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修炼大法之前的我呀,是多么的自私,在经商行业中学会了说假话,跟同行们相互妒嫉,还觉的自己是个好人。 如今什么“十商九奸”在我这不存在了,我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不坑人,不害人,卖东西公平交易,从不向顾客多要钱。我每天心情乐观,面带祥和,善心的对待每一位顾客,对我有很高的评价:说我诚实、实在,赢得了顾客的好评。 一次,批发冷饮的厂家来我店送货,结账时,我付给货主两千多元,等货主走后,我核实一下账单,发现十箱奶油品种的有误差,我马上给货主拨通了电话,告诉他,账单上出差错了,当时货主不高兴的说:“不会的,这都是提前统计好的,”我说:“事情是这样的,十箱奶油应该收我180元,而账单上是18元。”听完后,货主态度变和善了,发自内心的谢谢我,我说不用谢,我是学法轮大法的,不学大法,我是根本做不到的。 等他再来送货时,他越过其他家的店门先送到我这,让我丈夫早点出去批货,多收入点,我就告诉他,俺师父让俺做事先为别人着想,不能跟人家去争去斗的。我给他讲法轮大法的美好,他在我身上看到了大法弟子是当今社会的好人,值得信赖的。 有一次,我店里急需用钱進货,我就对邻居三嫂说了这件事,她毫不犹豫的借给我两千元,我去省城把货源進回来了,各种日用品、化妆品、针织品,商店布置的井井有条,琳琅满目,我还装饰彩车,出租婚纱,给新娘盘头、化妆,人们也时常羡慕我精明能干,渐渐的有了较好的经济收入,于是,我把钱还给了三嫂。那天我带着礼物,三嫂热情的接待了我,当时她小姑子也在场。 可是,事过半年之后,三嫂来了,说是急需用钱,让我把两千元钱还给她,当时我心里很平静,心想,三嫂也许是忘了,我就善意的提醒她,把那天还钱的经过说了一遍,三嫂就一个劲的说我没还她的钱,我告诉三嫂,我是修炼人,俺师父让俺做事按真、善、忍做人,我不会说假话的,不要为这点事伤害了我们多年的交情。我态度和善的安慰她,如果你真的忘了,我就再给你两千元钱也没什么的,那两千元钱也不会够一辈子花的。如果不是那么回事,那可就不对了。我的眼睛注视着她,发现三嫂的脸色一下子变红了,有点不自在了,还不停的狡辩着。 我暗暗的对自己说,怎么办?顿时,师父的一段讲法浮现在我的眼前:“有这么个典故,说韩信受辱于胯下。韩信少年时代就练武,练武之人总是挎个宝剑。有一天走在街上,一个地痞无赖叉着腰挡住了他的去路:你挎着宝剑干什么?你敢杀人吗?你敢杀人你把我的脑袋砍下来。说着就把脑袋伸过去。韩信一想:我砍你脑袋干什么呀?那个时候砍人脑袋也得报官偿命,能够随便杀人吗?他一看韩信不敢杀,就说:你不敢杀我,你从我的胯下钻过去。韩信就真的从他的胯下钻过去了。这说明韩信有了不起的大忍之心,他不同于一般常人,他才能做这么大的事。人争一口气,那是常人的话。为这口气活着,大家想一想,活的累不累?苦不苦?值不值得?韩信还毕竟是个常人,我们是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比他还要强的多。”[1] 师父的话句句震撼着我的心灵,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于是,我祥和的对三嫂说:你放心的回家吧,在我这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日后,我丈夫把钱给了她,她也经常来我店买东西,这件事象没发生一样。 如果我不学大法,这件事不会处理的这么坦然,一定会争个面红耳赤,两家的关系会就此了断,心中的怨恨是永远解不开的,我也不会跟三嫂这样奸诈的人来往的,因为当初借钱、还钱,我俩都没留下字据或欠条,就是三嫂有千条妙计想讹我点钱,我也不会让她的阴谋得逞。而今天的我,能看淡名利,在利益面前却不跟常人一般见识,这就是大法的超常与伟大。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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