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日】曾经结识一位老年女同修,身体非常好,自己有房子,独自生活,有退休金,别的同修有什么事她都热心帮忙,儿女都成家立业了也不牵扯她什么,但是她对儿孙还是非常惦记。 虽然已经不上班了,但是有一段时间,这位同修还挺忙的,大多是一些生活琐事,东一趟西一趟的,而自己修炼状态却不好:学法没有一定数量保障、炼静功困的不行,发正念少、倒掌,真相也极少讲。 有一天,这位同修做梦,自己在水里抓虾,抓了好几个。别的同修提醒她说,这是师父点化:抓瞎,乱忙一气,不干正事。但是这位同修却不以为然,还说梦代表的是好事,自己有收获。 还有一位老年女同修,老伴是退休高干,俩人每个月退休金加起来一万多,条件自然差不了。然而,俩人又花钱买了一个挺大面积的高级住宅楼。老伴只顾当官了,对装修一窍不通,儿女又不管,结果装修的事全落在同修身上。同修60多岁了,几个月下来,累的够呛,身体出现了不正确状态,学法点也很少去。好不容易房子完事了,可以住了,可是没多久,谁也想不到的是:同修突然离世了。 有的同修本来经济就不宽裕,自己有房子,出于一些想法,又贷款买房子,为了让孩子上名校,不惜花钱择校。结果为了还贷款、付高额学费,起早贪黑挣钱,还要管孩子学习,学法、炼功、发正念的时间所剩无几,本来就不怎么讲真相,现在更不讲了。孩子小的时候,就跟着学法、炼功的,现在每天被繁重课业所缠,也起早贪黑,休息了,还要补课,根本没时间、没心思学法炼功了,有点空就抓起手机看。 有的同修很有工作能力,钱也挣了不少,职位连连升,本来也不是什么坏事,可是,在追逐名利中,个人时间越来越少,状态越来越象常人,离大法越来越远,最后,学法、炼功都提不起来了。 然而,还有一些同修,时间、环境都宽松,没有拖累,各方面条件优越,有的甚至年纪也不大,也不用上班,但是学法、炼功还不能保证;有的学法、炼功都做的好,就是不怎么讲真相;有的学法、炼功也行,真相资料也象征性做点,一天不紧不慢、悠哉悠哉,摆着高姿态,本来快节奏、高效率可以完成更多的事,非要保持慢节奏、低效率進行,拿正法时间当日子过…… 为了挣钱,你可以疲于奔命;为了父母儿女,你可以起早贪黑;为了短暂的舒适,你可以操心费力,我们还称自己是“大法弟子”,难道我们生命的价值仅限于此吗?如果助师正法、救度众生这么神圣、伟大的事,还不值的我们去尽心尽力、全力以赴,那么,当初我们冒着天胆、奔赴人间为的到底是什么呢? 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身负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伟大使命,自身修炼好坏、三件事做的好坏都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存亡、世人的存亡、众生的存亡、对应宇宙的存亡,岂是儿戏!“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是正法时期对大法弟子的要求!只有三件事都做,而且做好,才是尽了大法弟子的本份,才是真做好! 当然,这里不是要大家没有理智的走极端,强为做什么,每个人情况各异,不能一刀切,表现自然千差万别。然而,有的同修却以“量力而行”、“不走极端”、“符合常人状态”为借口,抱着各种消极、松懈的思想,掩盖自己的不努力、不用心,在修炼和做三件事上都是有所保留的,无论做什么都不能超越维护自我的底线,很吃力的突破一个层次后又满足于此,不想再向更高层次突破。通过自身状态、环境的好坏,三件事做的好坏,可以折射出我们看问题的角度是什么,做事情的基点在哪里,对正法这件事情的用心大小。 神看人心!嘴里说信耶稣的人不一定上天国,他需要按耶稣所说的去做才是真信耶稣。大法弟子也说信师信法,也说坚定,可是不按法的要求做也同样不是真的信师信法,也不一定圆满上天。 师父讲:“讲真相,救众生,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没有你要做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你要做的。你要做的就是这些事情,可是有些人把自己是修炼都放淡了,把常人事情看重了,对你们来讲,那是不是偏离了大法弟子修炼的路啊?”[1] 工作、生活,维持人类社会状态,是为了保证修炼和救人的。然而,执著于这些,追求起名、利、情,是不是本末倒置,违背了我们下世的初衷呢?在人间忙了好一阵,最后弄个“抓瞎”? 世人被毒害,同修被迫害,邪恶在杀人,我们怎么还有心思慢条斯理? 师父讲:“你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衡量,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要不怎么体现出好人来?杀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什么呀?”[2] 修来修去,最后落个“自私”二字,与“无私无我”的标准相差多远哪! 师父讲过:“要是学员自己做不好,不只是旧势力,宇宙中所有的神都不会原谅的。时间对你、对宇宙无量众生都是紧迫的,也许师父的话说重了,但是长期糊涂的学员,你真得认真想好何去何从了。”[3] 师父还讲:“不管怎么样吧,作为大法弟子来讲,我就是想告诉大家,你们得知道你们的责任有多重大,可不是儿戏的。这件事情已经到最后了,我都急的不行,你们却没当回事,可是,最后连哭都来不及啊。”[4] 这里无意指责哪位同修,我自己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提出来,只是希望我们大家能做的好一些,再好一些,少一些损失和遗憾,对得起师父、对得起众生、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这伟大的历史时刻。 不妥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欧洲法会〉 [4]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