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其森,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十一监区被非法关押、迫害。 赵其森,五十六岁,山东泰安市新矿集团良庄矿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泰安市东平县国保大队、东平县接山派出所伙同泰安市天平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强行撬门破锁、入户抄家,将赵其森、郑洪玲夫妇绑架到东平县接山镇派出所讯问。之后赵其森被非法关押到东平县看守所,郑洪玲因身体原因“取保”。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东平县检察院将构陷赵其森夫妇的案子转交给肥城市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中共肥城市法院对赵其森、郑洪玲夫妇非法开庭,并于七月二十四日下达了判决书。赵其森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一万元;郑洪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两万元。郑洪玲不承认这场强加的迫害,上诉至泰安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赵其森被劫持到山东省鲁宁监狱(济宁嘉祥)。九月二十日,鲁宁监狱以不收法轮功人员为由,将赵其森退回。赵其森在东平县看守所近一年的关押迫害,致使他头发脱落、骨瘦如柴。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赵其森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十一监区关押迫害。 郑洪玲因身体原因没有入狱,但她的退休金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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