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轮功学员黄福堂,在家门口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牛勇等人暴力绑架,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后被法院非法判三年,劫入山东省济南监狱,因不转化被严重迫害,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出狱时被扒光衣服搜身。 黄福堂说:“三年的残酷迫害,在我的身上留下的是被电击的斑斑点点和被毒打的伤痕,但真善忍在我心中是抹不掉的。” 下面是黄福堂自述他这三年遭受的迫害: 我是一名法轮功弟子,名叫黄福堂,家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不久前才从山东省监狱获释回家。下面,我将自己三年来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写出来,告诉有善念的人们。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早晨将近八点钟,我提着一桶水在家门口遇到了几个警察。后来我才知道,领头的叫牛勇,是贾庄派出所的。他们没有向我出示任何证件就一拥而上,有掐我脖子的,有捂住我的嘴的,把我打倒在地不停地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我被他们打的头晕耳鸣,喘不上气来,他们不停地打,直至我呕吐、咯血。邻居们看见了,过来制止,但他们还是绑架了我。他们的暴力殴打致使我的双肩血肿,腰部青肿,左右睾丸血肿并连带小腹疼痛。他们对我实施暴力殴打后根本不给予治疗,致使我的睾丸至今肿痛,小腹胀痛,小便刺痛,双手和脚麻木并留下疤痕。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经淄博第四医院大夫检查,上述伤肿仍然未消退。这次的检查并不是他们警察良心发现,而是在我提起控诉之后! 这些标榜为人民警察的人,不但实施暴力,还抢东西、抢钱!牛勇等人暴打我,还抢走了我的2319元现金。这帮子警察强行进了我家和我经营的茶店,打坏了店门,抢了东西还威胁我,说要枪毙了我。这三年,他们除了直接抢走了我的财产,造成的其它损失自不必说,很多。因为我的店铺是租来的,店内存货很多,都不能用了。 在淄博看守所羁押期间,一个姓王的“610”的人指挥牛勇等人对我实施打击报复,因为我向检察部门控告了他们。九个月的羁押,体罚、辱骂是“家常便饭”。这只是开始。 九个月后,我被无辜判刑三年,仅仅因为我向人们介绍真善忍这普世价值,并持有自印的弘扬真善忍的资料。法轮大法教我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传扬真善忍何罪之有?然而在我被送往山东省监狱后,继续遭受非人的折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我被送到了山东省监狱第十一监区。该监区的头目叫李伟,他的手下有多个受其指使的打手,都是刑事犯罪人员,其中有史光兴、夏力春、张夕波、孙寒松、邱成国、徐超、谢庆会、吴克军、吴贵田、张中山、张少青等。在狱警的带领下,这些本是真正的犯罪人员却能够肆无忌惮的轮流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这里,他们轮流跟我“谈话”,企图“转化”我。他们经常把我捆起来,让我动弹不得,晚上就睡在地上。他们逼我看迫害法轮大法的流氓团伙炮制的污蔑法轮大法和李洪志师父的视频,不看就会遭到毒打和辱骂,他们还把我困得紧紧地拖到四楼到五楼之间的台阶上站着挨冻。 他们就这样折磨我,打我、骂我,逼着我在“转化书”上签字,要我骂大法师父。我怎么能背叛教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师父呢?决不会!直到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我被迫害得不行了,他们才把我送到了监狱医院。二月二十四日我的家属来监狱医院探望,他们却拒绝探视。本人写控告信揭露张少青、马登洲、徐学军、孙寒松、夏力春、谢庆会、吴勤涛、徐超、白亚伟等人的迫害恶行,监区队长陈建明却在我面前对这些人说,叫他们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也就是说,叫他们用什么刑就用什么刑。我的揭露也导致他们换了些人,但迫害更加重了。他们在医院里把我关进洗澡间里,也不让我上厕所,就睡在地上,拉撒在内裤里。这时迫害我的监区长是孙鲁光,刑事犯人还有宋伟光、徐加男。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早餐时间,刑事犯徐加男、盆汉国浪费馒头,我说不要浪费粮食,他们就对我连打带骂。劝人向善,不浪费粮食,这本是一个正常人应有的德行,却反遭打骂。刑事犯人史光兴、杨小磊、王学林、李文豪、王振寰等人把我当场从二十六组拖到洗澡间,杨小磊猛击我的头部把我打倒在地;史光兴用拖把、袜子堵我的嘴,不让我发出声来。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
监区队长陈建明来到,我讲出真相,陈居然说打几下算什么。我被打得非常痛苦,有人给我一床被子让我躺在地上休息了一会才慢慢缓过来。这天我的早餐被倒掉了,之后我两天两夜都不能进食。就是这样,监区队长陈烁还找我“谈话”。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我向山东省高级法院写控告信,揭露迫害,信交到了陈建明手上。陈说是给我发出去,后来我才知道,没这回事。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我又写控告信。下午四点多钟,刑事犯田洪金、杨小磊、盆汉国、宋伟光等人就在二十六组房间内用内裤猛勒我的嘴,直至我的牙齿松动流出鲜血。陈建明怂恿他们,要他们打了再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我再次写了控告信。九点多钟,宋伟光把我的信交给陈建明又拿回来,我说我要见驻监狱的检察员,宋伟光就将我拖到洗澡间毒打。杨小磊、张宝、史光兴过来了,我又把信交给他们,他们把信还是交给了陈建明。自被毒打后,我又是几天不能吃不能喝。那些所谓的、被写在纸上的什么权利根本就是一纸空文,我知道。 就是这样,我还是要揭露邪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我又写了控告信交给了张伟、陈建明和史光兴,在巡检信箱我发现我以前写的控告信,不出所料,根本没有发出去。我这次写的信给了宋伟光一份,宋又给了郑杰和张伟,都被他们扣下。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我又一次写了控告信,由王新勇发到邮箱,一个叫毕可敬的“检察干部”看了,也没有任何说法。临出狱前一个月,我当着田海君、李志强、孙波(可能是纪委书记)还有朱某等人的面,直接给他们控告信,把我被迫害的真相讲给他们。三月一日,我给省高级法院写了控告信,孙鲁光、王新勇、史光兴威胁我说,你还想不想出狱啦。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是我出狱的日子。这天临走时,他们扒光我的衣服搜身,当着监区长郑杰,刑事犯宋伟光、杨小磊、张宝、徐加男、王振寰、李文豪、史光兴、刘二东,还有什么“极委会”多人的面将我自己用的物品和三封未发出的信件全部扣留。我向郑杰索要,他们最后只给了我家属存在监狱给我生活用的钱,因我拒绝在“刑满释放书”上签字。 三年的残酷迫害在我的身上留下的是被电击的斑斑点点和被毒打的伤痕,但真善忍在我心中是抹不掉的。在中共统治下,善良人被迫害,坏人却很嚣张。可是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而已。 在这次迫害之前,我还有两次被同样残酷迫害的经历,那是在淄博劳教所和山东省王村劳教所。在修炼真善忍的道路上,在魔难面前,我将坚持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