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巴彦县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洪珠、武桂芝、范淑芬,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遭依兰法院非法庭审,现在得知,分别被非法判刑九年、八年、七年,已经被劫持到监狱。 张洪珠,男,七十二岁,原中医院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巴彦县政法委伙同公安局、兴华派出所给张洪珠老人打电话说社保局让老人去采集指纹,老人之前已经按过了,老人以为不合格,让儿子开车拉他去社保中心,他儿子说放假了社保不能上班,老人说打电话让去。 当他们到社保中心一看警察在那,老人明白了,说,他们这不行骗吗。他们问老人在哪住,他儿子说在老人姑娘家住。警察把老人钥匙抢去,非法把老人抓捕,去老人姑娘家搜查,看没有老人的衣物,又让老人住的楼物业调监控看老人住哪单元,物业帮调监控找到老人住的单元,警察非法把老人的东西抄走。 张洪珠被非法关押在巴彦县看守所。十月二十四日,兴华派出所又到张洪珠家拆锅(卫星接收天线),又非法把家里翻一遍。 武桂芝,女,七十三岁,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兴华派出所警察绑架。范淑芬(女,七十岁)当时去武桂芝家,也遭兴华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一看守所。 巴彦县法轮功学员高福治十一月九日晚六点左右,在家中被兴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巴彦县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法轮功学员范淑芬、张洪珠、高福志、武桂枝在依兰县法院被非法庭审,当庭没有公布庭审结果。庭审后,张洪珠被劫持到依兰看守所、范淑芬被劫持到哈尔滨鸭子圈看守所关押至今。武桂枝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高福志被冤判三年,勒索性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劫持到双鸭山监狱迫害。 武桂芝二零一九年二月份被非法判刑八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范淑芬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张洪珠被非法判九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 巴彦县政法委: 书记李彦国57518733、15546017777 610主任栾和峰13936478111、15084686666 巴彦县公安局: 局长刘畅0451-- 57522707、17390616789 政委刘忠 0451--57522626、13903662071 国保大队: 队长于海燕 0451--57510035 13634803322 副队长程淑媛0451--57510035 13194510567 兴华派出所: 所长赵权0451-- 57522300 手机 13945199966 教导员严志启 0451--57522110 手机 13604816858 副所长李国强0451--13936051911 警察 刘庆权 0451--18249154157 警察 刘天浩0451—13945032345
巴彦县检察院: 院长赵华锋 13936636677 侦察监督科科长石大勇 15046022567 公诉科科长王树海 15546626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