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派出所(分局)副所长王振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郑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实这是王振福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的开始。 王振福,一九六七年十月出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六月历任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东三马路派出所副所长、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一九九九年六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历任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副科级侦察员、二里岗派出所所长;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郑州市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下台,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派出所(分局)党委委员、副所长(正科级)。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后,王振福始终充当江的流氓打手,违背人性与良知,对管城区诸位大法弟子施行不同刑种的酷刑折磨,如:权培建(施行九种刑罚)、牛童琴、李惠珍、薄丽梅、封彩芹、刘春玲、许松朵、郭建玲等多位大法弟子均遭他殴打与折磨。 二零零八年五月末的一天,王振福对大法弟子闫静进行连续三个多小时的酷刑折磨,致闫静多次昏迷,心脏病突发,双腿发麻,左臂不能动,右手拿东西发抖,高烧一个多月未退。闫静后被诬判四年,监外执行。明慧网恶人榜有王振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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