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消息,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五月中旬,吉林省检察院“以案肃纪、廉洁从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杨克勤谈到了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案件还称,一定要下大气力整改,务必使铁规生威、‘高压带电’。”言犹在耳,他却翻身落马了! 据官方简历,杨克勤出生于一九五七年十月,安徽临泉人,一九九四年由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调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之后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了18年,历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等职,二零一二年一月,杨克勤离开中央政法委,调任中共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次月出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 担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杨克勤操纵、指挥吉林省及下辖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因被非法起诉而遭到法院冤判案例。据《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和《2017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显示,仅二零一八上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非法判刑有19人次,仅二零一七年被非法起诉、冤判就有100人次,即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合计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非法判刑就达119人次。 据明慧网资料搜索显示,杨克勤在任职时因推动、操纵下辖的检察院恶意起诉法轮功学员,造成多起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后在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案件。案例如下: 1、吉林省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刘淑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榆树市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长闫国辉和管瑞川从山东绑架、构陷,被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冤判三年,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晚八点五十分含冤离世。 2、吉林省农安县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霍润芝,二零一六年三月被非法抓捕、被检察院恶意起诉、诬判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监狱医院救护车送回家时,已神智不清,身上多处伤疤,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3、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张平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被绑架,后被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长春女子监狱遭到严重迫害。张平出狱后病情加重,辽源市西安区泰安分局警察还经常上门骚扰恐吓,致使她病情急剧恶化,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去世。 这是杨克勤操纵下辖的检察院恶意起诉法轮功学员造成法轮功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案例,因篇幅有限,不一一列举。 杨克勤在调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之前,曾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了18年,曾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旧部,两人共事将近10年。杨克勤与周永康沆瀣一气,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推动了一场对信仰“真善忍”群体灭绝性迫害的人伦惨剧。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432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只是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善恶有报是天理,杨克勤被清洗,是他罪恶的报应。近年来,吉林省检察系统有数名官员落马。除了杨克勤、吴长智、谢茂田、姜洪涛外,还有长春市中院前院长宋利菲、张德友,及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敏等。 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赶快清醒,停止迫害,将功补过,为自己的未来负责,为自己的子子孙孙负责,别做中共替罪羔羊。 杨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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