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辽宁女子监狱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大法修炼,写什么“悔过”、“认罪”的邪恶“三书”,监狱里制定了一整套“转化”迫害方案,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规定,这些手段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下面是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些情况: 法轮功学员李秀佩被强制每天连续站立十几个小时,不许走动,造成腿脚肿的象面包一样,经常被打骂羞辱,肋骨处软组织损伤,夏天不让洗漱,洗衣服。 中共酷刑示意图:铐在床架上罚站 |
法轮功学员李方芳,冬天由于不给被褥,穿一套棉衣睡觉,睡在床板上,一宿冻醒好几次,不给吃饱。李方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被四肢绑在铁床上两天,正是天冷(十一月份),而且是月经期间,结果造成肚子疼好长时间,半年没来月经。 法轮功学员周雅芳被强制所谓“学习”两年多了,就是隔离迫害。她绝食抗议十次以上,曾经十天不让她睡觉,两个人架胳膊站立,有一次在走廊里,恶人揪她的头发,很多人都看见了。 法轮功学员李守艳每月只被允许花三百元(在超市),而其他人可以花六百元。 法轮功学员舒予不被允许给家人打电话。 根据对明慧网报道的统计: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二月,共有251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年龄最大者近八十岁,年龄最小者二十五岁,非法刑期最高者高达十五年。其中有四位法轮功学员因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身体被严重摧残,含冤离世。她们是:大连市金州区的杨淑文、丹东凤城市的冷冬梅、大连市的刘金玉、鞍山市的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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