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一九九五年秋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那时还在上班,只是早晚炼功或学法,休息天参加洪法。当然那时的负责人需要用车运书或复印师父新经文,只要找到我,我都全力配合。一九九九年七月,江魔头迫害法轮功以后,我被绑架多次、被非法判刑,失去人身自由十年多。回来后,在同修的帮助下,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下面我就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做好同修的“文书” 师父在《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中告诉我们的:“都应该有大法弟子宽容、善良、祥和的表现,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在《大法洪传二十五周年纽约法会讲法》告诉我们的“你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在世上救人,你们应该是最亲密的,互相帮助的”[2]。 对师父这些讲法我牢记在心,同修找到我,就是我的责任与荣幸,也是同修的信任与需要。我在周围同修中属于文化比较高的,所以需要动笔的时候,同修会找我。还会有不认识的同修辗转托我写点什么,虽然我的文笔不十分好,但我知道不能推脱,我都会把同修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情一样的做。 最突出的是二零一五年诉江高潮时帮同修整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当时只要需要,不管认识不认识,距离有多远,只要同修需要,我都会去帮助整理。诉状寄出后再上传明慧网。那时候,我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全与得失,心很纯。 只要需要,上明慧网发送贺信、贺卡,写心得体会,发表严正声明,上退党网站传三退名单,我都不厌其烦的尽力做好。在与同修接触的过程中,要求自己的言行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经我手发出去的东西,至少在我的层次上衡量是真实的,是对的。 九九年前出版的大法书需要改字。我发现有的同修的书没有完全改好,而且还不是个别现象。在我的层次上,意识到这是不行的。这是一件非常伟大、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大法弟子的责任,没有任何借口或理由。所以凡是接触到的同修我会特意的询问,还拜托同修再去关心她们认识的同修的改字情况,对那些年纪大、不识字的同修,我就主动帮她们改。 我非常乐意做周围那些不识字、不会打字或者不会上网的同修的“文书”,把她们对师父的感恩,把她们证实大法的神迹表达出来。同修说这是师父安排的,谢谢师父!我说这是师父要我做的,我还做的不够,还要精進。 传送大法的资料,交接大法书,穿梭往返于同修中,难免碰到心性摩擦,难免碰到刮风下雨,严寒酷暑,觉的又苦又累,我知道应该做好“小和尚”,不怕苦不怕累,有时实在觉的苦的时候,发自内心的叫一声“师父”会缓解很多。 我从小就是个肩不能挑、走路什么都不愿带的人,一般情况下出门精简到不用带包。可现在,与同修一起出去,碰到年纪大的,要帮她们拿东西啊背包啊,她们带的东西齐全不算,有时为了讲真相,还会买些东西,我会非常自觉、乐意的帮着拿。同修需要安装电脑,需要大法书,我会及时联系,拿过来送过去的,不怕重,自己累点不要紧,尽量为同修提供方便。我看我接触的这些同修中,也就是我最适合做这些事,这肯定也是师父的安排,我会继续做好小和尚。 做好“小事” 做常人没修炼的时候,我是个连自己的事也管不了的人,家里的事也不用我管。现在我变了,听到同修有什么情况,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问题时,我不会袖手旁观,我一定会管。因为我记着师父在《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中告诉我们的:“所以在做事上协调好,每个大法弟子的事都是大家的事。每个人都不要因为小小的一点事情就互相产生很大的隔阂,这都不行,要珍惜。而且在做大法的事上要配合,要配合的好一些。”[3] 我有这样的愿望,也有时间精力可以管些事,所以,师父会让我接触到、听到一些情况。下面讲讲听到A同修与B同修情况后自己的所为。 与A同修第一次见面,知道该同修是二零零四年得法的,且与别的同修不认识,基本上是自己单独上网,做资料。第二天,师父让我想到她的电脑操作系统问题,马上去问,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问题。过去她一个人,难以解决的问题,现在在大法弟子的集体中,很快就解决了。二零一七年,A同修被绑架拘留了一个月,回来后一直联系不到她。因为与她一起被绑架的有几位同修,有的被送進了洗脑班,情况比较复杂,没见到她,总有点不踏实,所以就直接到了她家。看到A同修躺在床上,非常的恐惧,睡不着,听不得一点声音,痛苦的成天蜷缩在床上。她怕到必须要妈妈(同修)寸步不离陪着的程度。我马上把她的情况告诉我们周围的同修,知道情况后大家都很重视,分批去发正念、学法。第一次发正念时,A同修坐立不安,甚至跑到另一个房间去。我们知道是另外空间迫害她的坏东西害怕了,看我们发正念一直不停,坏东西指使A同修倒了水塞到我们的手里,让我们停下来。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不为A同修的状态所动,坚持一天不落与A同修及她母亲同修一起学法,坚持着。那时的A同修就象个耍赖的孩子赖在床上,拖她起床后,她坐不住,半躺在沙发上,轮到她读法的时候,她就害怕不想读,我们告诉她,害怕大法的是另外空间的邪恶,一定要分清,一定要否定。要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放下生死,去留交给师父。 陪伴A同修一起走出魔难的过程,确实也是我们向内找的过程、整体提高的过程。本地五个区的部份同修参与帮助A同修,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修炼中存在的很多的漏,大家都感到自己修的太肤浅了,太不扎实了。经历了这场魔难,大家都成熟了,A同修现在已经完全溶入整体,也能关心帮助别的同修了。A同修的家人从中看到大法的伟大,大法弟子的无私,只有师父只有大法,才能化解劫难。谢谢师父!让师父操心了。 再说说B同修,我们原来不认识,因为想学习怎样面对面讲真相,我跟着去了两次,第三次还没去呢,B同修就被绑架,年近八十还被诬判了三年。三年冤狱回家后,我们想找到她,问起那些原来与她联系的同修,说B同修带话说她很好,不用去看她。我想,同修在黑窝里三年,出来后不与同修在一起,又不识字不上网,情况很难说。于是让认识她家的同修带我去,同修考虑到B同修及其家人的感受,顾虑重重。但在我的催促下,终于如愿去了B同修的家。当时的情况是,警察、居委干部经常上门骚扰威胁,说有大法弟子来要汇报。出监前,狱警叫她签过字,她讲不清楚签的什么内容。狱警告诉她,这些是人人都要签的东西,别人一進来就做好了,你在回去前必须要做好,她签了。考虑到B同修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与她集体学法,时间安排在晚上,居委干部下班以后,B同修及家人能够接受。因为大法弟子都知道,在魔难中的大法弟子,只有学法,增强正念才能否定迫害,走出魔难。果然,没多久B同修正念就足了,法理也逐渐清晰起来了,于是骚扰也没了,现在学法时间改到白天了, B同修状态很好,踏踏实实的坚定的做着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在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不顾自己的安危,证实着大法,救度着众生,我所做的太少太小,我要继续做好这些“小事”,只要同修需要,只要对做三件事有利,只要我知道或有同修找到我,那就是应该我做的,我乐意。谢谢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大法洪传二十五周年纽约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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