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河北省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高军彩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执意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已经涉嫌构成《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246条“诽谤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应当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讲述法轮功真相、持有法轮功资料完全都是合法的,中共用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迫害法轮功学员,还依据所谓的法轮功资料份数冤判。但高军彩竟然在邪党用来遮羞的资料分数都不够的情况下,无视律师的法律意见,捏造事实对李冬梅和耿树兰非法批捕;在审查起诉阶段,甚至剥夺了律师提交法律意见的权利,不履行监督职责,罔顾法律和事实,一错再错的将李冬梅和耿树兰起诉到法院;近期还在串通桥西区法院图谋庭审公诉 。 一、 高军彩个人信息 高军彩,女,1974年11月出生,中共邪党党员,现任桥西区检察院侦监二科副科长。1998年10月河北检察分校(电大)法律专业毕业后,进入桥东区检察院工作,石家庄市行政区合并后分入桥西区检察院,从检20年来先后在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工作,2016年8月成为入额检察官。 二、 高军彩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冬梅和耿树兰 耿树兰、李冬梅因在街上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遭人恶告,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桥西区中山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二十日被桥西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至今;八月三日经桥西区检察院侦监科高军彩批捕,九月三十日中山派出所办案人员将案卷送桥西检察院申请起诉,十月十一日桥西区检察院高军彩将案卷交到桥西区法院起诉,目前面临被非法庭审。 代理律师认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法规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所以依据《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逮捕、起诉,是刻意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假如李冬梅和耿树兰真的有侦查机关所说的信仰法轮功和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事实,都是合法的民事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且在举报人举报的具体事项中,自始至终耿树兰就没有参与,只是在百货公司附近的街上和李冬梅偶遇,耿树兰跟举报的事项没有任何关系,根本谈不上所谓的涉嫌犯罪;李冬梅只是跟两个年轻人聊天中,说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患的不治之症奇迹般痊愈和一些“三退保平安”的事例,并没有出示和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李冬梅随身包里只有20多份法轮功资料,根本不够刑事处罚的最低数量。律师在7月底向桥西公安分局和检察院分别递交了“要求对法轮功学员依法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的申请书。但桥西区检察院高军彩和桥西公安分局法制办的警察串通,不顾法律和事实,将李冬梅和耿树兰由刑事拘留转成逮捕,继续非法关押。 耿树兰、李冬梅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两人因遭看守所狱警连铐、手铐、灌食和犯人殴打等各种折磨,身体状况堪忧。尤其李冬梅血压高达二百多毫米汞柱,还伴随有并发症,半边身体发麻、僵硬,心脏不适,律师会见时,李冬梅说自己活不成了,看守所的狱警也给公安办案单位书面通报过李冬梅身体危急的情况。家属多次递交取保申请,犹如石沉大海。 2019年9月30日,桥西公安分局将案卷递到检察院申请起诉,十一假期结束后的10月8日,代理律师跟高军彩电话反映,李冬梅身体状况实在不适合羁押,高军彩一方面让律师递交书面资料,同时故意不给律师时间(律师是外地的), 在三天内的10月11日匆忙将案卷送到法院起诉。 高军彩
相关责任单位 1、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办公室0311- 83868070 院长:15633666296(仅收短信) 信访投诉:0311---83867020 纪检投诉:0311---83867087 刑一庭 庭长、审委会成员 郑丽君(胡艳霞案、李冬梅和耿树兰案法官) 刑一庭 副庭长 李立新电话83867048(杨会州和行唐杨焕平、平山张英同案的法官) 刑二庭 庭长、审委会成员 赵静83867045(宋爱昌案、陈田奎案、杨焕平案重审法官) 刑二庭 副庭长于丽霞 83867046 18630120067(王晓峰案法官) 赵瑾(王晓峰案法官) 书记员 王晓腾(王晓峰案书记员) 书记员 王颂扬 苏常印 司法技术室主任 兼纪检组 副组长(曾冤判宋爱昌) 纪检组 0311- 83867049 研究室 0311- 83867093 审判管理办公室 0311- 83867015 政治处 0311- 83868069 刑一庭 0311- 83867051 刑二庭 0311- 83867045 民一庭 0311- 83867036 民二庭 0311- 83867029 民三庭 0311- 83867039 立案庭 0311- 83867018 审监庭 0311- 83867065 执行局 0311- 83867079 执行庭 0311- 83867069 协调处 0311- 83867075 综合处 0311- 83867089 行政庭 0311- 83867059 法警大队0311- 83823039 振头法庭 0311- 83027787 留营法庭 0311- 83611282 桥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开会投票判决) 姓名 所在部门 职务 吉玉刚 院领导 院长83818388 13333111110,18632195588, 张义杰 院领导 副院长13803336208 刘晓梅 院领导 副院长(主管法警队) 83867058 18630120003 张向荣 院领导 副院长83867066 18630120007 史振利 院领导 纪检组长83867083 18630120006 王跃斌 院领导 副院长83867081 18630120023 赵建英 院领导 副院长 党组成员 13932106986 魏建中 院领导 副院长18632189818 赵永升 院领导 政治处主任83867081 18630120016 赵晓渝 院领导 民一庭庭长83867036 18630120021 张前亮 院领导 审委会专职委员兼计财科长83868070 18630120059 胡永红 院领导 执行局局长 13722786999 刘如杰 执行局 副局长83867079 18630120029 齐玉华 行政庭 庭长18630120061 83867023 孟凡皓 审管办 主任83867055 18633873658 郑丽君 刑一庭 庭长 赵 静 刑二庭 庭长 王 豪 民三庭 庭长83867039 18630120025 李彦红 民四庭 庭长 齐 燕 立案庭 庭长83867018 18630120026 其他法官 史 瑾 监察科 科长83867093 18630120015 牛海霞 政治处 副主任83868069 18630120068 张燕超 法警队 队长18630120020 戎艳增 留营法庭 庭长 武冀海 执行局 副局长 王荣贵 信访办 主任 李淑霞 民六庭 庭长 李建永 政治处 宣教科副主任兼科长 王红阁 政治处宣教科 科员 王宏建 办公室副主任兼档案科科长 马 捷 研究室副主任 岳丽红 刑一庭 刘飞虎 刑一庭 曹利伟 民一庭副庭长 民一庭 郭晓斐、郄清琴 刘 燕 民二庭庭长83867029 18630120070 赵占军 民二庭副庭长 刘 恰 民三庭副庭长 赵江云 民五庭 庭长18632189830 立案庭副庭长李国平、陈风海、宫丽英 李金从立案庭审判员 吴宏丽行政庭副庭长 马冰审监庭庭长 王增录审监庭副庭长 何颖欣审监庭审判员 信访办张晓辉艾卫军李国政 季磊执行庭庭长83867067 18630120089 韩战平协调处处长 协调处副处长杜洪波、吴建洲、李建民83867078 18630120095 马连英综合处处长 郝增良综合处副处长 张素利速裁庭庭长83611356 18630120112 振头法庭庭长纪晨宇83027787 18630120063、副庭长王娜、审判员刘国珑 留营法庭庭长骆新颖、审判员韩丽娟、王素青13673138197 南法庭庭长王倩、副庭长郭雅丽、审判员许丽娜 2、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 邮编050090 电话: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办公室:66603002,值班室:66603123 办案检察官高军彩66603002,66603123(迫害李冬梅和耿树兰的批捕和公诉责任人) 公诉一科副科长杨红(王晓峰案的负责人):18633831832、18633068826 代理检察员王会娇(王晓峰案的负责人) 代理检察员孙玮 68099937(负责胡艳霞案) 公诉二科副科长:景明月(陈田奎、阎瑞敏、张英同和杨会州案的责任人):15383118215 13143024986 18034567063 0311-66617517 ; 公诉一科副科长:阎红艳(行唐杨焕平案责任人)13315130517 检察长张伟新66603111 贾景辉 副检察长(主管公诉) 66603166 13831105811 13933011078 副检察长王树建、毛永红、卢艳军 张晓鹏 副检察长 66603066 18633831831 李鹏 副检察长 66603007 13931975192 徐继平 纪检组长 66603033 18633829068 政治处主任:陈宏伟 66603158 崔新友 反渎职局局长 66603191 13313310133 办公室主任:李雷红66603118 侦监一科(批捕科) 科长:孙云英66603050 18633831826 侦监二科(批捕科) 科长:秦昕 公诉一科科长于恺 66603078、13315132083 公诉二科科长:闫洁 未检科科长:路新18633831915 案管办主任:李娟66603028,15931189099 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刘海鹏 民行科科长:张敏66603030 控申科科长:杜红全66603101 18633831862 技术科科长:刘挺66603116 副科长:郝文艺 研究室主任:郑东 66603011 13315132012 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志 副大队长:盛文良 人监办主任:焦燕 刘海鹏 监所科科长 66603091 18633831893 武建永 18633831906 高永兵 18633831910 监察科科长 66603016 马利英 反贪局副局长 66603180 18633831853 李金正 反贪局副局长 66603182 18633831856 王韶辉 反贪局侦一科科长 66603080 18633831858 张立新 反贪局侦二科科长 66603185 13930164066 吴文娟 预防科科长 66603060 18633831883 张景斌 反渎职局副局长 66603192 18633831889 李文刚 反渎职局政委 66603195 13315132055 张婕 反渎职局侦二科科长 66603193 18633831891 3.石家庄桥西区中山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桥西区永安街51号 电话:0311—87023587 所长:李备军(不听、不看真相信)87896623,13785182511 教导员:李晖87896623,87018333 内勤 卞松范 直接责任警察:李征兵15830969603、0311-88892109 直接参与警察:李雨、于春生、梁明、方伟红、苑慧(内勤) 警察 任援军 王峰霞 李树强 史亮 王彦伟 郝明信 李卫东 张新派 朱玉磊 刘贵强 屈连营 梁乃丹 赵素敏 4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3号,邮编050091 新石北路与城角街交口东北角 电话:0311-87025830、85188803、85188804、85188805、85188806、85188889、85188836、85188814, 值班室0311-85188888(可查本单位电话) 法制科(人员待查,不明真相,审批非法拘留和逮捕) 直接责任人:董警察(不明真相) 桥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 大队长:朱凌 85188825 内勤:严少纯 85188826 警察:刘雄涛 常浩 董培宁 韩江伟 赵学忠 付广军(13931979091) 案管警察:李军 张子家 堵星辰 冯亚伟 李兴峰 张欣欣85158824 局长马立新85188801、13503201999 政委高文华85188802、13932172023 副局长李厚明85188890, 副局长杨朝平 副局长 85188803 13832337886 副局长田乐85188804, 副局长杜金明85188899, 副局长郝双亭85188805, 副局长杜同福85188889, 副局长岳勇利85188891, 高兴位 巡防大队队长 85188809 13933092583 王建伟85188867, 胡耀东85188852, 杨建宏85188892, 王晓军85188877, 高振强85188813, 何旺 纪检书记 85188807 13930185002 郑海林 政治处主任 85188808 13731198627 指挥中心 87025830 85188800 桥西国保大队: 大队长刘广利85188846 教导员张颖川85188847, 副大队长刘光军85188848,13932162083, 副大队长王庆辰 警察:李效忠,朱海龙,刘塞北,忻昌华85188849,王令吉,焦正平,周保波,姚兵,吴立军,倪清来,李少杰,刘剑青,徐恒利,张日辉,赵爱国,刘先吉 5、石家庄公安局桥西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93号 电话0311-85188850 崔岩 周福务 6.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赵三街,邮编050000 电话:0311-8778202432; 办公室:87755202 106监室狱警13582100951 (李冬梅所在监室) 政委 杨素金兼所长 87755202; 副所长:李占发、邢志昌、*杨文肖、张景桂 一科:指导员杨建军、副科长孟翼新 二科:科长刘文辉、指导员姜明聚、副科长高新 三科:科长张海燕、指导员马建设 接收警察:高新民 接收警察:李鑫 石家庄市检察院住二看检察官: 主任王宝军87755379 申检察官87755379 白检察官87755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