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接上文) 五、遭恶报人员殃及亲友情况统计 表13 遭恶报人员殃及亲友情况统计
类 | 总计 | 本人 | 殃及亲友 | 殃及亲友者 | 政法委 | 765 | 606 | 159 | 102 | 610(综治办) | 1614 | 1190 | 424 | 278 | 公安系统 | 5512 | 4540 | 972 | 681 | 各级官员 | 4047 | 3138 | 909 | 618 | 检、法、监狱 | 989 | 862 | 127 | 88 | 劳教所、洗脑班 | 889 | 702 | 187 | 145 | 宣、教、军、宗教 | 1332 | 1102 | 230 | 161 | 企事业单位 | 1920 | 1587 | 333 | 225 | 基层人员 | 3716 | 2908 | 808 | 568 | 总计 | 20784 | 16635 | 4149 | 2866 | 作恶殃及的亲朋好友情况,前面已分类描述,我们现在来看看它的总数,在20784人中,有16634人属于自作自受,其中有4149人是被殃及的亲朋好友,殃及亲友者达2866人。 在统计中,我们发现被殃及的不仅是妻子、丈夫、儿女、父母,还有兄弟、姐妹,大伯、叔叔、婶婶、亲家、未婚妻、同学、司机、为自己办事帮忙的朋友等。亲友好友被殃及谁都觉得是非常可怜和令人同情的事,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没有偶然存在的,必然有它的内在的,人们看不到的因果关系。 我们知道,他们一定都是没有明白法轮大法真相的人,他们或反对大法,或仇视大法,或骂大法,骂大法师父和修炼人,甚至做过一些毁坏大法资料等恶事,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态和作恶者的心态是一致的才能殃及到他,如果他们的心与作恶者是相反的就不会被殃及。即使在同一个家庭,你知道大法好,不助纣为虐就不会殃及到你。这就是神目如电,分毫不差的道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就是想让同胞对大法有个正确认识,不听信谣言,不参与迫害,不遭恶报,不被殃及。 案例: ▼河南封丘县政法书记车祸身亡并殃及家人 河南封丘县曾经严重迫害法轮大法弟子,二零零四年封丘县政法书记云东海五一节放假期间去封丘县青龙洞去玩,下午四点钟在回家的路上与一辆大卡车相撞,车上还坐着他的女儿、儿子,小姨子和她的孩子,结果四死一伤,他的儿子还成了植物人。这是迫害法轮大法弟子遭的恶报。 ▼主管政法的副县长徐水程迫害大法遭恶报祸及妻儿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衡东县主管政法的副县长徐水程,追随江鬼,诋毁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很卖力。现因其恶行,遭恶报,祸及其妻子和两个儿子。 二零零二年,徐水程的妻子突发癌症去世。二零零三年七月,在长沙财经学院团支部书记的二儿子请假一个月,回家探亲,给母亲上坟。六天后,在长沙报社副总编的大儿子徐海开车来到徐水程家,要接弟弟回长沙。大约不到第十天,外出时,他们哥俩的小车撞上大车,小儿子当场被铲掉脑袋,死亡。大儿子铲掉一块头骨,现在已成为植物人。徐水程破坏大法祸及亲人,一个家庭连遭恶报,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贵州省铜仁市桐木枰乡政法委书记遭恶报殃及家人 地处比较偏僻的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桐木枰乡政法委书记张建勇,又是“610”主任,当年约四十五岁,他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一直跟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干着迫害当地及本单位法轮功学员的事情,致使那些只想做好人,只为说几句真话的法轮功学员无辜被抓被打还被关进劳教所。 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张建勇从一个乡政府办事员提拔为乡政法委书记、“610”主任。他还带着几个警察跑到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威胁说:“不许再炼功了,否则让你过不好日子!”但是不久,他也遭了恶报:他老婆是做水果生意的,一次出门进货,被抢劫了约两万元。他的岳父在二零一零年的时候,突然患肝癌去世,患病前,身体一直都还不错的。紧接着,他的岳母又患了癌病。 他的母亲在得了一种怪病,当地治不好,转到重庆大医院也没治好。他的父亲又于同年上半年脑溢血突发去世了。 ▼原昆明市政法委书记杜敏遭恶报入狱 气死老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云南警察学院邪党书记杜敏立案侦查。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楚雄州中院开庭审理杜敏受贿案。杜敏曾所谓“忏悔”:自己接受调查后,母亲就被气死了。父亲年迈他出去也见不了。弟弟跟他一起进了监狱,儿子也牵连进去。 杜敏曾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昆明市政法委书记等职,在任期间对迫害法轮功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后遭恶报家破人亡。 ▼北京昌平区“610”科长廉学玉作恶殃及多位家人 廉学玉,男,昌平区610科长,从二零零零年开始,一直参与洗脑班迫害,把学员王桂芬逼的上吊自杀;他利用权力敲诈勒索钱财,在昌平区国岭小区,用贪污敲诈的钱买了一百平米的房子,还给自己和儿子买两辆私家车。由于坏事做绝殃及家人,媳妇患病子宫摘除;儿子开车出车祸撞死一人,自己腿被撞折;廉学玉的父亲、大伯、婶子、岳母也在同年相继离世。 六、遭恶报形式分类统计及分析 图11:1999年~2018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不同类型恶报人数统计 | 表14 遭恶报形式分类统计
伤残分类 | 被打伤、自打伤 | 交通灾祸 | 摔伤 | 被动物致伤 | 炸烧烫冻 | 意外器物伤害 | 雷、电击伤 | 服毒致伤 | 小计 | 百分比 % | 伤残人数 | 292 | 1794 | 524 | 42 | 93 | 122 | 14 | 2 | 2883 | 13.9 | 死亡分类 | 病死 | 车祸身亡 | 被人、动物杀 | 毒死 | 摔死 | 炸烧烫冻淹雷击电击 | 被外物击死 | 饮食不当、死因不明 | | | 死亡人数 | 4572 | 1984 | 237 | 116 | 93 | 334 | 60 | 9 | 7405 | 35.6 | 被查处分类 | 被撤职免职降职 | 被警告记过处分 | 在司法处理中 | 有期徒刑 | 死刑 | 无期徒刑 | 死缓 | 被双规 | | | 被查处人数 | 961 | 159 | 1362 | 881 | 25 | 83 | 44 | 157 | 3672 | 17.7 | 重病分类 | 癌症 | 其它重病 | | | | | | | | | 重病人数 | 886 | 3095 | | | | | | | 3981 | 19 | 自杀分类 | 喝农药、煤气 | 跳楼 | 上吊 | 水淹 | 撞车、自焚 | 割脉、开枪、用刀 | 不明形式自杀 | | | | 自杀人数 | 53 | 85 | 71 | 17 | 5 | 10 | 46 | | 287 | 1.4 | 精神折磨 | 殃及亲友 | 离婚、分手 | 被海外起诉 | 下岗落选 | 被追杀、绑架打骂 | 悲痛、不堪忍受 | 害人害己 | 恶报 不明 | | | 人数 | 1314 | 268 | 59 | 48 | 29 | 257 | 47 | 7 | 2029 | 9.9 | 经济损失 | 赔偿 | 事故损失 | 火灾 | 被盗被骗绑架 | 牲畜死、无收成、下岗 | 用钱私了 | 龙卷风、雷击 | 付药费、挥霍、赌博 | | | 人数 | 139 | 61 | 83 | 57 | 68 | 16 | 17 | 24 | 465 | 2.2 | 失踪 | 离家出走 | 畏罪潜逃 | 被杀逃命 | 骗取家财 | 被拐、被绑架 | 躲债不回 | 不敢在家 | 杳无音讯天灾失踪 | | | 人数 | 7 | 27 | 2 | 2 | 2 | 4 | 4 | 14 | 62 | 0.3 | 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遭恶报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把它归纳为八大类,通过表11我们看到,在这八类中死亡人数是最多的,达到7405人,占总数的35.6%;其次是重病,共有3981人,占总数的19%;再就是被查处人数为3672人,占总数的17.7%;伤残人数为2883人,占13.9%;受精神折磨的有2029人,占总数的9.9%;遭受经济损失的有465人,占总数的2.2%;自杀的有287人,占1.4%;失踪的62人,占0.3%。 (一)伤残2883人 伤残是自己作恶的报应,也是神对该人的警告,如果及时悔悟伤病很快就好,如果不听真相,那更惨烈的结果还在后头。 导致伤残的原因也很多,我们把它归纳为八类: 1、被打伤共有292人:这类伤害中公安人员88人,基层人员65人,各级官员50人 ,“610”人员29人,企事业单位18人,宣传教育15人,劳教所、洗脑班人员12人、 检察院、法院、监狱人员8人,政法委7人。 2、交通事故伤残1794人:交通事故,主要是汽车车祸,其次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舰艇。交通事故在伤残类占人数最多,其中公安局为577人,各级官员316人、基层人员269人,“610”人员158人,企事业单位141人,宣传、教育137人,检察院、法院、监狱78人,劳教所、洗脑班75人,政法委43人。 3、摔伤524人:摔伤包括平地摔伤,树上、房上、楼上掉下等。在这类伤害中基层人员167人,各级官员111人,公安局有73人,“610”人员41人,企事业 单位40人,劳教所32人,宣传教育32人,检察院、法院等14人,政法委14人。 4、被动物致伤42人:被动物致伤包括被狗、马、蛇咬伤,被马踢伤,被鸟啄伤等。其中基层人员14人,检察院、法院10人,公安局有7人,“610”人员5人,各级官员5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 5、炸伤、烧伤、烫伤、冻伤93人:其中基层人员32人,公安局19人,各级官员17人,企事业单位10人,“610”人员6人,宣传、教育4人,劳教所、洗脑班4人,政法委1人。 6、意外器物伤害122人:其中基层人员67人,各级官员14人,企事业单位11人,检察院、法院10人,宣传、教育8人,公安局6人,劳教所、洗脑班 4人,政法委2人。 7、雷电击伤14人:其中各级官员4人,基层人员5人,劳教所、洗脑班 2人, 政法委2人,企事业单位1人。 8、服毒致伤2人:其中级官员1人,基层人员1人。 (二)死亡7405人 死亡是人在世间遭受的最后报应,此后就没有了再想通过自身改变自己的机会。什么样的死亡方式,都是由他自己作恶所累积的结果决定的。 图12:1999~2018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部门人员遭恶报死亡人数统计 |
遭恶报死亡人数最多的来自公安局和基层人员,这些人是直接参与、执行迫害行动的人,希望这组数据能够警醒仍在执行迫害指令的基层人员和警察,尽早了解真相,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为自己也为家人亲朋着想,不要为自己造下偿还不清的罪业。 表15 不同部门遭恶报死亡人数按类型统计
| 病死 | 车祸死亡 | 被人、动物杀死 | 毒死 | 摔死 | 炸、烧、烫、冻、淹、雷击、电击 | 被外物击、砸、挤、埋死 | 饮食不当、死因不明 | 总计 | 公安局 | 1112 | 626 | 92 | 26 | 28 | 118 | | | 2002 | 基层人员 | 986 | 313 | 42 | 29 | 32 | 66 | 28 | 1 | 1497 | 各级官员 | 832 | 387 | 39 | 21 | 10 | 50 | 19 | 3 | 1361 | 企事业单位 | 490 | 214 | 16 | 10 | 9 | 27 | 4 | 1 | 771 | 610人员 | 397 | 138 | 11 | 11 | 4 | 17 | 2 | | 580 | 宣传、教育 | 282 | 141 | 15 | 12 | 3 | 12 | 1 | 1 | 467 | 政法委 | 190 | 62 | 6 | 2 | 2 | 14 | 3 | 1 | 280 | 检察院、法院 | 184 | 58 | 12 | 1 | 3 | 23 | 1 | 2 | 284 | 劳教所、洗脑班 | 99 | 45 | 4 | 4 | 2 | 7 | 2 | | 163 | 总计 | 4572 | 1984 | 237 | 116 | 93 | 334 | 60 | 9 | 7405 | 1、病死4572人:其中公安局1112人,基层人员986人,各级官员832人,企事业单位490人,“610”人员397人,宣传、教育282人,政法委190人,检察院、法院184人,劳教所、洗脑班99人。 2、车祸死亡1984人:其中公安局626人,各级官员387人,基层人员313人,企事业214人,“610”人员138人,宣传、教育141人,检察院、法院58人,政法委62人,劳教所、洗脑班45人。 3、被人、动物杀死237人:其中公安局92人,基层人员42人,各级官员39人,企事业单位16人,宣传教育15人,检察院法院12人,“610”人员11人,政法委6人,劳教所洗脑班4人。 4、毒死116人:其中基层人员29人,公安局26人,各级官员21人,宣传教育12人,“610”人员11人,企事业10人,劳教所洗脑班4人,政法委2人,检察院、法院1人。 5、摔死93人:其中基层人员32人,公安局28人,各级官员10人,企事业9人,“610”人员4人,检察院、法院3人,宣传教育3人,劳教所、洗脑班2人,政法委2人。 6、炸、烧、烫、冻、淹、雷击、电击334人:其中公安局118人,基层人员66人,各级官员50人,企事业27人,检察院、法院23人,“610”人员17人,政法委14人,宣传教育12人,劳教所、洗脑班7人。 7、被外物击、砸、挤、埋死60人:其中基层人员28人,各级官员19人,企事业4人,“610”人员2人,政法委3人,劳教所、洗脑班2人,检察院、法院1人、宣传教育1人。 8、饮食不当、死因不明9人:其中各级官员3人,检察院、法院2人,基层人员1人, 企事业1人,宣传教育1人,政法委1人。 (三)被查处3672人 被查处、判刑表面看是因为贪腐或其他原因,实际上是因为其迫害法轮功导致的。贪污腐败、各种犯罪在中共体制中几乎比比皆是,但是哪一种罪过都没有迫害佛法,残害修炼人严重,如果他不迫害法轮功,可能暂时查不到他,如果他参与迫害法轮功就必查无疑。 我们将当时的情况分为八类(时过境迁,有的可能早已发生变化): 1、被撤职、免职、降职961人:其中公安局363人,各级官员185人,企事业121人,宣传教育95人,“610”人员47人,基层人员11人,检察院、法院52人,劳教所、洗脑班52人,政法委35人。 2、被警告、记过处分159人:其中公安局47人,各级官员30人,劳教所洗脑班23人,“610”人员18人,基层人员14人,检察院、法院9人,基层人员7人,宣传教育7人,政法委4人。 3、在司法处理中1362人:其中公安局404人,各级官员386人,检察院、法院162 人,企事业109人、政法委106人,宣传教育86人,劳教所、洗脑班53人, “610”人员47人,基层人员27人, 4、有期徒刑881人:其中公安局245人,各级官员212人,企事业100人,宣传教育98人,检察院、法院94 人,“610”人员47人,基层人员36人,劳教所、洗脑班29人,政法委1人。 5、死刑25人:其中公安局7人,企事业6人,各级官员6人,检察院、法院2人,劳教所、洗脑班 2人,“610”人员1人,基层人员1人, 政法委1人。 6、无期徒刑83人:其中各级官员36人,公安局12人,企事业11人,检察、法院10人,宣传教育4人,政法委4人,基层人员4人,“610”人员1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 7、死缓44人:其中各级官员20人,企事业7人,政法委7人,公安局3人,宣传教育3人,劳教所洗脑班 3人,“610”人员1人, 8、被双规157人:其中公安局45人,各级官员48人,企事业19人,“610”人员15人,政法委11人,检察院、法院10人,宣传教育7人,劳教所洗脑班 2人。 (四)重病3981人 重病是人作恶的报应,同时也是阻止人行恶,逼迫人反省自己,寻找生命真谛的机会,如果明白了法轮功真相,转变了无神论的观念,就会获得新生。 我们将其分为两类: 1、癌症886人:其中公安局239人,各级官员134人,“610”人员99人,基层人员128人,检察院、法院49人。劳教所洗脑班 45人,企事业83人,宣传教育42人,政法委67人。 2、其他重病3095人:其中基层人员748人,公安局732人,各级官员531人, “610”人员280人,劳教所洗脑班 272人,宣传教育164人,企事业228人,检察院、法院99人。政法委41人。 (五)自杀287人 在神的眼里,自杀是有罪的,就像他杀一样有罪,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结束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因为命是神安排、神掌管的,谁打乱了神的安排,神必究其责。 而中共官员自杀就是一个普遍现象,因为受中共无神论洗脑,不知道人死后还有灵魂的存在,还要接受神的审判。 统计中显示,全国共有287人自杀,多数官员是被查后畏罪自杀,有的得抑郁症自杀,患精神病自杀,有的病痛难忍自杀,有的家人承受不了精神折磨而自杀,有的因小事争吵自杀等等。我们按照自杀的形式分了七大类: 1、喝农药、煤气53人:其中各级官员19人(7名本人),基层人员17人(作恶者本人14人),公安局8人(1人是公安人员),“610”人员4人(2个本人),检察院、法院2人(家人2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本人),企事业1人(本人),宣传教育1人(本人)。 2、跳楼自杀85人:其中公安局20人(13名公安人员),各级官员13人(8名本人),企事业11人(8名本人),基层人员9人(作恶者本人8人),宣传教育9人(5名本人),“610”人员9人(3个本人),检察院、法院8人(6名本人),政法委4人(3名本人),劳教所、洗脑班3人(1名本人), 3、上吊71人:其中各级官员17人(10个本人),基层人员13人(本人9人),公安局12人(10名公安人员),企事业10人(7名本人),检察院、法院7人(5名本人),政法委5人(本人),宣传教育4人(3名本人),“610”人员2人(1个本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 4、水淹(跳河、跳江、水缸)17人:其中各级官员6人(4个本人),公安局3人(1名公安人员),基层人员2人(本人1人),“610”人员2人(2个家人),企事业2人(1名本人),宣传教育1人(本人),政法委1人(家人)。 5、撞车、自焚5人:其中各级官员2人,基层人员1人,宣传教育1人(本人), “610”人员1人(本人)。 6、割脉、开枪、用刀10人:其中公安局5人(全部是公安人员),宣传教育2人(本人),政法委2人 (本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家人)。 7、不明形式自杀46人:其中公安局18人(14名公安人员),各级官员11人(7个本人),企事业4人(1名本人),基层人员3人(本人1人),政法委3人(本人),检察院、法院2人(1名本人),劳教所、洗脑班2人(本人),宣传教育2人(本人), “610”人员1人(本人)。 (六)精神折磨2029人 精神折磨一类,大部分是自己作恶,但自己没受到身体上病痛、伤害,但却殃及家人、亲友遭到恶报,使其精神上遭受痛苦,有的是殃及孩子死亡后,致使妻子、丈夫、父母痛不欲生。有的是工作不利、受排挤遭受精神痛苦,有的是高官因迫害法轮功遭到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起诉,这部分人虽然在中共的保护下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但其精神上受到震慑,所以暂归此类。 我们将这类人群分为八类: 1、殃及亲友1314人:其中公安局334人,基层人员259人,各级官员232人;劳教所、“610”人员141人;企事业104人;洗脑班75人;宣传教育71人;政法委52人;检察院、法院46人。 2、离婚、分手268人:其中各级官员64人;公安局58人;基层人员56人;“610”人员29人;企事业17人;宣传教育17人;劳教所、洗脑班15人;政法委7人;检察院、法院5人。 3、被海外起诉59人:其中各级官员28人,“610”人员12人,宣传教育9人,企事业7人,公安局1人、检察院、法院1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 4、下岗落选48人:其中各级官员12人,公安局11人,基层人员8人,“610”人员7人,劳教所、洗脑班4人,政法委3人,检察院、法院2人,宣传教育1人, 5、被追杀、绑架打骂29人:其中各级官员10人,劳教所、洗脑班6,基层人员4人,企事业4人,人公安局1人,宣传教育2人,“610”人员2人。 6、悲痛、不堪忍受257人:其中公安局60人,基层人员66人,各级官员44人,企事业20人,检察院、法院19人,宣传教育19人,政法委11人,“610”人员10人,劳教所、洗脑班8人。 7、害人害己47人:其中公安局15人,各级官员15人,基层人员7人,企事业4人,劳教所、洗脑班3人,宣传教育1人,政法委1人,“610”人员1人。 8、恶报形式不明7人:其中公安局2人,“610”人员2人,基层人员1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各级官员1人。 (七)经济损失465人 钱财是由人的德所化生,如果得到不义之财,那到一定时间神就会收走。 我们将遭受经济损失恶报的人群分为八类: 1、经济赔偿139人:其中基层人员43人,各级官员34人,公安局31人,“610”人员9人,宣传教育8人,企事业7人,检察院、法院3人,劳教所、洗脑班2人,政法委2人。 2、事故损失61人:其中基层人员18人,各级官员16人,企事业10人,公安局8人,“610”人员5人,宣传教育2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政法委1人。 3、火灾83人:其中基层人员40人,各级官员14人,企事业10人,公安局9人,政法委3人,“610”人员3人,劳教所、洗脑班2人,宣传教育2人。 4、被盗被骗绑架57人:其中基层人员21人,公安局9人,各级官员9人,企事业6人,宣传教育4人,政法委4人,劳教所、洗脑班2人,“610”人员2人。 5、牲畜死亡、无收成、下岗68人:其中基层人员33人,企事业12人,公安局6人,各级官员6人,“610”人员4人,宣传教育3人,政法委3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 6、用钱私了16人:其中各级官员7人,基层人员4人,“610”人员2人,公安局1人,宣传教育1人,政法委1人。 7、龙卷风、雷击17人:其中基层人员8人,各级官员4人,“610”人员3人,公安局1人,宣传教育1人。 8、付药费、挥霍、赌博24人:其中公安局9人,基层人员5人,劳教所、洗脑班3人,政法委2人,检察院、法院1人,企事业1人,宣传教育1人,各级官员1人,“610”人员1人。 (八)失踪62人 在失踪的62人中,有27人属于畏罪潜逃,中共官员就是这样胆大时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说,无法无天,追究责任时由胆小如鼠,不是自杀就是逃亡。 1、离家出走7人:其中基层人员6人,“610”人员1人。 2、畏罪潜逃27人:其中公安局13人,各级官员9人,检察院、法院2人,企事业2人,政法委1人。 3、被杀逃命2人:其中公安局1人,各级官员1人。 4、骗取家财2人:基层人员1人,各级官员1人。 5、被拐、被绑架2人:其中公安局1人,宣传教育1人。 6、躲债不回4人:其中基层人员2人,企事业2人。 7、不敢在家4人:其中企事业3人,基层人员1人。 8、杳无音讯天灾失踪14人:其中公安局6人,各级官员4人,基层人员2人,劳教所、洗脑班1人,“610”人员1人。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