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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勇遭恶报落马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据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山东省中共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李勇官方公开简历显示;

李勇,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八月生,山东淄博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一九八零年,工作,一九八四年,入邪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二零零零年十月,任青岛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山东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二零零六年三月,任山东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零一二年三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今,任山东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

李勇在山东省高级法院任职长达十二年之久,其中,任山东高院副院长九年,在山东高院副院长中排名第一,二零一二年二月,在山东高院副院长任上,调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任院长四年。二零一六年起,重回山东高院,任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一三年,济南中院审理薄熙来案,时任院长为李勇。

李勇长期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积极推动迫害政策,操控下辖法院诬判、诬判法轮功学员,指挥高院、中院对上诉的法轮功案件一律驳回、维持原判、或不予理会,把大批法轮功学员投入监狱、致死、致残、致疯。其罪之大,罄竹难书。

据明慧网报导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一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山东省青岛地区至少有十六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迫害致死, 山东省招远市七人被非法判重刑,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一、李勇任职高院期间,遭诬判、被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法轮功学员李光遭诬判、酷刑迫害致死

山东莱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光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在潍北监狱残酷迫害致死。

山东法轮功学员李光是航空航天大学的高材生。在青岛航空疗养院被绑架迫害,被送精神病院迫害几十天,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于山东潍坊潍北监狱。监狱警察为恶徒们为使李光屈服,曾用七根高压电棍恶毒电击他。李光的脖子被电击得像头一样粗,遭迫害无数次,仅电棍电击就近四十次,每次长达三、四小时。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底的一天,把李光吊在床上,手脚捆在一起,只穿着内裤挨冻;并从这天起就不让李光睡觉;还指使打手们往李光身上浇开水;用铝线捆住李光的阴茎不让他撒尿……就这样活活把李光迫害致死。

警察王喜运见人已死了,还装模作样叫来医生挂吊瓶、抢救,其实这时李光早已被他迫害死了。

事后,潍北监狱连续开会,要求全狱所有的警察上下统一口径,说李光是自己吊死的,全面封锁消息;威胁如果谁走漏了风声,查明立即失业等等,还讲了严格控制法轮功学员的“动向”等。

◎贺秀玲在心脏还跳动时被送进太平间致死

贺秀玲,女,五十岁,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十村人。于二零零三年八月被警察绑架,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南郊看守所残酷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贺秀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被送往烟台市毓璜顶医院,当时贺秀玲连衣服都没穿,一只手还铐在病床上。

贺秀玲
贺秀玲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一日早七点三十分,烟台公安610、芝罘看守所伙同烟台毓璜顶医院将没有停止呼吸的贺秀玲送入太平间。直到十一时左右亲人在听到这不幸消息赶到时,发现她的双眼流出眼泪。家人急忙找医生,医生在恶党欺骗下对坚信“真、善、忍”的生命置之不理。最后亲戚都去找,医生才带着心电图在十一时三十分左右赶到太平间,经测试贺秀玲的心脏还在跳动,当心电图测试纸跑出十几公分长后医生急忙把心电图撕碎逃走。在处理遗体时,烟台公检法三家法医到达芝罘看守所,家人提出心电图测试心跳的问题,公检法法医都在为医院掩盖罪行。

二、李勇任职高院期间,操控下辖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法轮功学员马希芳被诬判后上诉,法院不予理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秘密开庭,对法轮功学员马希芳非法审判,后因马希芳在非法审判过程中突然晕倒而草草收场。

六月中旬,淄川区法院在未开庭的情况下强行对马希芳判刑三年半,马希芳提出上诉,法院不予理会。

◎好医生吴秀欣遭诬判

二零零九年二月,吴秀欣大夫被莱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被迫害过程中,莱西公安不法人员为了达到判刑迫害的目的,千方百计罗列罪名,并在莱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三次的情况下,反复做伪证加害吴大夫。被非法判刑后,吴大夫依法提起上诉,法院人员竟无视法律阻挠其请律师。

◎法轮功学员杜建新被酷刑折磨、诬判十年

杜建新,男,四十多岁,胜利油田龙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龙口基地职工。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在广饶租住的房子,他被寿光国保大队伙同广饶警察绑架。接着警察又去了寿光市化龙镇马庄村绑架学员刘兴武,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杜建新和刘兴武被寿光法院分别非法判十年和七年。

◎法轮功学员高铭霞遭诬判五年,丈夫离世不许见

青岛法轮功学员高铭霞女士,因为给邻居拜年时讲大法真相,并送上一本《九评》,被恶告后非法关押近一年,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过年期间,高铭霞的丈夫多日奔波,身体出现异常。于三月八日晚十时左右离世。家人希望让高铭霞见其夫最后一面。但因高铭霞拒绝放弃信仰,中共恶人最终也没有让她见其夫一面。

◎法轮功学员杨雪艳再遭牢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杨雪艳与朋友合作开办中、小学生美术班,因被学生家长恶告,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两点三十分,青岛崂山区法院在大山看守所的所谓第一法庭,对杨雪艳非法开庭,并无视宪法、法律,非法判法轮功学员杨雪艳三年徒刑。

◎七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得知,招远市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考福全等七人非法判重刑:考福全八年,考福全妻子宋桂华七年半,手有残疾的杨兰香七年半,刁云英七年,房翠荣、杨文杰、滕英芬均四年。

◎法轮功学员毕建红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山东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毕建红,二零零六年十月15日被烟台“610”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济南女子监狱因不放弃信仰,被警察恶人长期酷刑折磨。

◎法轮功学员王洪伟、王丽丽夫妇遭诬判重刑

诸城市法轮功学员王洪伟、王丽丽夫妇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在流离失所五年后被非法抓捕,二零一零年七月,王洪伟被非法判刑十年,王丽丽被判六年。

三、李勇任职济南中级法院期间,操控诬判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资料不完全统计,在山东省首府所在地济南市,仅在二零一六年一至八月,法轮功学员冯国云等七人被非法判

◎法轮功学员冯国云、刘成善被非法判刑

济南市天桥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十月,对法轮功学员冯国云(七十岁)非法判刑四年,刘成善(七十五岁)非法判刑三年半,两位学员均已上诉至济南市中级法院,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已遭非法关押一年半。

◎法轮功学员李健美、王斌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济南市槐荫区法轮功学员李健美被非法判刑九年,法轮功学员王斌七年,目前二人已上诉。

历史就象是一面镜子,告诉了人们善恶有报的天理。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今天,李勇被他所效忠的中共当作替罪羊抛出,是他的报应。

奉劝那些仍在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者,立即悬崖勒马,免得到最后,后悔都来不及。

'山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勇'
山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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