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二日喜得法轮大法,这一天是我人生转折的日子。从此结束了我被多种慢性疾病同时折磨得生不如死的痛苦,我走上一条返本归真的路。 我在读中学时就知道语文老师的丈夫被中共迫害,从北京全家被遣送回老家。俄语老师是广州人,被批斗上吊自杀。看到中共一九八九年六四,在天安门广场用坦克把手无寸铁的学生碾轧成肉泥还竟然说没死一个人,看到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对人民的残酷迫害,这一切在我心里就有了“怕”的观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造谣宣传、栽赃陷害,对师尊和大法抹黑。但修炼法轮功后,我亲身体验到大法是无比珍贵的佛法,我修炼不长时间一身的病痛都没有了,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我是在大法修炼中的亲身受益者。媒体的造谣宣传可能是政府不了解法轮功真相,所以,我有责任站出来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为师尊说句公道话,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当时迫害来势凶猛,真的是要放下生死才能走出那一步的。 一九九九年七日二十三日我去了北京,因那时我是炼功点的辅导员,最早的迫害是从辅导员开始的。后于十月十二日又去了北京,我因此而被冤判三年。 入狱后,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我想自己是大法弟子,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就给监狱狱警写真相信,用我自己的亲身体会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揭露媒体的造谣。 二零零三年二月,我又被绑架,在看守所里,我们四位同修集体配合,揭露共产党的恶行,自中共窃权几十年来大量的铁的事实说明中共残害百姓、残害善良是邪教。我们就写了一篇“中国共产党是真正的邪教”。入狱后,在一次作业本上我又写上这篇文章。在一百多人的大会上(夹控)念了我写的这篇文章,震慑了邪恶,去掉对中共的恐惧,增强了我内心的正念。 二零一二年中共“十八大”期间,我被绑架到省洗脑班,恶人将师尊的法像放在地上要我用脚踩,我哭着喊着“我不踩!”并把师尊的法像抢来抱在胸前,她们没办法,也就不管我了。后来她们把我叫到楼上,我看到墙壁上贴着攻击大法的标语,我撕下了一张,想到自己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有责任维护大法,师父就在我身边看护我,保护着我,我去掉怕心,就把所有的邪恶标语都撕掉了。 二零一三年春,我被关押在外县的拘留所,隔壁男仓的人递过来笔和纸,要我给他们写法轮功真相,写完后,我告诉他们一个一个仓传下去,传给后面仓的人看,他们看过真相后,有一个人喊,“我得道了!”这让我看到了众生明白而得救的一面,心里也很欣慰。在拘留的条子上写的是关押我十天,到第五天时,我就在监仓里大声喊“天灭中共!”“中国共产党是真正的邪教!”他们第六天就放我回家了。 二零一四年四月,国保大队绑架同修,抄同修的家时抢走几万元她女儿打工的钱而不给开收据,我与同修们去找国保大队长,那次有四位同修遭绑架,我又被冤判四年。 一次利用外出的机会,在路过十二个监仓的门口,看到这些可贵而迷失了的中国人,我要把福音告诉他们,告诉他们都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家就大声念起来了,整个看守所被“法轮大法好”的声音震撼着。有人喊:“李洪志万岁!”有人喊:“打倒共产党!” 结束了累计十四年六个月的冤狱,在助师正法的路上我要不断的精進。因为在家的时间少,在街上面对面发真相资料、劝三退救人的事做得不多,我悟到:不能因为多次被绑架、被酷刑迫害就畏惧邪恶。去掉怕心,不断的去,在救度众生的实践中魔炼自己。在与同行的同修们比学比修,看到她们把真相资料拿在手上,我觉的好,利于有缘人看到有真相资料,有的主动来要。 有一次我手上拿着一本真相资料,有人就自己伸手到我包里拿了几本,另一个女子也自己到我包里拿去几本,我问他们每人拿这么多本干什么?他们说他们小区有几十户都要看呢。 一次我手上拿着一本真相资料,有个女人从旁边过路就拿走了。有个人一次就找我要八本《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说他有七个朋友都要看。有个人对我说他每天都要找法轮功的资料看,当时我手里只有一本特刊了,就给了他,后来他不想还我了,他说他的朋友都在轮着看。有个人要回老家去,找我多要点法轮功资料带回去,他说他们院子里有二、三十户人家要看。我为这些觉醒的生命高兴,众生都在盼着得救啊!我们更应该做好我们该做的事。 有一天我正在发真相资料时,看到有个人在给我拍照,我不为所动,继续做我该做的事。我有师父看护,有师父加持,信师信法,这是我最大的保障,实修中使我磨去了怕心,能够堂堂正正的走在救度众生的路上,兑现自己的誓约,完成历史使命。 在香港大游行后的几天,社区的三个片警来敲门,他们站在家门口,我请他们進屋里坐,想给他们讲讲法轮功真相,他们不肯進屋,却站在门口说你们搞政治,我说:“你们是指我们劝三退吗?我们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入了共产党是当了马列子孙。”他们不作声转身就走了。我大声告诉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记住师尊的话,修炼人没有敌人,我要善待他们。 阻碍助师正法的最大障碍是怕,怕的根子是私。我要修成无私无我,达到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兑现史前誓约,圆满随师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