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七日】我是二零零四年底正式走入大法修炼的。在修炼前我是个很自私的人,经常窃取公家或别人的利益,当时还觉的能偷、占别人便宜自己能得到好处还是本事呢。修大法后才知道自己做了那么多不好的事。 通过不断的学法、炼功、看同修的交流文章,渐渐的修去了很多的执着心,处处按着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向我曾经伤害过的人赔礼道歉,宽容曾经伤害过我的人,不再记恨别人的过错。师父告诉我们:“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1] 我在承包生产队的保养兼电焊修理期间,每天小活不断,大活很少,收入不高,经常中午下班刚到家,就又有人叫我回去给他们焊东西,这样饭都吃不好。特别是春播和秋收期间,种地的人都在地里忙,有人找我给他开车拉粮食,一天二百元,我就告诉他我不能去干这挣钱的活,如果谁家的车坏了,他们找不到我修理就会很着急,耽误个把小时就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损失。我是个修炼人,就应该听师父的话,对个人利益就是要看淡。 有一次我们生产队换了个新队长。他告诉我把队里的两个废旧机器当废铁卖掉,用来做维修生产队的院墙栅栏的材料费和我的人工费用。我按照他的安排去做了,最后我一算账扣除所有费用还多出一千元。我打算把这一千元退回给生产队,妻子不同意,还说你炼法轮功炼出毛病来了,队长都告诉你这钱就是做材料费和人工费的,哪能退钱呢?!我给她解释说:“咱们该有的回报,工钱都留下来了,所以多的钱不能再要了。”后来我向队长说明了剩钱的情况,并要把余下的钱退回去生产队。他却说:“放你那里。”我越想越觉的不能这样做,就直接把钱送到生产队的会计那里去了,并说明了情况。他们瞅瞅我,那眼神都非常奇怪,觉的我的行为不可思议。可惜当时在迫害中自己没有勇气去证实是学大法后自己才这样做到的,是我们的师父要我们做个好人,我才把钱送回去的。钱虽然不多,事也不大,但确是自己学大法后的变化。 法轮大法现在已经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然而在中国大陆仍然受到打压。多么希望善良的人们尽快了解大法真相,在法中受益,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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