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衡阳法轮功学员李宝珍,女,约67岁,湖南衡阳祁东县人;桂友云,女,80岁,湖南衡阳人;郑玉良,女,78岁,湖南衡阳人。三人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七时许,在湖南衡东县大浦镇集市向人讲真相、派发真相资料时,被一年轻人举报。随即大浦镇派出所来了四、五个公安警察,不由分说把正要吃早餐的桂友云老人的一碗米粉强行拿走。将三人带到该派出所。 其间三位法轮功学员还在耐心的向警察讲着真相,待分别作了相关简要笔录(问及姓名什么的)后,警察便用警车把她们押送到衡东县公安局进行迫害。 此前李宝珍、桂友云、郑玉良都曾被迫害。 李宝珍于1999年秋和另一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38天,被逼迫各缴纳2500元保证金后放回。2000年李宝珍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在新疆讲真相时又遭绑架,同样被勒索钱财。2003年9月,祁东县法院以李宝珍给法轮功学员教唱歌曲的“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非法判刑2年(以上明慧网均有报导)。由于长年关押,丈夫与其离婚,后大儿子病亡,小儿子还是个残疾人,李宝珍生活极度困苦。 法轮功学员桂友云老人被迫流离失所在外七年,遭湖南衡阳珠晖区苗圃派出所非法通缉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老伴摔了一跤造成脑溢血住院,临死前也不能见她一面。 法轮功学员桂友云、郑玉良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被白沙洲派出所四个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被衡东县公安局警察迫害(明慧网均有报导)。 这次衡东公安局对她们三人分别隔离坐铁椅子审讯,搜走桂友云的“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李宝珍被迫将“优待证”从窗户扔掉。警察还采取各种手段诱骗她们签字,并以送她们回家为由,伙同苗圃派出所警察到郑玉良家抄走真相资料约一百余份,真相扇子六十多把。 事后苗圃派出所又不断骚扰桂友云老人,为她制定了“六不准”,限制老人人身自由。 截至发稿之日,李宝珍还没回家。听桂友云、郑玉良两位老人说李宝珍可能被衡东公安局拘留(具体迫害情况待查,后续将跟踪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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