰三天三夜,有多人看守,晚上不让睡觉。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家人与律师去黑监狱门口看望朱同桂,遭到黑监狱负责人苏伟的强烈阻拦,并强行拍照。家人与律师强烈要求苏伟出示合法证件及手续,苏伟没有出示,声称自己是干活的,并且出言威胁、骂人、扭打律师,阻止律师进行会见。

在被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卷的情况下,刘合磊、孙德强等人滥用职权仍然拒不放人,并继续罗织罪名进行构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王玉刚,对国保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予依法监督,还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底对朱同桂提起公诉。

现朱同桂已被非法关押十四个月之久,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家中有年近九十岁高龄的老母亲,也在朱同桂被绑架时受到了惊吓,之后便身体一直不好,卧病在床无法下榻,生活也不能自理。

针对相关违法人员苏伟、刘合磊、孙德强、王玉刚、徐培森、派出所刘姓所长等人的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 、故意伤害 、虐待监管人、徇私枉法、诬告陷害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家人已提出依法控告!

相关办案人员:
临沂市兰山区国保警察:刘合磊(13953953278)、孙德强;
临沂市洗脑班主任:苏伟, 15953900616 办公室:0539-2023610;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王玉刚;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孟宪菊 0539-8076681 ;15666190018;

临沂市公检法执法人员信息:
一、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邮编:276000;
1、法院院长:王胜, 0539-8965801、17605390077;
2、副院长:马志晓,0539-8965802、15666190007;
3、副院长:赫中勇, 0539-8965805、15666190009;
4、副院长:李培青, 0539-8965806、15666190011;
5、副院长:刘西刚, 0539-8965807、15666190017;
6、纪检组组长:张秀军, 0539-8965808、15666190013
7、诉讼中心主任:张朝霞, 0539-8965809、1566190016。
8、审判委员会委员:杨继秀, 0539-8965810、15666190020
9、办公室主任:卢海涛, 0539-8965811、15666190012
10、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永涛, 0539-8965812、15666190079
11、刑事法官:李相元 0539-8321989、15666190209
12、刑事法官:王琴 0539-8321879、15666190118
13、刑事法官:孟宪菊 0539-8076681 15666190018;
14、刑事法官:王建军 0539-8321279
15、审判员:王荣华,13969980064,15666190208,办公室:0539-8223512,0539-8320511;
16、监察室:曹瑞琪 15666190106

二、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邮编:276000;
1、苏波,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2、董金伟,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3、王明文,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4、刘坤岘,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5、郭英亮,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6、王玉刚,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高级检察官

三、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山东省临沂市考棚街7号区公安局。邮编:276000。
1、刘洪义:兰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兼任兰山区610办公室副头目。13969958065; 0539-8379139
2、褚延山:副所长0539-7305720; 18553977123
3、刘合磊:13953953278;
4、朱波;
5、孙德强;
6、苏伟,临沂市洗脑班主任,分管临沂市洗脑班迫害,15953900616 办公室:0539-2023610 副主任:陈军 1505392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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