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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至今持续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广州市司法局紧跟迫害政策。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广州市司法局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党务机构政法委和非法组织、盖世太保“610”的非法指令。不但在其管理的劳教系统内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暴力洗脑,还非法设立了专职洗脑机构——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二十年来,被广州市司法局主导的强制洗脑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至少超过六百人,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残、精神失常。

'广州市司法局二十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
广州市司法局二十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

利用非法劳教系统实施迫害

广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广州市劳教管理局”是广州市迫害被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机构,劳教局的第一政委由司法局党委书记担任。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个劳教所分别是: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和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后两个劳教所非法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广州市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至少232人,由于迫害的隐蔽性,只能统计到部份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这些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无一不受到强制暴力洗脑迫害。劳教所使用的种种酷刑触目惊心、罄竹难书,常用的酷刑是球状捆绑、一字吊铐、野蛮灌食和剥夺睡眠。酷刑的目的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在肉体死亡与精神死亡之间做出选择。虽然三个劳教所都进行严密的信息封锁,仍传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其迫害致死、致疯、致残。

'酷刑模拟:球状捆绑'
酷刑模拟:球状捆绑

'酷刑模拟:一字吊铐'
酷刑模拟:一字吊铐

'酷刑:野蛮灌食'
酷刑:野蛮灌食

广州市司法局对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详见明慧网“广州市槎头劳教所迫害纪实”和“广州市男劳教所迫害纪实”系列报道。

设立专职洗脑机构实施迫害

广州市司法局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非法设立了专职洗脑机构——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广州市洗脑班)。在广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中,广州市司法局“二零一一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中明确写着资金去向:市“法制教育学校”扩容改造项目经费156万元。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广州司法网公布的广州市司法局行政职能之一是:管理市“法制教育学校”。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吕春夏和余萍分别于二零一六年和二零一八年被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代理律师和家属分别向广州市政府、广东省司法厅和广州市司法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州市法制学校设立的法律依据。广州市政府答复:相关法律法规不是本机构制作或保存,不属于本机构公开,您可根据需要向广州市司法局咨询了解;广东省司法厅答复: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的批准设立不在我厅权责清单范围内,我厅未制作、保存该学校设立的相关信息,建议你向广州市司法局咨询、了解;广州市司法局则答复:您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以上答复相当于承认了:广州市洗脑班由广州市司法局设立,其设立没有法律依据。

广州市洗脑班是中共迫害广州市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基地,劳教所的所有罪恶它几乎全部都有。而且由于是一个法外机构,它更加肆无忌惮。同样由于迫害的隐蔽性,只能统计到部份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名单。至少260名法轮功学员被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强制洗脑。

广州市洗脑班的邪恶之处在于: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无限期非法拘禁,把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置于精神和肉体双重痛苦的境地,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伪善、欺骗、暴力,洗脑班无所不用其极。二零一八年十月,广州市法轮功学员余萍被绑架到洗脑班,洗脑班欺骗余萍说:你儿子为了见你,被关起来了,你不写材料的话,你儿子就会被判刑。越秀区青年法轮功学员谢宇,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在冤狱期满之时被越秀区公安分局绑架到洗脑班,现在已经五个多月。

广州市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详见明慧网《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纪实》系列报道。

恶报如影随形

俗话说:以害人者始,以害己终。广州市司法局追随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也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二十年来,广州市司法局恶报如影随形。

◎旅游翻车,两人死亡,二十多人受伤

二零零七年十月,广州市司法局34名离退休职工到广西贺州旅游,返程途中,十六日下午两时左右,在怀集县政府附近车子突然转向,冲向对面车道,大巴车就地翻滚,两人死亡,二十多人受伤。死亡人员中一位姓林,一位姓杨,两人年龄都为六十多岁。

◎原局长、书记卢铁峰遭恶报死亡

卢铁峰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期间,任广州市司法局书记、局长、广州市劳教管理局第一政委。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起开始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自创出一种酷刑“球状捆绑”,并积极向外输出。

酷刑演示:“球”形捆绑
酷刑演示:“球”形捆绑

二零零二年八月,法轮功学员饶卓元被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迫害致死,中山大学三年级在读学生黄德华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广州市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地点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转到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延续了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原广州番禺永大集团公司总务科职工朱建朋被广州市第三劳教所迫害致死。

身为广州市劳教管理局第一政委的卢铁峰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卢铁峰退休后不久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遭恶报死亡,时年六十六岁。

◎原副局长王文生遭恶报落马

王文生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在此之前,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八年期间,王文生任广州市白云区政法委副书记、书记。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外黑监狱——广州市洗脑班就盘驻于白云区庆槎路。

广州市洗脑班将拘留、逼供、洗脑、劳教合为一体,把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置于精神和肉体双重痛苦的境地,这是洗脑班践踏现代文明与法制的明证。长期担任白云区政法委书记的王文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广州市纪委监察委二零一九年五月宣布王文生落马,称:经查,王文生对白云区委政法委下设机构及有关镇街、部门人员以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负主要领导责任;滥用职权,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公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是对王文生罪恶的准确定位。

◎原书记、局长吴善积受严重警告处分

吴善积于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期间,担任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善积延续前局长卢铁峰的迫害政策,二零一三年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劳教制度被解体后,广州市洗脑班便很快成了劳教所的替代品。

吴善积在位期间,对广州市依法诉江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尤为恶劣。至少十人被绑架到广州市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因带领广州市司法局六人公款出国旅游,二零一八年四月,吴善积受严重警告处分,广州市司法局计财处处长王汉东受警告处分。

作恶者到头终有报应。除了落马、恶报死亡,参与迫害法轮功者还将成为被世界各国摒弃的人权罪犯。如明慧网发出《通告》,要求中国民众举报迫害者,提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信息、家庭成员情况、海外资产等信息。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

在此,我们正告还在盲目迫害法轮功的广州市司法局人员,不要再被一时的权势迷住你的眼睛,静心了解和正视法轮功真相,用内心的良知去判断是非,走出中共邪党给你设好的深渊,才有机会为你和你的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附录:下载(42KB)
一 部份遭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二 部份遭广州市槎头劳教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三 部份遭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和第三劳教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广州市司法局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
邮编:510040
廖荣辉:书记、局长
何世光: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袁英宽:副局长,分管市洗脑班13922702236
副局长:谭祥平、刘庆国、张建山
副局长:何友汉,分管律师工作管理处
原书记、局长,吴善积 13922241341
原副局长,陈春安 13922115106
原副局长,黄永东 13924116678
原副局长,涂蔚东 13802938217
原纪委书记,邵国明 13602749246
政治部主任(610主任),李沃生13903063988,13903063800
巡视员,潘继安 13808880136
政治调研处处长,詹蔚莹 13808876165
法援处主任,黄倩 13503039559
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 13802909609、020-83327872、020-81209133
原律师管理处处长,岳向阳,13503067898
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沈敏,020-83100132
处长,谭和平 13902494786
教育管理处,陈翎 13570032188
宣传,梁宇玲 13570086087
邝丽华 13922706089
徐南生 13925088918
广东省司法厅
原副厅长李庆雄2019年7月3日落马
副厅长,梁震,13922769398、13112211938、13112212766
原厅长,陈伟雄 13802501221
原副厅长,何铭清 13600004688
610办主任,刘展文 13926080981
610办副主任,朱荣光 13902332560
610办科员,蔡志宏 13302330175
610办科员,林剑标 136027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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