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榆树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桂芝,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早晨六点被榆树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徐桂芝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被正阳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四天后,被转到看守所关押迫害,十几天后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徐桂芝女士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患有心脏病等几种疾病。修炼后思想境界得到提高,身体健康,工作上任劳任怨,吃苦耐劳,乐于助人,人称大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徐桂芝几次被派出所警察骚扰。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徐桂芝在老客运站附近,因向世人讲真相,被人诬告,遭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徐桂芝在榆树街里向世人发台历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关押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七天。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