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自古以来,善恶必有报,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中共人员,不但自己必遭恶报,还殃及家属跟着受害,河北省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宏艳就是其一。曹宏艳自任副检察长以来,主管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被非法判刑高至八年。二零一七年底,曹宏艳遭恶报,其在国外留学的年仅二十几岁的独子周某意外死亡。 曹宏艳自前几年升任副检察长,都负责分管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批捕,二零一六至现在,香河县先后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曹宏艳都是主管。其中,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郁兆霞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底,被非法判刑八年; 法轮功学员荆连珍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年底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王建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年底被非法判刑十个月; 法轮功学员朱小梅二零一七年初被非法批捕,五个月后,因律师介入,庭审阶段被退卷,后释放; 法轮功学员赵玉香二零一六年底或二零一七年初被非法判刑五年。 而且郁兆霞被非法判刑八年,创造了香河县自一九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这二十年来的最高刑期;约一年的时间,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创造了香河县自一九九九年以来的迫害最严重时期。这些恶性事件,曹宏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且香河法轮功学员李秀芹二零一八年八月被610、国保绑架,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又被香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现在还被非法关押在廊坊市三河看守所。 善恶有报是天理。我们写出这些是警醒相关的公检法人员。你们追随江泽民及共产邪党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可是你们知道吗?受害的还有你们自己,牵连的还有你们的家人,是中共邪党在断送你们的未来。唯有幡然醒悟,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退出共产邪党的一切组织,不要做邪党的陪葬品,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翻看中共邪党的历史,那些被中共邪党利用迫害民众的打手,最后很多都成了替罪羊。比如文革后受到清算的“三种人”;甚至是身为邪党党魁的毛××,在其死后尸骨未寒,其老婆江x、其亲侄儿毛××也铛锒入狱,就是这样的明证。 参与迫害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人,罪业更大啊。希望你们摆正自己的良心,为自己和家人负责,做出正确、明智的选择! 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宏艳办电:0316-8321545 宅电:8317987手机:13785659088 香河县法院周志新(曹宏艳的丈夫)手机:15832652778。 香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杨永利:13503266006 香河县防范办(610)副主任张国:13931652277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陈宝全: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 秘书电话:13833625856 香河县法院刑庭庭长周晓明:1378559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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