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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原610主任罗忠罪恶簿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罗忠从1999年7月至2012年左右,任山东铝业公司公安处(后更名为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610”办公室主任。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疯狂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关押、非法抄家、送洗脑班、精神病院、劳教所,造成至少几十人被先后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对被迫害者本人和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身体及精神上及经济上的严重迫害,有的被害人已含冤去世。现在罗忠被举报。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罗忠(Luo, Zhong),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8年 7月 12日。
出生地:山东省淄博市。
工作单位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
职务:前610主任。
家庭住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泉居委会山泉街东9号楼3单元602号。
罗忠身份证:明慧网已记录在案。
罗忠的妻子曹莉(CAO, LI),身份证(明慧网已记录在案),山东铝业公司会计
罗忠的儿子罗晓冉(LUO, XIAORAN),1994年出生。

一、对法轮功学员金振良一家的迫害

自1999年7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后,淄博市、张店区公安局、山东铝业公司公安处、街道管区、所在单位“610”人员经常到法轮功学员金振良家骚扰,安排人监视,电话监控、邮件扣押、限制行动自由,给全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痛苦。

2001年三月份,罗忠为了监视金振良的行动,强制其在三泉管区干临时工,一天下午刚上班,派人强行把他带到了离退休管理部的一个屋内非法拘禁二十多天,不让出门,失去自由,三顿饭由家属给送。非法审讯,逼他写诬蔑大法的材料、写放弃修炼的保证。罗忠还恶狠狠的说:“我弄死你,我都不解恨”。在非法拘禁期间,强制上交一万五千元保证金,说是三年退还,到期去要时,处处刁难,超期半年多。

2002年春天在罗忠的操纵下,又分别在山东铝业公司家属区西山管区、山泉管区办了多天学习班洗脑,强制写批判大法的材料。

2003年初,罗忠把金振良在山东铝业公司第二氧化铝厂上班的孩子金鑫,强行带到公安处,又把他的妻子也带到公安处;在家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强行将金鑫送到了淄博市法制中心(洗脑班)洗脑;又胁迫金鑫把金振良和其母亲宫玉英及86岁的老奶奶(也为法轮功学员)逼迫到淄博市法制中心进行强制洗脑,在那里每天逼迫看诬蔑大法的材料、电视。强行让他们上交4500元伙食费。

金鑫从淄博市法制中心洗脑班回到单位后,罗忠报复他,扣发了他2002年的年终奖,还多次剥夺了他评选先进的机会,在工作上受到很多歧视。

二、对法轮功学员胡永华、魏素梅的迫害

1999年黄历腊月27,法轮功学员胡永华和魏素美上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腊月28日在北京天安门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到拘留所,大年初一,罗忠等四人去北京把他们接回(临去北京前到胡永华家勒索了2000元钱,见面后又强制搜身搜去了600元钱)。

在山东铝业公司公安处,罗忠审讯了她俩两天一夜,强迫她们放弃修炼。因遭到抵制、不放弃。就把胡永华和魏素梅送到了淄博市洪山精神病医院(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在那里,她们遭到了野蛮的对待:强迫吃迫害神经中枢的精神类药物,不吃就强行灌药,强行灌食,共强迫胡永华住了五次精神病医院,每次一个月左右,每次家人拿不上钱就不让出院。

中共迫害示意图:强制灌药
中共迫害示意图:强制灌药

从精神病医院出来后胡永华整个身体出现了很多病症:脑子不记事,好忘事,口齿不清,反应迟钝,全身皮肤溃烂出水。出来后一直遭到居委会和邻居的监视。目前,胡永华已经含冤离世。

三、对法轮功学员孟秀清的迫害

2000年10月份,罗忠迫使孟秀清单位(山东铝业公司四分厂)的领导,胁迫孟秀清的孩子在山东铝业公司家属区苹果园管区把她非法拘禁半个月,并非法抄了她的家,把所有法轮大法书籍全部抄走了。

2000年10月底罗忠把孟秀清强行送到淄博市看守所,非法关押10多天,后被非法劳动教养两年。在淄博市劳教所一直非法关押到11月底,这时她的血压高达240,教养所不敢继续关押,实行保外就医。到家后,罗忠不断的来骚扰。

2001年8月,罗忠又把她强行押送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脑班)强制洗脑,强迫她放弃信仰,时间为20天。在这20天中,要求交过两次生活费,一次1200元,一次1300元。2002年3月,孟秀清被强制在山铝山泉小区进行洗脑10几天。

从2000年10月份到2002年10月份孟秀清被非法劳动教养两年期间,停发她的工资,大约金额在一万五千元左右。

四、对法轮功学员张俊霞的迫害

2002年6月20日12点多,罗忠带着助手和山东铝业公司医院保卫科的人突然闯到法轮功学员张俊霞家强行将她绑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抄了她的家,抢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她的精神处于极度恐惧,8岁的儿子看到妈妈被带走,吓得直哭,整日抑郁,失去了往日天真的笑脸,性格变得内向,抑郁达几年之久,使全家人精神上备受煎熬。

他们把张俊霞非法关押在山东铝业公司医院单身宿舍楼3号,逼迫她说出其他学员,不允许洗澡刷牙换洗衣服长达28天,上厕所有人在外看着,室内没有床,黑夜只能躺在一张小桌子上迷糊一会儿。白天,罗忠还有她的单位领导不停的说着污蔑大法之词,恐吓要开除公职,送进监狱,使她身心极度痛苦。

2002年7月,又把张俊霞强制关押在淄博市劳教所里面的洗脑班,长达15天。对她进行强制洗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放弃信仰,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在2002年6月将她非法拘禁的第一天晚上,罗忠和张俊霞单位的几个领导在医院食堂吃了一桌,花了800元钱,把账记在她头上,最后强迫她出的钱。

2002年8月罗忠让她交10000元现金,所谓保证金,逼迫放弃修炼,一年后才还。

五、对臧士文一家的迫害

2002年9月底,法轮功学员臧士文因为修炼法轮功在工作岗位上被工作单位(山东铝业公司氧化铝厂)保卫科干事刘勇带到厂保卫科,后被非法关押在山东铝业公司公安处(现更名为张南分局,以下同)值班室,于当晚走脱,在以后的一个多月里一直在外流离失所。

第二天一早,公安处“610”主任罗忠、警察巢贵彬、臧士文妻子单位保卫科主任赵红等人非法闯入他家。对他妻子进行了长达近一个月的监视居住。同年11月中旬,臧士文结束流离失所的生活回到单位上班,当天在单位被限制自由,随即被送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地址:张店区魏家庄,洗脑班),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强制洗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放弃信仰。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被迫缴纳1400元伙食费,扣发了半年奖金,从家中非法没收了电脑、打印机等物品,价值八千元。他的哥哥弟弟都受到失去工作的威胁。

2002年11月下旬左右将他的妻子法轮功学员刘丽丽从课堂上直接绑架至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脑班),当时年仅7岁的孩子还在小学课堂上,无人接送,无人知晓。给年幼的孩子造成了极大的心灵伤害,一直多年都为父母修炼法轮功而担心。 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被迫缴纳一千四百元的伙食费,扣发两个月的奖金。

六、对法轮功学员胡桂香的迫害

2002年12月份被罗忠强行绑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脑班),对她进行长达半个月的强制洗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放弃信仰,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也给家庭其他成员造成难以愈合的心灵伤害,多年后他们仍为她修炼法轮功而担心和矛盾。

胡桂香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被迫缴纳一千元的学费。还欺骗和胁迫她转化,强迫放弃信仰。非法罚款,设圈套欺骗和胁迫法轮功修炼者转化、放弃信仰,上交法轮功书籍。

七、对法轮功学员田秀芹一家的迫害

2001年初,罗忠到法轮功学员田秀芹家,威胁他们不准进京上访,并强迫她和她的丈夫写三书,否则让子女下岗失业。并罚款一万元,两年后才要回。

2002年春天在罗忠的指使下,逼迫田秀芹在山铝街道管区洗脑班强制洗脑二十多天,强制写揭批大法的材料。

八、对法轮功学员赵兰英的迫害

2002年8月的一天,罗忠和赵兰英工作单位(山东铝业公司六分厂)保卫处人员非法闯入她的住宅,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还抄走了收音机。并把赵兰英绑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脑班),进行了10天的强制洗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放弃信仰。 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期间,强迫交了1500元钱。从洗脑班出来后,罗忠又强迫她交了3.1万元钱,一年后才归还这笔钱。

九、对法轮功学员车淑贞的迫害

2000年10月底,法轮功学员车淑贞被以破坏“社会秩序”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了两年劳动教养,因查体时身体不合格未执行,两年中骚扰不断。

2002年10月,几个警察到她家强行敲门,在没有任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把她送入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强迫洗脑半个月,逼迫写保证书,并索取1000元。

十、对法轮功学员车玉兰的迫害

2000年10月,罗忠把车玉兰强行关押了7天,并强行写保证书,从2000年10月开始扣发了她10个月的工资,没有留任何字据。

2002年10月,强行把车玉兰绑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强迫洗脑半个月,逼迫写保证书,并索取600元。

十一、对法轮功学员张秀芝的迫害

2002年夏天,因为张秀芝的侄子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加之邻居法轮功学员乔元玲也到北京为法轮功喊冤。610办公室主任罗忠说,张秀芝挑唆他们二人去北京上访的,把她非法拘禁在山铝西山管区一个下午一个晚上,一晚上没有睡觉,身心难以承受,在万般无奈之下,越墙走脱。与此同时,在她丈夫的工作单位把她丈夫也非法拘禁了,把他非法拘禁在山铝四分厂保卫科三天三夜,使他夜不能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此后停止她丈夫工作一个月。为逼迫她和她的丈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索要保证金一万元,一年多后才要回。

十二、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5月法轮功学员乔元玲因为到北京上访,罗忠将乔元玲构陷至王村女子劳教所两年。

罗忠在1999年7.20以后,还先后把法轮功学员高博、齐建军非法关押在离退休管理处及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 把高永芳、陈永秀、蔺长荣非法强制到山泉洗脑班洗脑;把王维福非法关押在离退休管理处;把法轮功学员李世国、卜兆香、杨新华构陷至劳教所……。

还有许多至今已无法联系的法轮功学员经受了包括洗脑、非法关押、非法劳教等各种迫害,罗忠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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