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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市秦艳秋、董美英遭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太仓市法轮功学员秦艳秋、董美英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陈永林遭诬判三年半,缓刑。秦艳秋、董美英均已上诉。

秦艳秋的丈夫石泽惠,苏州市太仓市健雄学院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在江苏如东遭非法判三年半,被非法关押到苏州监狱。

秦艳秋原是苏州太仓邮政局职员,曾经六次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含非法延期),被非法判刑四年,并被关过精神病院六个月迫害。她丈夫石泽惠曾七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两次共八年半,二零一四年在苏州监狱被迫害致肝癌,几乎整个内脏都被苏州监狱的人用膝盖顶坏了,医生断言活不了三个月到一年。石泽惠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就康复。

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石泽惠在太仓的家突遭非法抄家,家属才知道石泽惠已在南通市如东县遭绑架。同年十月一日左右,秦艳秋被太仓610国保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董美英与陈永林。陈永林被取保候审在家,秦艳秋和董美英被非法关押在太仓看守所。随后,石泽惠在南通市如东法院被非法庭审,之后遭诬判三年半。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苏州市太仓县法院非法开庭,构陷秦艳秋和董美英。但是法官、陪审员、公诉人都是张家港市检察院和张家港市法院的人。四位律师和近十位家属上午十点前进入法庭。当被迫害的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带入法庭后,律师提出:把我当事人的刑具即脚镣、手铐摘除。法官钱璐强烈反对,声称:我们内部收到了关于安全的文件。

律师当即指出内部文件不是法律,并再三提出摘除当事人的刑具。法官一概不听。律师们据理力争。法官还三番五次地无理阻止律师们发言,驳回律师对公诉人诬陷证词的反驳。法官自己咆哮公堂,反而污说律师们在咆哮公堂。最后律师提出我们申请法官回避。庭审再也无法继续,只好草草收场。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苏州市张家港法院对秦艳秋、董美英、陈永林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秦艳秋祥和的向法庭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经历及身心受益的幸福,并坚定的表示会永远感恩法轮大法,永远修炼下去。

四位律师为三位法轮功学员作了有力的辩护,有理有据,言辞明了的阐述了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是普世价值,并澄清了对法轮功的诬陷是江泽民信口雌黄的个人行为,是违背宪法,违背法律的。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秦艳秋、董美英、陈永林)的指控是违宪违法的,应予以否定的。

面对正义律师的辩护,公诉人目瞪口呆,无言以对。最后法官匆匆宣布休庭。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下午 一点半在张家港法庭非法宣判,当天下午法轮功学员家属在张家港法庭门口被拒绝进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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