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三年初,因为家里的特殊原因,我想把老家的房子卖掉。有了这个想法,很快就有人通过朋友找到了我,要我马上回老家与她签协议。几天后,我回到老家跟对方签了协议,她立刻把三十五万元钱打到了我的卡上。因为我的房子属于开发地段,很多年前就说拆迁,但都没拆成,所以房子一直过不了户,我们之间就只有一个协议。 一年后,房子真的要拆迁了。我的同学、朋友都劝我撕毁协议,说我亏了几十万。我的亲家母也开始嚷嚷,叫我别卖。我说:“我是个修炼人,这怎么行,协议都签过了。”亲家母见说不通我,又开始唆使我女儿不让我卖。女儿说:“妈,那房子如果没过户就可以不卖。”我说:“那卖房子的协议都签了快两年了,房子拆迁赚多少都是别人的事,你妈是个大法修炼者,我不能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啊。”女儿不高兴了。我心里也有一点不稳,如果女儿坚持不同意卖房,买家就过不了户。 师父说:“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1] 我想,我是法轮功的修炼者,处处都得按照大法要求的“真、善、忍”做好人,如果我单方撕毁协议,既没做到真,也没做到善(别人也会不高兴),是利益之心驱使下的一种极端为私的行为,是一颗非常肮脏的心。我是师父的真修弟子,是新宇宙的生命,我怎么能撕毁卖房协议?我一定要修去这颗肮脏的利益之心,走正自己的修炼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在心里暗暗求师父,请师父加持弟子,让女儿同意卖房,顺利和买家过户房子手续。 因为拆迁,房价翻倍,房子又没有过户,买家也开始担心,怕我不给她办理过户手续。我对她说:“你不用担心,我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我既然跟你签了协议,房子就一定会卖给你,我不会反悔的。只是现在正在做女儿的工作。”买家很感动的说:“还是修大法的人好啊!”紧接着她突然说道:“你女儿那边,你可以从分配比例上去跟她商量,不让她吃亏。”我一听,这不是师父在借口点我吗?我给女儿打电话,告诉她:卖房款我俩一人一半,不让你经济受损失。女儿同意了。最后顺利为买家办理了过户手续。我还给买家讲真相,为他们全家做了三退,让他们都拥有了美好的未来。 一毛钱救了一家人 一次我去同修家,顺路先去了菜市场水果摊买水果。付款的时候我没有零钱,差摊主一毛钱,摊主说没零钱就算了,不要了。我说:“不不不,我是炼法轮功的,我师父教我们做事要为别人着想,你们赚钱都不容易,很辛苦,欠你的钱我会另找时间给你送过来。”摊主没在意的说:“不用不用,没有关系。” 一个星期以后的一天下午七点左右,天下着雨,我再次去那位同修家,路过那个水果摊,见摊主还没关门,我赶紧把上次欠下的一毛钱给摊主送过去。摊主非常感动的说:“你也太好了嘛,别人差我五毛钱都想赖掉,为了一毛钱你还冒雨给我送过来,谁说你们炼法轮功的不好,你们真的太好了。”我说:“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叫人做好人的,是来救人的,不是政府说的那样。”因为身边有几个市场管理人员,我没能及时为摊主做“三退”。但是摊主的脸却由青黄色变的白里透红,我知道摊主得救了。他的家人也因此明白了法轮功好,所以水果摊的生意越做越好。 我为这个因为一毛钱而得救的生命感到高兴。谢谢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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