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宋来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勒索罚金三千元,当庭提出上诉,二审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吴忠市中级法院开庭,三月十八日下达判决:维持一审冤判。 中共酷刑示意图:捆绑灌药 |
由于病情高危不符合收押条件,宋来平三月二十日被强制捆绑灌药而收押,送入宁夏服刑人员入监教育中心(位于宁夏银川永宁三沙源)。据悉,二审判决下来之后,吴忠看守所为了让他血压稳定能顺利送入监狱,开始允许宋来平炼功。 三月二十二日,入监中心决定当日将宋来平送往宁夏石嘴山监狱。但二十三日晨,石嘴山监狱说没有宋来平这个人。目前宋来平具体情况待查。 宋来平由于脑血栓、高血压(极高危)长期居高不下而且血压不稳定,出现偏瘫症状,走路起坐需搀扶。吴忠看守所及宋来平家属因为宋来平病情危急,多次向吴忠市政法委防范办、吴忠市中级法院、吴忠市检察院等多部门申请取保,但一直遭到拒绝。 街上行走遭绑架 据悉,二零一八年四月初,盐池县花马池镇派出所所长郝瑞刚发现自己的私家车上有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调阅监控录像并派人查找、蹲坑、跟踪被怀疑对像。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八时左右,宋来平在街上行走时被带队蹲坑的盐池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韩芳绑架到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警察将宋来平挟持到盐池县医院体检,血压达200多。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把宋来平挟持到盐池县拘留所进行非法行政拘留。 四月十六日上午,盐池县国保大队队长刘仲斌、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陈建鹏等人与吴忠市国保大队、盐池县文化稽查大队、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警察路宝荣、何雪贞、郭丽华、高纹纹,盐池县花马池社区警察李宁等十几个警察,在宋来平不在场、家里没人、也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再次对宋来平家进行了非法搜查。 四月二十五日,盐池县国保大队队长刘仲斌通知宋来平家属交了五千元取保候审保证金,给宋来平办理了取保候审。宋来平回家后,整日昏睡,约一个月时间说话语无伦次,行动肢体不协调。八月二十日,宋来平又被警察绑架,后被盐池国保大队劫持到吴忠看守所(位于青铜峡小坝)。由于脑血栓、高血压,身体不符合被羁押条件,宋来平被强制捆绑灌药降压送入看守所羁押。 十月十八日,吴忠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对宋来平非法开庭。律师为宋来平进行了无罪辩护;律师依据事实与法律一一驳斥公诉人马祖飞的举证,指出公诉人所举“证据”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证实宋来平有违法犯罪行为,并指出本案侦查人员侦查程序、获取证据的非法性。 十二月二十一日,在政法委的授意下,法官刘婧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法规,在案件证据来源不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诬判宋来平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三千元。宋来平当庭提出上诉。 关于宋来平遭受迫害的情况,请参考明慧网文章《宁夏盐池县67岁宋来平被非法羁押遭虐待》、《宁夏盐池县宋来平被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宁夏吴忠市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防范办): 杨国林 15809538600,0953-2123118 此人是一直主使宁夏吴忠市与盐池县公检法工作人员迫害宁夏盐池县宋来平的最主要责任人。 一、宁夏服刑人员入监教育中心(位于宁夏银川永宁三沙源) 区号0951 领导:郑兴荣7830688 王荣山7830668 安宏生7803612 朱建国7830658 赵永立7830608 综合办公室:卢星、胡晶、白宽 7830613 刑罚执行科:龚凯强7830601 生活卫生与生活安全科:王凡7830601 狱政管理科:马林7830601 档案室7830618 教育与劳动改造科:王新军、杨雪樵7830611 心理咨询:王锦安、陈建新7830611 一监区 值班室7830671 办公室7830673 党员活动室7830672 罪犯夜勤7830621 二监区 值班室7830624 办公室7830625 党员活动室7830623 罪犯夜勤7830626 三监区 值班室7830630 办公室7830627 党员活动室7830629 罪犯夜勤7830628 四监区 值班室7830635 办公室7830631 党员活动室7830634 罪犯夜勤7830632 二、宁夏石嘴山监狱人员信息(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 邮编 753005 区号0952 宁夏石嘴山监狱信息: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 邮编 753005 区号0952 电话0952-2216617、0951-2216660 会见中心:0952-2216701 、0952-2216700 登记室:0952-2216664、0952-2216662 监狱长:张国文 副监狱长:胡卫华、李学勇、崔智宁 政委:马学宝、顾登武 刑罚科科长:鲁志宏 纪委书记:禹金城 调研员:陈生昌、白新华 政治处主任:阮爱军、熊双平 教育科科长:徐红军、孟庆霞 心里矫正中心:司梦宇 办公室:张宁平、邱静 特勤队:王东狱警:马立强 狱警:徐刚 狱政科:张维林、关英晶、杨慧英、乔杰、李红莉、夏瑞、马俊、郭佳、杜永林、耿维宁、孟乐、朱静文、朱秋芳、苏小芬 张君文13709565958 李学勇13709565958 黄朝东:西太达公司安全生产科科长 二监区监区长:王刚 海 涛:四监区监区长 党建东:五监区监区长 赵慧兵:七监区监区长 马 强:七监区副监区长 吴新忠:八监区监区长 苏彦俊:九监区监区长 张 镇:十一监区监区长 郑 伟:十五监区监区长 孟庆霞:教育与劳动改造科副科长 胡婧芬:生活卫生科科员 刘继骞: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科长 李会昌: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 张向阳;西太达公司人力资源科科长 郭 靖:一监区副监区长 赵 鹏:二监区科员 李 明:十监区科员 栾 剑;十一监区科员 张向东:十三监区监区长 贺 强:十四监区科员 靳玉和:十八监区科员 陆海云:十九监区副监区长 刘润林:医院科员 马 兴:会见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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