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近几年来,有些同修热衷于参加网上的各种让利购物、拼多多等活动,甚至是打法律的擦边球,参与近似传销的活动,最后利益之心被越放越大,浪费了很多正法救人的时间,甚至被邪恶钻了空子,长期处于魔难之中。甚至认为自己做的事是法律允许的。 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大法弟子做事的原则是符不符合大法,而不是符不符合常人的法律,炒股票也符合法律,大法弟子能炒吗?钓鱼也符合法律,大法弟子能钓吗?一些国家同性恋也合法,大法弟子能认可吗? 我们修炼这么多年了,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我们真的不明白吗?有时抱着利益之心不放,为自己找借口。师父讲过释迦牟尼度人时的一个例子:一些跟随释迦牟尼修炼的弟子在山洞里攒起要饭碗来了,比谁的要饭碗好,释迦牟尼针对要饭碗专门给弟子讲了一次法,释迦牟尼说既然家都出了,一个要饭碗还放不下,那不如回到世俗中去,世俗中什么都有。要想修炼,就必须放下世俗之念。 师父在《转法轮》“提高心性”一节中讲过这么两个例子:一个是山东某针织厂,另一个是北京孩子摸奖券。我理解,这是大法弟子修炼的标准,也是给未来修炼人留下的最正的路。学员没修炼前拿的毛巾头,修炼后都送回厂里。孩子摸的自行车,学员都要把同等的钱捐出去。而我们大法弟子走到正法的最后了,扪心自问:我们把大法摆在什么位置、把自己的修炼摆在什么位置? 只要我们内心深处有了贪心,“利益之心”这个恶魔就会变幻嘴脸,撩动人的大脑、左右人的神智、吸取人的精华、吞噬人的心智。师父说:“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在这个世间上立足,能站的住,能够成立起来,都必须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它必须在这个空间中形成一个场,而这个场是物质存在的。”[1]自己有了利益之心,就是为邪魔提供了物质存在的基础,因而邪恶才敢利用各种形式干扰、迫害大法弟子。 遭受了二十年的迫害,一些大法弟子的生活非常艰难,但是,只要我们坚信大法、只要我们走正自己的修炼路,再艰难,还能没饭吃吗?今天,人世的每一天都是师父用巨大的付出为我们延续来的,换句话说,今天的时间不是我们自己的、今天的时间是大法资源,是师父慈悲众生,为我们最后提高和救度众生而延续来的。我们浪费师父给延续来的时间,或对自己的修炼不负责任,都是在犯罪。 大法慈悲和威严同在,让我们珍惜正法赋予的最后时间,清醒的走完最后的正法之路。 一点浅悟,不当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欧洲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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