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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给一千元钱存款后
文/大陆法轮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

多给一千元钱存款后

一九九七年九月,那时我刚刚修炼法轮大法不久。一天,我去农村信用社给我娘取存款,当取出钱时,一看一捆是存入的三千元钱,有几个零散的可能是利息,还有十元钱的一捆共一千元。那时不象现在,没有电脑打清单,想那一千元钱是多给了,利息没有那么多。但又不敢问,虚荣心爱面子怕人家笑话不会算数,就拿回去算一算吧。

当走到院子里,遇见同院一位大娘(同修),我与她说明缘由,到大娘家一算,正好多了一千元。大娘问你准备怎么做?我说退回去。大娘说:“退回去吧!我们炼法轮功的就应该这样。”

当到信用社时,这三个营业员正在结账,也发现少了一千元钱。我说明来意,他们感激的说:“今天可遇见好人了,要不我们三个就得掏腰包赔,太谢谢你了!”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的师父教我们不要占便宜,不是自己的不去争也不要,做事要为他人着想,我今天是炼法轮功了,我要不炼法轮功,不会这样做的,要谢就谢我师父吧。”

回到院子里,家属院的人都说我傻。的确,在没修炼法轮功的时候,我是做不到不动心的。以前在商店买东西售货员就是多给一角钱,也不吭声就拿走了,心想:是他给的,也不是自己拿的。可今天就不同了,我修了法轮大法,不能得不该得的东西,不能给他人增加痛苦,师父要我们做事为别人考虑,我要是拿了那一千元钱,营业员就得拿自己的钱补上,这会给别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呀!说实在的,我那时一年的工资才七百元,那一千元是我一年半的工资,确实诱人,要是过去,我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感谢法轮大法给了我指路灯,我情愿当这种利己利人的傻子,觉的很值,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大法。

最认真最负责的老师

我是一名教师,在工作中时时按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任劳任怨,领导分配什么活从来不挑,也不和他人去争,别人抢着干的事情我后退,别人不愿干的事情我干。

现在社会上不良习气成风,可以说医没有医德,师没有师德,吃喝卡拿比比皆是,习以为常。比如:家长为了让老师督促孩子学习或给孩子找个好位置,请客送礼,过去我心安理得的接受了,炼功后,我时时事事对照大法的法理做,师父要我们在什么环境都得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遇到这种事我尽量的推脱,确实推脱不掉的,就想办法补回去,如:利用节假日补课不收钱,或给学生打饭卡钱,总要想方设法把钱补回去。

有一次,我刚下课走出教室门,一位衣着打扮很普通的妇女,就上前握住我的手说:“我是某某某家长,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老师多关注孩子,”说着就往手里塞钱,这是一位外地家长,无非是让老师多督促孩子,我说啥也不要,我说:“教书育人是我的天职,关心照顾学生是我的义务,我也是家长,你的心思我能理解。”硬把钱退回给家长。可谁知那个家长又给我买了件毛衣,没办法收下了(不收他们拿回去也穿不来,白浪费钱,家长会不高兴的),但我又不能白拿学生的东西,再说还给人家增加了负担,怎么办呢?后来,我给学生在专卖店买了件上衣,才心安了。

给学生订学习资料,我从不拿回扣,也从来不打听学生家长是干什么的,不管家长是什么阶层的,我都一视同仁的对待学生。想到每个人都有自尊心,所以我从不说学生好坏,不认为学习好的就是好学生,学习不好的就是坏学生,要看他们的本质,用孩子们的优点帮助改变他们的缺点,不歧视成绩差的学生。在去年历届学生聚会时,学生都感激的说:“您是我们遇见的最认真最负责的老师,既在学习上严格要求我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老师又严格要求自己,老师做的事(指炼法轮功)我们理解,肯定没错。”在座的同学都三退了。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因有大法的指导,是大法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一点感悟,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当日前一篇文章: 守住善念 弟弟终得福报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不做“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