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四日】师父创办的神韵,在救人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神韵的成功、神韵演员的优秀毋庸置疑。因为是师父亲自带的,很多大陆同修对神韵心驰神往,神韵演员天天在师父身边,也令很多大陆同修羡慕不已,一谈起神韵,充满崇拜之情,甚至有点“追星”的感觉,因此出现了“神韵情结”。 有的大陆同修去国外看神韵,有的花钱购买、刻意收藏与神韵有关的物品,还有其它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如果是常人,对神韵和神韵演员,崇拜也好,向往也好,甚至痴迷都无所谓,说明这个人有正念。但是我想,我们是修炼人,在对待这些事情上应该有修炼人的正确心态,不能动人心,不是连神仙出现在眼前都不动心吗? 去国外看神韵,从买票到出行再回来,过程中花费不少时间、精力和金钱,这件事前后还会搞得多少天心不静,从而影响学法、炼功、发正念、讲真相。中国大陆是正法的中心,在正法修炼救人时间紧迫的当前,这是不是人为的制造一种干扰,打乱师父给大法弟子修炼的安排、对中国大陆正法救人的安排? 神韵演出主要是为了救人,是针对常人的,大法弟子本身已经得法了,还要去占那个师父安排给常人的座位,是不是在耽误师父救人、耽误众生得救啊?即便那个座位你不占也没有人坐,可是你的行为的性质也不好啊。当年师父在中国大陆传法时,传法班座位有限,有的老学员就把自己的票让给没听过课的新学员,体现了修炼人应有的境界,我们修来修去修什么呢,不是要无私无我吗? 神韵是好,师父亲自做的,背后有师父法身和正神的加持。可是大法弟子天天学法炼功,师父法身也是亲自看护的,难道还非得需看神韵才能提高圆满吗?师父讲:“我的书字字都是我的形像和法轮,每句话都是我讲的,你还要签什么名呢?有人想:签了名,老师的信息就保护我了。还讲信息那一套,我们也不讲信息。这本书已经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了。你还求什么东西呢?这都是那些心所反映出来的一些东西。”[1]如果不是为了提高,只是出于对神韵的喜爱,对神韵演员的喜爱,那这种喜好之情,甚至掺杂着色心,简直就是对神韵的亵渎,对神韵演员的亵渎,更是一个强大的执著。 师父还讲:“还有的人看到我身边带着的这些学员,言谈举止看到之后,就跟着学,好的坏的他也不知道。其实我们不管是谁什么样,只有一个法,只有遵照这个大法去做,那才是真正的标准。我身边带着的人没有吃什么小灶,都和大家一样,他们只是研究会的工作人员,不要起这些心。我们往往一旦起这种心的时候,你无意中就起到了破坏大法的作用。你制造这个耸人听闻的,甚至于可能出现矛盾,往起勾学员的执著心,也抢着到老师跟前多听点什么,等等这些事情,不都是这个问题吗?”[1] 学人不学法体现在方方面面,不能因为神韵演员在师父身边,我们就对他们另眼看待,生出“特殊心”。神韵是成功的榜样,我们借鉴的是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付出精神。神韵成功了,神韵成名了,要知道,这背后也是有别人想象不到的辛苦和艰难,也需要神韵演员心性修炼跟上才能达到。 羡慕海外学员,羡慕师父身边的学员,羡慕他们能在没有迫害的环境中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羡慕他们能在世界舞台传播神传文化,羡慕他们能在师父的强大能量场下更快提高,这些羡慕反映出众多人心:私心、怕心、安逸心、功利心、名利心、色心、显示心、欢喜心、妒嫉心、向外求的心、执著环境的心、想走捷径的心等等。这个时候根本就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摆正基点,没有把师父说的三件事放在第一位!师父对大法弟子是一视同仁的,只是每个人的路不一样! 崇拜别人的本身,就是自己心性太差的表现。有这方面心理的还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很多人多多少少都有点。我们都知道,同修崇拜谁就是在害谁,邪恶会以此为借口制造干扰迫害,神韵演员也是修炼的人,这么多人对他们的崇拜会不会被邪恶钻空子,给他们增加不好的物质,甚至制造一些不该有的麻烦?这是不是也是来自学员内部的干扰啊?虽然有师父看护,不会出现问题,可是这不是也在给师父增加麻烦吗? 神韵在救人,神韵演员在救人,反过来看看我们自己,每天都在忙些什么,有没有把心思用到不必要的地方去,在救人上是不是也全身心投入了,在自己应该承担的项目中做到尽职尽责、尽善尽美了吗?如果不是这样,你就是到了师父身边又能怎样?如果真能把心思用在正事上,在没有师父在身边的情况下,方方面面还能做的非常好,还能救更多的人,那才是让师父欣慰的,才是让众神佩服的呢!自己也抓紧做好,何必羡慕别人呢! 师父讲:“刚才,我来的时候,我看你们在看神韵、飞天艺术学院大法小弟子们的录像片,其实何止这些?各地区大法弟子所做的那些事情可歌可泣,只是没有拍成世间的片子,但是在宇宙中有你们的片子。(鼓掌)你们每一件好事都没落下,都做了录像记载。真的是录像。都记载着,因为那是你们走过的路,那是你们的辉煌”[2]。 整个地球都没跑出师父的手掌心,每个人天天都在师父的身边,师父看着每个人的表现。正法中不能所有人都干同样的事情,不同人有不同的位置,扮演不同的角色,站好我们自己的舞台,演好我们自己的节目,威德同样巨大! 个人所见,不当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八》〈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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