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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使我脱胎换骨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七年秋天,朋友给我介绍大法,因为他知道我的身体不好,也练过其它气功,所以拿来《转法轮》叫我看,在我翻开书看时,哇,这书上的字怎么发出光来了呢?这太不可思议了,太神奇了。当时我兴奋的不得了,并想这功我一定要炼的。

在我开始学法炼功的第五天后就开始拉肚子,还发高烧,我知道这是师父给我净化身体呢。不久我的哮喘、风湿、胃炎、皮肤病等全都好了。我在学法之前,不但身体不好,脾气很坏,骂人、在家动不动还打人,喝酒、争强好胜各种恶习都有。自修炼了法轮功以后,我的改变也很大,身体好了,酒不喝了,也再不打人了,遇事时能忍住不骂人了。

有一次因我弟他们租住着我的房子,牵扯租金的事,我妻子把我弟骂了,我弟就来到我干活的工地,劈头盖脸的骂了我一通,当时工地上人很多。要是在修炼以前我非得跟他干起来不可,可现在我是一个修炼的人,不能跟他计较,等他发完火以后,我心平气和的把事情解释明白了,他也不生气走了,刚好我大姐夫也在场。事后,我大姐夫就说:“孩子他舅,我看你真变了,要是以前,今天你非干起来不可。”

庆幸我能得到大法,感恩师尊的救度,使我的人生得到很大的改变。不论是身体还是思想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我是在农村山沟里长大的,父母祖辈都是种地的,我们那个地方是最穷的地方之一,全家老老少少十几口人吃不饱、穿不暖,哥哥姐姐和大妹妹从小给生产队干活,挣工分,在我九岁的那年,村里借了人家一个不大的土屋子,让村里的孩子去读书,父母也同意让我去读书,我二姐也想去,但父母不让她去,让她干活挣工分。在这些艰苦的岁月中,在党文化的斗争哲学的灌输下,在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人的思想变得极其荒唐、扭曲,耳闻目染的使人变得非常现实,贫富差距非常大,有权和没权的人更不同。为了出人头地、为了改变家里的经济条件,所以钱和权就是我要奋斗的目标。

长大后,我终于得到一份会计工作,虽然对工作兢兢业业,但未逃离金钱利益的诱惑。因领导的信任,我主管了单位和基层的建筑工程,从此就有利可图了,包工单位在接到工程之后,他们就按项目的比例给我提成,就这样我陆陆续续得到了三十万元,当得到这么多的钱以后,很高兴,还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我修炼了法轮功之后,看到师父说:“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他来衡量的。”[1]“北京有个学员,晚上吃完饭领着孩子到前门去遛弯儿,看见有广播车在宣传摸奖券,小孩凑热闹,要去摸奖。摸就摸吧,给小孩一块钱去摸,一下摸了一个二等奖,给一辆高级小孩自行车,小孩乐坏了。他当时脑子“嗡”一下: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求这个东西?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对小孩说: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买。”[1]人家自己摸的奖都不能要,那我得的更是不义之财,并且数字超过他的多少倍。师父叫我们要做一个比常人中的好人还要好的人,而作为一个不炼功的常人,要是拿了这样的钱都不算是个好人。这个钱,我一定要退!

因为这个钱来源于建筑项目,那么我就把这三十万元钱拨给了所属单位作维修所用。后来我调到另外一个经济规模更大的部门任主管会计,原单位接替我的会计,发现我拨给基层单位三十多万维修款没有来源,他觉得奇怪,就去向其他财务人员咨询,别人告诉他:某某(指我),大家谁都知道他在炼法轮功,他连单位的一顿饭都不吃,他说那是占便宜,其它方面的便宜就更不会占了,凡是单位领导及同事叫他公款吃喝他都不去,他说:真正要把自己当作炼功人,就必须这样做!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任何地方,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表彰的。事实上,尽管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已经洪扬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三千多个褒奖。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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