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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女教师被非法判四年 在监狱遭虐待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金融职业中专教师、法轮功学员曲桂贤,因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警察绑架,后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遭虐待。

曲桂贤被学校非法开除公职,至今还在被非法关押中。

曲桂贤女士五十九岁,大学文化,二零一五年五月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同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单位被大连市沙河口分局中山公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参与绑架的警察警号是216813和212368,他们拿着控告信质问曲桂贤:是不是你写的?盖的手印是不是你的?曲桂贤拒绝回答,拒绝签字。因为她认为这是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与犯罪,因此在接下来的各类所谓审讯、开庭中,曲桂贤都拒绝签字。

曲桂贤女士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警察在曲桂贤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丈夫去世,儿子在外地上学),偷走电脑、手机等物品,还翻走现金几万元,他们还欺骗她家人作伪证。同年十二月十七日,曲桂贤女士被沙河口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二月警方把构陷曲桂贤女士的所谓“案子”送到检察院,三月十四日被退回公安局补充材料,三月二十三日重报检察院。曲桂贤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身体出现每天多次拉肚子,身体消瘦虚弱。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曲桂贤女士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官叫郑文龙。曲桂贤自己做了自我辩护,当曲桂贤质问法院开庭为何不通知家属时,法官开始谎称没有家属电话,当曲桂贤说电话早已告知办案人员时,法院称曲桂贤不配合,不签字,所以不能通知家属。同日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开庭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刘玉美,法庭也未通知家属。

非法庭审中,公诉人、法官不敢提曲桂贤女士控告江泽民之事,以打真相电话为借口非法判她四年,勒索罚金四万。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曲桂贤女士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据悉,在被非法关押的期间,她坚持修炼不妥协曾被酷刑折磨多次,有一次恶警以搜查手抄经文借口,扒光曲桂贤的衣服强迫她裸体蹲在监狱大门口侮辱。

辽宁女子监狱,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大法修炼,写什么“悔过”、“认罪”的邪恶“三书”,监狱里制定了一整套“转化”迫害方案,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规定,这些手段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迫害法轮功的头几年,监狱里主要是采取酷刑等手段。由于法轮功学员不断在国际上曝光,迫于国际上的压力,辽宁女监的迫害手段变得隐晦,那就是剥夺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不让你活。

曲桂贤的丈夫早年去世,一个人抚养孩子多年,把儿子培养成博士生,家里亲人还有一个妹妹。由于她多次被骚扰,加上恶警上门施压,儿子和妹妹不敢去监狱探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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