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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云光中遭恶报被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常委、组织部长。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历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长、呼伦贝尔市常委。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长。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呼和浩特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云光中成为今年以来在省份内任职且在任上被查的第三个省部级官员。二零一四年,云光中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成为省部级官员。除了任职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还是呼和浩特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就在落马的前一周,还密集参加活动,布置所谓扫黑除恶行动,结果,一周后,自己就被“扫”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云光中就一直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为效忠中共,云光中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指挥公检法司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跟踪、盯梢、监控、蹲坑、尾随、绑架、抄家、关押、判刑、甚至迫害致死。至此,云光中背着迫害法轮功的政绩、踩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一路蹿升至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跻身于省部级大员的要位。

以下,仅是云光中任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的五年内迫害法轮功的部份迫害案例。

云光中在内蒙古自治区任职期间,就不遗余力的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操控当地法院诬判、冤判内蒙古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仅在二零一七年,在自治区直接授意下就诬判内蒙古法轮功学员三十九人(含部份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入狱,法轮功学员杨桂芝遭迫害离世。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

二零一七年(三十二人):王桂香、雷秀华、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肖丽娟、方道和、赵德停、张法军、刘文发、王秀杰、鄢丽萍、江学农、谭秀霞、徐润叶、曹继海,王长顺、吕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环、贾彬、赵春霞夫妇、李玉岚、王翠华、王大孝、吴燕、高春荣、张万波、李桂英、李树芳、贾丕珍。

二零一八年(七人):谭国辉、王飞、陈翼飞、李淑华、河北法轮功学员王鹰和河南法轮功学员王红玲、张立斌。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杨桂芝自迫害发生后,就被在内蒙古自治区操控下的当地政法委、“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多次迫害,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年六十一岁。

杨桂芝原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中学校长,她为人正直、善良,是德才兼备的好教师,因修炼法轮功,她显得年轻。二零零五年春夏之交,杨桂芝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元宝山区看守所,后被降级撤职迫害,被迫离开原校,被调到元宝山区民族中学当门卫。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杨桂芝、杨桂华姐妹与于树林、任素香夫妇四人,去翁牛特旗营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任素英。杨桂芝等四人被翁牛特旗警察刘彩军等人绑架,刘彩军等与元宝山区“六一零”人员、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同行恶,非法抄家,把杨桂芝家里翻的底朝天,抢走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刻录机、光盘及人民币(数额不明)等大量个人财物。连杨桂芝未修炼法轮功的女儿也被绑架,被威胁、恐吓几个小时才放回。

杨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劫持到位于呼和浩特的内蒙古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在狱中她被迫害得生命垂危,于二零一二年底保外就医,当时她骨瘦如柴。杨桂芝于二零一二年年底,在监狱出现严重心脏病状,监狱给家人下了病危通知,家人办理保外就医,杨桂芝得以回家。

然而在家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杨桂芝不断遭到元宝山区司法局人员的骚扰,逼迫她签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等迫害,每次都带杨桂芝去检查身体,做各项检查,杨桂芝承受不住精神和经济上的压力,当场就体力不支打吊瓶,杨桂芝的家人也不得安宁。尤其是二零一四年四、五月份,不断被骚扰,司法人员曾以收监为名威胁迫害杨桂芝。

当时为营救杨桂芝,杨桂芝的家人已经被迫花掉二十多万,债台高筑。全家四口人,就杨桂芝的当高中英语教师的大女儿有工资,其他人都没有工作。而狱方还恶毒的用杨桂芝大女儿的工作作担保抵押,以防杨桂芝逃脱监狱的控制。杨桂芝和她的家人承受着监狱、当地司法等各方变本加厉的迫害,她大女儿在她被绑架、判刑后,在惊吓与痛苦中,患下心脏病。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上午,内蒙古女子监狱的一男一女,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两个女人带路下,开车闯到杨桂芝家,将保外就医、身体还未恢复的杨桂芝劫持回监狱。

杨桂芝于二零一五年底从内蒙古女子监狱回到家。回家后,她仍然被当地警察、“六一零”、社区骚扰、威胁,因此身体健康状态直线下降。原本年轻健康的杨桂芝,最终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一月,中共邪党中央政法委开始了全国所谓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云光中任职的内蒙古自治区立刻跟进,开始了以扫黑为借口,大肆绑架、关押、诬判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仅二零一八年的当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地区至少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至少有二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看守所,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李淑华、江学农、岳淑霞、王艳昕、杨翠玲、王艳昕、杨翠玲、岳淑霞、李玉岚、王飞、张志江、谭国辉、赵桂春、陈翼飞、徐殿林、张玉舫、贾彬、赵春霞、李彩芝。

详情请看明慧网刊发的《2018年赤峰至少有19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

这只是云光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案例,由于篇幅有限,云光中任职的其它地区迫害法轮功的案例就不一一列举了。

云光中在任期间对他人生命权、自由权、人身安全权的公然剥夺、绑架、秘密拘押,犯下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而今,云光中被他所效忠的中共清洗,其实是他迫害法轮功遭了天谴。常言道: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作恶者必遭恶报,从来没有差错的,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那些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的中共官员们,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悬崖勒马,退出中共,弥补罪过,这是唯一的重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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