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我叫柯桂兰,女,六十一岁,自修炼法轮功至今已有二十一年了。我曾多次被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沿江工业开发区(现江北新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零七年三月份,我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大厂区葛塘派出所绑架,警察在抓我时,把我的肋骨打断了,叫我的丈夫送我去医院治疗,医药费自理。 二零一四年夏天,江北新区国保大队教导员周国义带一帮警察闯到我家,把我绑架送去洗脑班,强制洗脑一个月。二零一五年被送去检察院起诉;二零一七年法院开庭,没有结果。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法院开庭没有几分钟就对我宣判一年徒刑,给我戴上手铐脚镣劫持到南京女子监狱十一监区。 在狱中,狱警对我进行强行“转化”,逼我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不写就叫犯人轮流折磨我,不准我睡觉,不准吃饱,上厕所受限制,逼我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天天逼我骂师父骂大法,还要被迫做奴工。 长时间的迫害,将我的身体整垮了。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我被送去南京明基医院抢救,心脏做了三个支架,血糖二十几,被送入重症病房,不准家属看护,在重病间还给我戴上脚镣。直到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冤刑期满,才在重症室把我交给我丈夫回家治疗,医院费用由自己付。 回家后,我全身水肿,生命危险,又被家人送去南京中大医院,住院十三天,现在还是不行。我原本炼功后身体很好,都是因为迫害才造成的。 我在南京明基医院费用是20760元,在南京中大医院费用是29890元。在监狱一年,我的养老金40520元被扣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