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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推动人权问责法
文/唐恩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七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欧洲议会压倒性通过决议,敦促欧盟层级与二十八个成员国,都各自制定类似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的制裁机制,以期制裁迫害人权的外国政权政客。

欧洲议会人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蒲睿达(Cristian Dan Preda)指出,议会该项提案,目的是敦促欧洲各国,以具体立法精准制裁人权恶棍与贪腐政客,施予冻结其资产、禁止入境等制裁;同时盼成员国彼此交换制裁黑名单;而且对于先前已立法的成员国所发布的制裁个人名单,希望各成员国也拒绝发给入境签证。提案还强调,包括国际刑事追诉严重侵害人权的行为,仍是欧盟努力的主要目标。

《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针对迫害人权严重的特定国家政府官员施予制裁,限制入境、冻结财产,并禁止官员在立法当地国进行财产交易。在全球范围内,马格尼茨基法案正成为国际社会对于那些与独裁政府有关、在本国参与严重人权侵犯和腐败行为的官员进行反击的工具与利器。

二零一六年,美国率先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其后加拿大、英国、波罗的海三国等六个以上国家,也接续完成相关立法,目前法国、澳洲等国也在推动中。欧洲议会压倒性通过决议,相当程度代表了议员本身所属国家的态度,势必督促欧洲各国与其它区域国家完成立法程序。

人权是普世价值,如果全球主流国家都通过类似法案,“全球连手”会让迫害人权与贪腐之人无处躲逃,对国际人权提升将有极大帮助。当前的中国是迫害人权的重灾区,《人权问责法》适用于迫害法轮功团体的中共人权恶棍。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自由世界国际组织(OFWI)”举办新闻发布会,呼吁加拿大政府采取行动制止中共践踏人权,制裁人权恶棍。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呼吁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十四名参与侵犯人权、折磨和杀害法轮功学员的现任和前任中共官员,包括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加拿大不应该成为这些人权恶棍的避风港。

《马格尼茨基法案》(Magnitsky Bill),又名《为腐败外国官员的受害者伸张正义法案》,系针对确认的人权侵犯者,制裁其财富和自由。加拿大国会议员彼得·肯特(Peter Kent)表示,中共侵犯人权的情况正在恶化,应该利用《马格尼茨基法案》来遏制这一趋势,“该法案已经被证明是有效制裁那些参与侵犯人权者的工具”。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澳洲工党议员丹比(Michael Danby)也向众议会提交《2018年国际人权与腐败(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nd Corruption (Magnitsky Sanctions) Bill 2018)。该法案向侵犯人权者发出一个强有力的信息:他们的罪行将面临国际审查。马格尼茨基法案若在澳洲通过,侵犯人权者将被禁止进入澳洲、他们的资产将被冻结,子女被禁至澳洲读书。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以洗脑、酷刑、虐杀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在江氏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与“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下,无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与监狱中,长期遭受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大规模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

可以预期的是,《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在美国、加拿大、欧洲与澳洲相继完成立法与生效,将震慑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之徒,使那些违反国际人权法律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协同迫害者,将身陷这种不光彩且难堪的处境,到处碰壁。无论是拟定政策的首恶之徒,或执行命令的从犯帮凶,最后必将在良知的谴责、法律的审判与严惩中偿还其罪恶。

当日前一篇文章: 大庆市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纷纷沦为阶下囚
当日后一篇文章: 如此判决 荒谬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