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莱州市六十八岁的退休教师张淑敏,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被莱州法院非法异地视频开庭,张淑敏作无罪自辩、讲真相,讲的有理有据。过程中,她多次对庭长质问,无论她怎么讲怎么质问,庭长理屈始终一言不发。 张淑敏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在城区给一个便衣警察讲真相时被其诬告,被赶来的警车绑架到文昌派出所,然后在莱州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于十一月二十二日又被送到烟台看守所继续关押构陷。她女儿到烟台市看守所去送衣服,衣服没送进去,人也没得见。 家属被告知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在莱州法院开庭。可不知为什么三月十九日,莱州法院通过视频在莱州开庭,而张淑敏人在烟台看守所、不在莱州。 当天上午,张淑敏的家人该到场的都到场了,莱州法院还出钱请了一些在法院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旁听。最后结束的时候,法官让张淑敏的家人走到荧屏前,让张淑敏看了一遍。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在善与恶、正与邪面前,没有看客,每个人都在做选择,而每个人的选择,将决定自己的未来。人在做、天在看,守住良知,善待法轮大法就是为自己开创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