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油渤海石油职业学院(原华北石油总技工学校)女教师、法轮功学员李爱华,两次被非法判刑,累遭九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份含冤离世,年仅55岁。 李爱华女士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第二次是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又被非法判刑四年。第二次遭冤狱迫害,不知监狱用了什么阴毒手段把她迫害得很长时间不能说话了,只能发气,不能出声。 李爱华生于一九六三年,是华北油田总技校工作认真、负责的好教师,因修炼法轮大法、讲真相,救度世人,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李爱华就被撤离教师岗位,改为在图书馆工作。 二零零一年初,李爱华上班时,被渤海石油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李玉平和保卫科的人劫持,李爱华坚决不配合,李玉平和几名保卫人员把李爱华抬到车上,强制的让她参加局办的洗脑班。随后,李玉平和几名保卫人员把在家的法轮功学员曹素芳也劫持到车上。 二零零一年天安门自焚伪案出来不久,学校按照上面的指示,极力转化法轮功学员,让法轮功学员谈对自焚的认识。二零零一年,保卫处处长李玉平与吴路军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搜李爱华租住的房子,抢走李爱华的大法书及录音带和大法师父的法像。 二零零一年上半年,油田实行职工买断工龄,学院教师、法轮功学员李爱华、曹素芳、王长敏都被迫买断,可学院不给李爱华、曹素芳买断工龄的钱,强迫她们把户口迁出油田,否则全部扣押。李爱华、曹素芳被迫把户口分别迁到了地方后,学院才把钱给了她们。 李爱华二零零二年年初因讲真相被绑架,被邪党任丘法院非法判五年,学院中共邪党党委副书记潘凤禹、610头目杨洪刚、保卫科科长李玉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爱华在河北太行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任丘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恶人在“十一”期间,二十四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李爱华和曹素芳,所在单位人员轮换在家门口看守。监控李爱华的是图书馆的人员,负责人是馆长张志宏;监控曹素芳的是机电系,负责人是中共书记王建国,系主任阎相环。学院由马学军、张铭权和李玉平监督实施。整个事件是由学院中共副书记赵立仁指挥的。 李爱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讲真相被受中共蒙蔽的人诬告,被任丘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孔繁茂等警察绑架、构陷,被非法关押在任丘市看守所内。李爱华被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任丘市法院遭非法开庭。法院原定于四月十五日开庭,改到四月二十日开庭,又于四月十九日晚八点突然通知李爱华家人,又改到四月二十一日开庭。许多家人朋友被挡在门外,其弟及侄女也未能入场。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李爱华又被非法判刑四年,七月底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不知监狱用了什么阴毒手段把她迫害得很长时间不能说话了,只能发气,不能出声,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才恢复讲话能力。 漫长的监狱生活把她迫害得幸福美满的一个家庭破碎了,中共邪恶人员逼她辞职、停发工资,而且出狱回家后不准她交养老保险金。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毁、经济上的拦截,使她走投无路,身体状况不佳,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份含冤离世,她离世前无意间透露她已经身无分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