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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人中情 走正修炼路
文/江苏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底得法的老弟子。二十多年,在生命的长河中只是一瞬间,可正是这短暂的瞬间,生命在法中被洗净、重塑。下面将自己修炼中的体会写出来,向师尊汇报。不足之处,请同修指正。

一、斩断情丝 破茧而出

从记事起,我对父母的怨恨就很深,认为他们做事不公平,总是有意无意的偏袒妹妹。尤其是看不惯母亲那种无事生非、无理也要搅三分的市井之习。

在修炼初期,每当我提起父母,各种委屈就会涌上心头:十三个月大时,随着妹妹的即将到来,我被父母送到了异地的外婆家,小小年纪就饱尝了寄人篱下的苦楚。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回到父母身边,迎接我的却是他们的冷漠,不仅如此,就连当时外婆给我穿的一套新衣服,也被母亲硬生生的从身上扒下来,穿到了妹妹的身上……渐渐的,我明白了自己是家里多余的人。

长大后,对于父母,我更象是个债务人,不仅工资如数上交,即便出嫁也是净身走進夫家的门。

随着修炼的深入,我悟到:一切不公都是自己的业力所致,心中的怨恨也随之淡去。一天,叔叔与我商量,父母的年龄越来越大了,能不能由我来照顾他们?一想到自己从小到大与父母就象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本能的摇了摇头;可又想,自己是炼功人,大法要求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1],况且照顾父母也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于是我答应了。

由于我家住房面积较小(只有两室,我和孩子各住一室),且父母喜欢独居,我便和父母商量,把他们的房子卖掉,在我家附近从新买房,这样既能满足他们的居住要求,又方便我来照顾他们,父母欣然同意。虽然,父母名下有三套住房,可他们把两套大一点的房子分别过户给了弟弟和妹妹,只剩下一套单间房,按市价只能卖三十万元,从新买房至少得七、八十万元,而父母手头也没有多余的钱,我只好把自己名下仅有的一套公寓房给卖了,解燃眉之急。

卖房進行的很顺利,买房麻烦可就大了。尽管新买的房子面积比原来的大,楼层也比原来的好,可父母不是嫌房型不好,就是说采光太差,反正没有一处是满意的,来来回回折腾了近半年,也没有买到合适的房子。最后,趁孩子出国留学之际,父母硬是搬進了孩子的房间。等孩子放假回家,只能住快捷酒店,弄的孩子直哭:爷爷给我的房子,我却没地方住。我赶紧向孩子赔不是,是妈妈的不对,只要有合适的房子我们马上就买。孩子不再言语,从此很少回家。父母也一直不提买房的事,一住就是十几年。

原以为事情会到此结束,没想到时间一长,父母又象从前那样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不是嘟囔着房子太小,住的不舒服,就是含沙射影的说我骗他们的钱(指三十万元卖房款)。有时,俩人还会一唱一和,一会儿抱怨电视机有问题,一会儿又说冰箱质量不好。往往是刚换完这个,又吵着要换那个,光电视机就换了三个。

开始的时候,面对父母的无理取闹,我含泪而忍,忍不住时,还会解释几句;到了后来,经历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直到有一天,母亲当着弟弟、弟媳的面,又说我骗他们的钱。这时,一向寡言少语的弟弟突然对着母亲发起火来:不是说好大姐照顾你们,房子归大姐吗?更何况,我和二姐每人也分到了一套房,不要没事找事。母亲表情怪异的说:我忘了。

弟弟走后,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在心里不停的对师尊说:请师尊帮帮我吧,弟子快承受不住了。这时,师父的一段法在脑中浮现:“因为人有情在,生气是情,高兴是情,爱是情,恨也是情,喜欢做事是个情,不喜欢做事还是个情,看谁好谁不好,爱干什么不爱干什么,一切都是情,常人就是为情活着。那么作为一个炼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不能用这个理来衡量了,要突破这个东西。”[1]

我心不禁一震,口中一遍遍的重复着:“那么作为一个炼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不能用这个理来衡量了,要突破这个东西。”忽然间,一股热流通透全身:我是一个炼功人哪,不得按照法的标准来做吗?

静下心来,我向内找:父母的种种表现,不正是自己执著情而带来的麻烦吗?因为执著亲情,才会认为父母做事不公,全然忘了一切皆有因缘;因为妒嫉心不去,才会怨恨父母偏袒妹妹;也正因为自己有看不惯母亲的心,缺乏修炼人应有的慈善之心,所以才使父母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才促使母亲无事生非。原来问题全出在我这里呀。

对照法,我進一步向内找:父母为什么总说我“骗”他们的钱呢?原来我把那三十万元卖房款理所当然的当成了自己的钱,这不正是执著钱财的心给自己带来的魔难吗?想到此,我决定把钱还给父母。

第二天上午,我约上弟弟、弟媳,带着母亲到银行把三十万元存入她的名下。看着母亲开心的样子,压在我心头几十年的怨恨,瞬间消失了。

二、心系众生 正念正行

邪恶对大法的迫害,在人间已延续了二十年。二十年来,大法弟子不畏艰险,通过坚持不懈的讲真相,使众多生命远离了被毁灭的边缘。可是,仍有一部份人,他们虽然知道大法好,但在邪恶的高压或利益的诱惑下,还会有意无意的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因此,修炼人的正念正行,对众生得救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大法弟子已经成为众生得救的仅有的唯一希望”[2]。

几年前,我被绑架至洗脑班迫害。从走進洗脑班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自己摆在了救度者的位置上:一切由师尊做主,决不允许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操纵警察、“六一零”等相关人员、单位领导与家人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犯罪,一定要让与此事有关的所有生命做出正确的选择。

关洗脑班后不久,家人闻讯而来。一见面,妹夫即劝我不要认死理,并说什么胳膊拧不过大腿。我对妹妹说,你们来这里只能是帮我,其它问题回家再讨论。这时,弟媳在一旁对弟弟说,还是找熟人走走关系吧。我说不用,我是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的,你们就找单位要人。此后,弟弟和弟媳不停的往返于单位、洗脑班要人,直到我安全回家。

由于本地同修的及时曝光,短时间内,海外营救电话象雪片一样飞来,在很大成度上震慑了邪恶。据洗脑班陪护人员讲,他们(指“六一零”人员)对你和颜悦色,对别人(指其他同修)整天阴沉着脸,甚至还训斥。由此可见,外面同修的及时营救,对里面同修来说是极大的支持。在此,也向所有参与营救我的同修说声:“谢谢!”

一天上午,参与绑架我的区国保大队长来到洗脑班,说要与我聊聊。我说,可以。他开口就问:有没有参与“诉江”?我笑着说,这个问题好象超出了您的职权范围,我不能回答您的问题,但我可以告诉您大法弟子为什么要“诉江”。听完我一番诉说,区国保大队长微笑着点了点头,起身说道:我会秉公执法的。

大约又过了十来天,我的身体出现了病业状态。我对负责“转化”我的“六一零”人员说,我必须马上离开这里。稍顿了一会儿,我又说:其实你心里非常清楚,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如果有一天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你将如何面对自己的良知呢?到时,你能躲得过正义的审判吗?她表示自己说了不算,让我与主任谈。

第二天,“六一零”主任找我谈话。因刚進来时我们交谈过一次,所以这次交谈比较简短,气氛也比较溶洽。他问我有没有参与“诉江”?我说,不能告诉您有还是没有,但我可以告诉您“诉江”是合法的,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诉江”。紧接着,他老生常谈,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等他说完,我就问他,法轮功真相您一定知道不少吧,他说经常看明慧网。我告诉他“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他说知道;我说我要回家,他说明天办手续。说完就离开了。

从洗脑班出来后,单位对我被迫害期间造成的离岗做公休处理。我随即找到相关领导,告诉她:我要公休外出旅游。她说:平时我一直很关照你,甚至出事后还到里面(指洗脑班)去看你,但有些事情我也很为难,希望你能理解。我慈善的对她说: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让您在无意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其实我对旅游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为了您及家人能有美好的未来,我才决定外出旅游的。她恍然大悟,连声说:“谢谢。”

回首自己二十多年的修炼历程,既有得法时的喜悦,也有走错路的痛悔;既有魔难中的坚守,也有证实法的壮举。所有的一切,都是生命在法中实践着人成神之路。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正念〉

当日前一篇文章: 我们老俩口就信法轮功
当日后一篇文章: 在向内找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