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一九年五月底,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法轮功学员周金莲被秘密劫持至湖南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周金莲被非法判刑三年。 周金莲的家属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反而承受了来自永兴县法院、公安局等单位的恐吓与刁难。 周金莲,女,今年五十一岁,永兴县一个普通家庭妇女,家住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沙子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悍然发动了一场针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善良的周金莲为了还民众知情权,多次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传递法轮大法好的福音以及三退保平安的讯息。 周金莲的善举遭到了永兴县公安局人员一次又一次的迫害。周金莲先后被非法拘禁于城关派出所、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永兴县看守所、郴州市梯子岭拘留所、郴州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周金莲。永兴县检察院派出了检察员彭志雄出庭支持对周金莲的非法公诉。永兴县检察院指控周金莲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十时许在永兴县鲤鱼塘镇赶圩期间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永兴县检察院还将永兴县公安局提交的关于周金莲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和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永兴县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的材料作为构陷的证据。 面对永兴县检察院的非法指控,周金莲坚持自己发放法轮功真相的行为无罪,要求依法无罪释放。 周金莲的辩护律师金晓鋆是由官方指定的。金晓鋆没有为周金莲作无罪辩护,其辩护意见是因周金莲有坦白情节提出对周金莲减轻处罚。金晓鋆系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所谓辩护完全是维护官方的脸面进行有罪辩护以及打着法律援助的外衣隐秘迫害周金莲。 永兴县法院法官曾永军、黎晓静、房春云、王亚云罔顾法律与周金莲的无罪自辩作出了(2019年)湘1023刑初9号刑事判决,以破坏法律实施为名枉判周金莲三年刑期并判处非法罚金一万元。 曾永军,男,永兴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系周金莲被构陷一案的一审主审法官。黎晓静与房春云系周金莲被构陷一案的审判员。王亚云系周金莲被构陷一案的法官助理。李晖系周金莲被构陷一案的书记员。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郴州市永兴县法院的通讯员李文华、何伦波发表了借周金莲被冤判一案污蔑法轮功的报道文章。之后,永兴县新闻网、华声在线、湖南日报的新湖南客户端、人民法院报、微博、今日头条相继转载了永兴县法院通讯员李文华、何伦波的污蔑宣传报道。 法轮功受迫害二十周年之际,美国政府作出了重大决定,对迫害法轮功者(包括直接实施迫害者,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实行制裁,制裁方式包括拒发签证,涵盖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还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的持有者)也将被拒绝入境。 我们真心希望永兴县公检法所有相关人员静心了解法轮功真相,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前往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定居、学习、旅游、经商之路。 参与迫害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永兴县委书记 赵 宇 13907350883 永兴县长 刘朝晖 18873513999 永兴县委副书记 陈占华 13975542733 永兴县公安局领导 冯爱惠 07355567016 13973519568 张武军 07355566991 13973519763 刘晓红 07355566936 13975716608 李世云 13467853333 周彪 13517356379 陈华军 0735556823 13973538661 许永林 07355999655 13875522198 张志辉 07355522177 13187256418 谷陆文 13975568777 叶蔚 13975591383 国保大队 唐喜莲 07355567079 13907350765 李松林 07355567128 13975588829 马莉萍 07355567128 13786565859 贺海平 07355567128 13467805542 唐华亮 07355538769 15973527333 郭英辉 07355530191 13875522189 李少炎 07355600200 13786519826 黄玉斌 07355538769 13875577163 郭志成 07355567128 18975576345 鲤鱼塘派出所 马小元 07355535773 13875590068 谢知生 07355566890 13307355693 涂伟 07355566952 13975545551 李丹 18107358383 李正宝 07355681007 13549534567 陈长河 07355566393 15973598153 黄鹏 18975572288 黄涵文 15197576665 邝霖 07355567585 15307356238 永兴县检察院 永兴县便江镇凤凰岭路33号 值班电话:5522471、5522493 传真机号码:5520162 邮编:423300 办公室 手机 院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福江 5527839 13808442458 党组副书记 陈润湘 5524758 13975762468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曹兴虎 5520176 13017356783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罗 新 5528666 13975518328 副检察长 罗艺萍 5522270 13517356460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 铫 5522663 13873525016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邓国进 5520353 13707353496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工会主席 刘文丽 5529366 13973538669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专职委员 曾建军 5520836 13786507999 专职委员兼公诉室主任 彭国兰 5520609 13975705418 专职委员兼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刘锦霞 5520479 13875594796 办公室: 主任 彭 立 5520079 13607353099 副主任 张 术 5999519 18273588383 副主任 王耀荣 5523276 13975799033 唐新东 5522471 13975725818 张友碧 5999519 13786551848 政工科、工会: 副科长 谭安娜 5529366 18711589877 工会副主席 刘友孝 13786551684 侦查监督室: 主任 李 杰 5520959 13873525504 副主任 邝世辉 5522472 13975755005 李 平 5522472 13975506888 唐双明 5522472 18773511968 公诉室: 副主任 许 雪 5526322 15873520505 副主任 曾凡美 5526322 13875590007 毛艳芬 5526322 18973507788 资阳辉 5526322 13873581906 反贪污贿赂局: 局长 郭小群 5529908 13762540568 副局长兼柏林检察室主任 欧阳宏 5522490 15886515337 副局长兼监察室主任 彭志雄 5522490 13875529376 副局长 袁 帅 5522490 15873521196 常益民 5522490 18073529712 冯万权 5522490 13467855922 马明华 5522490 15007353631 刘梦妮 5522490 15873552538 反渎职侵权局: 局长 刘日照 5523276 13973514663 副局长兼马田检察室主任 何厚功 5523276 13873590084 副局长 李林波 5523276 13397551931 陈和平 5523276 13975526795 控告申诉检察室: 主任 欧昭龙 5522000 13517356009 副主任 李 飞 5522000 13975731894 民行检察室: 主任 李凌燕 5522322 13873525464 侯贤芳 5522322 13973514583 监所检察室: 主任 李 珺 5526627 13873550440 李建新 5526627 13975588626 职务犯罪预防局: 局长 王建新 5520136 13789114663 蒋云峰 5520136 13973502869 林业检察室: 主任 夏 云 5521501 13517356228 李举红 13574549769 案件管理中心: “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 兼监察室副主任” 林荔霞 5520479 18773512725 雷 勇 5520479 15243579779 检察技术室: 主任 尹政华 5520413 15973526789 法警大队: 大队长 曹国辉 5522305 13975535807 教导员 李启光 5522490 13975588468 法警 李卫平 5520305 13973514685 法警 刘建雄 5523276 18890118809 法警 曹国富 5520305 13875577098 法警 黄 赟 5526322 15274153461 监察室: 李衡星 13237355566 借调外单位 曹桂先 15973520919 借调外单位 伍园园 18973545766 永兴县检察院 永兴县便江镇凤凰岭路33号 值班电话:5522471、5522493 传真机号码:5520162 邮编:423300 办公室 手机 院领导:永兴县法院 湖南省永兴县开发区永兴大道260号 邮编:423300 值班电话:0735-5568005 传真机号码::0735-5568027 投稿信箱:y××rmfy@163.com 院领导: 法院院长:李小贵 常务副院长:李文华 副院长:许建忠 副院长:刘 杰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建玉 党组成员:李正春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正平、黄志坚 主任科员:李玉明 立案庭负责人:阳海盛 刑事审判庭:雷震宇 综合审判庭:马朝晖 执行局:王学功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刘芳 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 金晓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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