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越秀区法轮功学员吴健明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半年,日前家人向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要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家人也同时向越秀区公安分局提交了无罪释放申请书,要求公安机关撤诉,无罪释放吴健明。 吴健明吴健明为人随和,忠厚善良,对邻里、朋友都很和善。吴健明自二零零九年开始担任广州康田商厦保安,工作尽心尽责。 二零一七年七月,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怀疑吴健明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在吴健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进行监控。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越秀区光塔派出所警察将正在上班的吴健明绑架。吴健明的住处被非法查抄,至少六名曾经与吴健明有过联系的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抄家,但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制作的所谓“证据”。退一步讲,即使制作台历,也不违法。宪法规定,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越秀区公安分局将吴健明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补侦。 吴健明今年六十岁,老家在湖南省郴州市。吴健明出生时全身皮肤非常粗糙,象鱼鳞一样,父母带着他到处寻医问药,中医西医都问遍了,也束手无策。吴健明还一直患有胃病,一九九五年因胃出血差点丧命。一九九六年,吴健明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三天后,以前胃病的症状就消失了。一个月左右,吴健明全身的皮肤明显变的细腻,朋友和同事看到他的变化非常惊奇。 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吴健明屡遭中共迫害,累计冤狱近六年,在当地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在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期间受到种种酷刑,二零零五年出狱回家。因担心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承受不住,吴健明一直没向家人说出被迫害的过程。他妻子因为中共迫害的巨大精神压力而与他离婚。无论生活多么苦,吴健明都乐观面对。 在家人眼里,吴健明是一个处处事事为别人着想的好人,他炼法轮功是为了祛病健身、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他没有破坏哪个法律的实施。 信仰合法。目前全国各地已有许多检察院撤诉、免诉和法院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在广东省,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廖丹银出不起诉的决定,被非法关押了九个多月的廖丹银回家;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公布了针对北京法轮功学员杨观仁的《刑事裁定书》,准许南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诉,被非法羁押了一年半的杨观仁回家。在吴健明的老家湖南省郴州市,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许郴生的家人,在坚持了四年多的维权后,终于获得国家赔偿死亡金三十一万九千六百元和被赡养人生活费五千四百元人民币。 人心渐明,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无法再容忍对善良人的迫害,历史会很快走过这一页。希望越秀区公安分局、荔湾区检察院相关人员,也站到正义的一边,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决定,释放好人吴健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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