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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五年冤狱 山东法轮功学员王洪玉又被劫持入狱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龙口市北马镇法轮功学员王洪玉,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二审非法维持冤判,刑期四年半。十二月三日,王洪玉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王洪玉是一个朴实平凡的农村妇女,这是她第二次被劫持到省女子监狱。王洪玉二零零七年四月被诬判五年,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受尽凌辱,九死一生。

王洪玉,家住龙口市北马镇殿后村,修炼以前,她患多种疾病,身体非常虚弱。整个人脾气暴躁,经常为一点小事与人争斗。一九九七年七月,有缘修炼法轮大法,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严格按《转法轮》中师父教导的“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遇事先为别人着想。

因在大法中身心受益,她真诚地向世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然而在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这二十年里,王洪玉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多次被中共不法人员绑架、关押、洗脑、酷刑折磨,迫害致使她腿部残疾。丈夫承受不住来自中共迫害的压力,与她离婚。王洪玉原本幸福和谐的家庭被解散,身体残疾,经济一直窘迫。

为告诉百姓大法真相 冤判四年半 劫持入狱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王洪玉在大陈家集上讲大法真相,被北马派出所警察绑架。家中法轮功书籍、真相期刊、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全部被抄走,当天体检不合格,傍晚,仍被送进烟台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王洪玉被龙口市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李翔非法批捕,原因是“有前科”(即过去遭受过中共不法人员的迫害)。这次面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指控,家属决定聘请律师。家属、律师申请会见时,被国保办案人员郭福兑谩骂、侮辱,郭福兑曾叫嚣:爱上哪告上哪告!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在龙口市政法委、610的操纵下,龙口法院对王洪玉非法庭审,从100多公里以外的烟台看守所到龙口市法院,在没有律师、没有通知家属到场的情况下,只有王洪玉一个“被告”,龙口市公、检、法自导自演了一场庭审闹剧,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王洪玉接到通知,被非法判处四年半冤狱。王洪玉不服,提出上诉,烟台中院故意拖延,隐瞒事实,数次欺骗律师和家属:案子还没到中院、还没立案等等。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烟台中院派人去烟台看守所了解所谓的案情,王洪玉表示自己做好人,信仰无罪。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龙口法院人员到烟台看守所送达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书。王洪玉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

做好人 王洪玉历经十几年迫害

1. 绑架、非法劳教、灌食、毒打等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王洪玉与龙口市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戴上手铐游街,后被送入拘留所。非法提审期间,警察对他们进行体罚,逼迫蹲马步,蹲不好就往脸上吐痰,往衣领里浇凉水或一阵毒打,甚至把痰盂里最脏的痰水都倒入衣领内。后王洪玉家人被逼迫交5100元罚款,才放回。王洪玉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法庭竟偷偷给她办了离婚手续。

二零零一年,王洪玉为躲避龙口市下丁家洗脑班的迫害,跳楼意外致腰椎骨折,落下腿部残疾。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王洪玉被送进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王洪玉被罚坐在冰凉潮湿的水泥地上,一直坐了二十多天,臀部起了褥疮,溃烂成大洞,往外流脓、流血水。劳教所害怕承担责任让保外就医,才得以提前一年半逃离魔窟。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王洪玉在集市上向世人讲清真相,被北马镇派出所恶警便衣绑架并抄家,遭非法拘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因她绝食抵制迫害,被看守所大夫鼻饲灌食。当时王洪玉身体已经残疾,腰里还带着钢板,走路很吃力,在看守所内,因坚持讲真相,拒不配合邪恶的要求,遭到毒打。

2. 被诬判五年 遭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王洪玉被龙口市国保大队王琪构陷,被诬判五年,体检不合格,仍被强行塞进山东省女子监狱,受尽凌辱,九死一生。在监狱内,王洪玉曾受恶人邱秀欣、乔瑞梅、段红利、高芬、徐永卿等人的多次毒打,精神与身体上受到严重的摧残。

期间,恶人把三个椅子靠背绑在一起,逼迫王洪玉站在椅子背卡成的三角形的空当里,前面椅子背顶在肚子上,后面的椅子背正好卡在腰上。就这样,从早上六点一直站到午夜两点,除了吃饭、上厕所外,其余时间,都是在椅子卡成的三角形空当里站着。

时间长了,王洪玉脚肿得很高,两条腿膝盖以下用手一按一个大坑。最后,上厕所残腿抬不起来,被台阶蹭破,由于长期腿肿,血液循环不好,一直流脓流水。

罚站持续了五个半月,后改成体力劳动迫害,留下的疤痕至今清晰可见。在这期间,恶人乔瑞梅在恶警薛延勤的指使下,一连三天不让王洪玉上厕所,王洪玉实在憋不住,尿湿了裤子,也不让换,大冬天又湿又冷,王洪玉只能穿着湿裤子站到半夜。夜里十二点左右,恶警孙晓丽叫王洪玉写所谓“保证书”,被王洪玉拒绝。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王洪玉被调到六监区(老、残监区)强迫体力劳动,在这期间因不配合迫害,受到恶人张丽荣的毒打。

3. 非法拘留、抄家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晚,王洪玉在大街上向世人讲真相,被龙港分局恶警绑架,殿后村邪党书记带了一帮人到王洪玉家入室抢劫,抢走了大法书和一些真相资料。龙口市国保大队恶警郭福兑,为了自己私利,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王洪玉善言奉劝,郭福兑非但不听,还欺骗王洪玉,以送回家为名,亲自将王洪玉送进张家沟拘留所。

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王洪玉说:“我的电动车还停在集市的街道边,”郭福兑随口骗她说:“车被逄家警务区推去了,你出去后,去骑就好了。”善良的王洪玉信以为真,没再追问。三天后,王洪玉家人去拘留所看王洪玉,得知电动车之事,拿着车钥匙打车去逄家警务区,也没找到。

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星期五,王洪玉获释后,打电话追问此事,郭福兑一口答应帮着找,又过了两天(星期一)上午,王洪玉打电话追问此事,郭福兑连电话都不接。王洪玉遭受五年冤狱,经济上本来就很拮据,而向家人借钱买的电动车,却在郭福兑的谎言欺骗下,失去了找回的机会。

4.遭绑架、抢劫、眼睛上喷辣椒粉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王洪玉在芦头镇大集上讲真相时,被芦头派出所便衣特务构陷,打电话叫来四个警察,将王洪玉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芦头派出所,强行将包中的真相台历、光盘等资料抢走,四个男警察还将王洪玉的羽绒服拉开,抢走真相币180元,警察口口声声说:“我们不会要你一分钱。”但这180元至今没有归还。

警察逼迫王洪玉说出家庭住址,王洪玉不配合,一个年轻的身穿蓝色羽绒服的便衣(也是他打的诬陷电话)身高在一米六八左右,二十八、九岁的年龄,手拿一个盛满辣椒粉的黑色塑料管,直接向王洪玉眼睛喷去,王洪玉当时就被呛得喘不上气来,另一个四十岁穿米黄色上衣的便衣警察直接用钥匙抽王洪玉的嘴。他们将王洪玉带到芦头派出所后,扣下了真相币,才将王洪玉放回。

5. 骚扰

二零一七年五月份,龙口国保大队伙同各村镇派出所警察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有的警察进家里录像;有的上门问还炼吗?有的警察表示例行公事,走走样子;也有不明真相非要拿走大法书籍及其它资料的。王洪玉等许多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

善劝烟台中院、龙口市公、检、法

烟台中院、龙口市公、检、法、北马派出所警察罔顾事实真相,泯灭良知,将好人送进邪恶黑窝,每个参与的人,每一个签字、盖章的人都为自己留下犯罪的证据,把自己推上了审判台。

中共的法律观念,法律是在党之下的。在利益的诱惑下,人的法律观念更薄弱了,没有了法律观念,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当然说善恶的报应就更不相信了。但是在这么多年的迫害中,很多公、检、法人员却因为这些观念付出了惨重代价。因为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人不治天治,报应是真实存在的。那些追随江泽民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苏荣、李东生、王立军,下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警察等,陆续大量遭到恶报。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我的工作。那么,你可知道《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可以说是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量身定制的条文,有一天清算迫害法轮功的罪行时,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没有人替你买单;换句话说,给你下命令、让你做坏事的人也不会替你抵罪。

也许有人会说: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我也没办法。那么,你可知道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在德国柏林墙倒塌的前两年,东德有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一九九二年二月,在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卫兵亨里奇受到审判。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权,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亨里奇没有逃脱掉法律的制裁,当所谓“命令”违背人性良知之时,执行命令就是助纣为虐,必然会受到正义的审判。

在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清真相中,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在善恶正邪中做出了正确选择。据明慧网统计,有的610、政法系统公检法人员在抓捕或打压运动前提前“打招呼”或半路释放,仅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在全国21个省市的公安局、检察院、初审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阻止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共计54名法轮功学员获释,97人被退卷。执法者的聪明才智能造福他人,成就自己。真心希望那些被利用迫害好人的执法人员,都能走出谎言的蒙蔽,看清真相,选择正义、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

涉案单位:
烟台中院,烟台看守所,龙口法院,龙口检察院,龙口公安局国保大队,北马派出所
部份责任人:
龙口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文业(一直用特务手段监控法轮功学员,策划多起抓捕行动,拒听真相)电话:18660067115
警察:郭福兑18596118718 18660067090(受谎言毒害严重,不信善恶有报,多年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警察邢世俊18660067071
龙口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李翔18353502858
北马派出所所长:管延海18866380333
北马派出所副所长:王常龙18863859666
警察张作春18865590001 王成18806382679
曲厚民13589861081孙伟还有警号是4545300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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