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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过程中讲真相救人
文/中国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大法弟子,今年五十九岁,家在黑龙江。我家是做生意的。在我们夫妻共同努力下,白手起家,将一个小商店发展成为我地家喻户晓的最大的副食店,当地大小商店都有我们经销的商品。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好,前几年在南方买了一套楼房,想着有机会去南方居住,认为南方相对北方气候好。当时没悟道这是修炼人的大忌——求安逸。通过学法,认识到不能脱离已有的这个整体修炼环境,决定卖掉刚买的那套楼房。

买、卖房子过程中接触到的人就是我讲真相的有缘众生。很快找到了买主,顺利成交,双方协商税金由双方各负责一部份。待买方银行贷款,包括楼房过户等手续都办完了,第二天买方突然不干了,说他多承担了一万多元钱。

亲戚建议我们打官司,不给钱。

修炼没有偶然的事,静下心来一想,不对,我是干啥来的?我不是助师正法救人来的吗,那就得听师父的话,做事为别人着想,马上退给了对方一万两千六百五十元钱。买方高兴了,说:“我服你了,真行。”(买卖房子的过程中已经给他讲过大法真相)我说:“你感谢大法师父吧,是大法师父教我做世上最好的人。”买方一家人全退出了中共党、团、队组织。

利用在南方这段时间给接触的人讲真相,共劝退四十人左右。

这期间遇到一位女士,我想救她,与她打招呼,聊天。告诉她我是北方来的,是来卖楼的。接着把自己卖楼过程和买方突然要退楼的事也说给她听。我说,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亲友让我打官司。可我是炼法轮大法的,大法师父要求弟子做事首先要为别人着想,我就想,如果最后我赢了,他们住上这楼以后,每当想起这事就会生气,那我算什么好人呢?所以我得把钱退给他们,让他们高高兴兴的住上这楼房,他们会知道修大法的人确实好,做事为别人着想,让他们得救,于是就把钱退给了他们。

女士一听,说:“你真好!”我问:“你入过党、团、队吗?给你起个别名退了吧。”她马上说:“好啊,退了吧。”走到哪遇上有缘人,就以卖楼这件事情为话题讲真相救众生。

一天去物业替妹妹交物业费,路上遇到一位七十三岁的老人,我给他也讲了卖房的过程,老人也说:“你真行。”我问他:“您贵姓啊?您知道‘三退’保平安的事吗?你加入过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吗?”他说了自己的姓,说:“我还是党员呢。”我说,“我给您起个化名退出加入过的中共组织,保平安吧。”他也马上说:“好!好!”

再有去机场的路上,在出租车上,司机和另一位顾客听了我卖楼的故事,也都“三退”了。

之前在我刚要买楼时,走遍了各个房屋中介,借此给接触的人讲真相。一天,无意中在电线杆上看到一个手机号码,就打电话给他,他说能帮我介绍楼房,我与他约好见面地点。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小伙子,一看,背心上写着:“等你三百年”。我就想:真是有缘人啊!我请他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菜,期间讲了真相。我们谈的很融洽,他很认同法轮大法,并退出了他加入过的中共组织。

在利用卖楼给中介讲真相讲到给买方退款时,有的一听不但不说我是好人,相反却很生气,说:“你别说了,没见过你这样的,还给退款!”我就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大法师父教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做事为别人着想啊。这时他们会说:“还是法轮大法好啊!”这时再和他们讲真相,劝“三退”效果就好。

我也经常出去旅游和参加各种商家的大小会议,期间所接触到的各个商家及各地经销商都是讲真相的对像,一个导游小姐说:“就你这口才,当个讲师,那得挣老多钱了!”

修炼无小事,特别在钱财方面更得做好。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真修、实修的修炼人。修炼二十多年了,看到我的修炼状态,家里丈夫、孩子都认同大法,也都亲身受益。

感恩师尊多年来的慈悲救度,弟子唯有精進再精進报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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