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师父有这样一段讲法:“有许多学员他们问我说:老师啊,这个宇宙中有这个理叫不失不得,得就得失,失就得得。那你这么无代价的度我们,给我们这么多的好东西,把法教给我们,看护我们修炼,帮我们消业,而且给我们身体下了许许多多的东西,还在不同层次上解决我们的问题,修在自己功在师父嘛,那么你要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要,我和你们不一样,因为我就是来做这件事情的。要说我要什么呢,我只要大家那颗心,修炼的心,向善的心。”[1] 师父不只给予了我们那么多,在证实法的过程中,在每一个小的项目上都有师父为我们操劳。最近的一件事,让我对“修在自己,功在师父”[2]的法理有了另一种感悟。 最近,几个同修手里有点小面额的钱陆陆续续的给了我,让我打印真相币,有的只是帮助打印一下,有的纸币就不能要了,我就得拿钱垫上,打印完了,再去兑换出去。由于第一念站的正,做的过程特别顺利,同修给的时候我就对同修说:有多少都拿过来,打印是我的强项,而且用的是颜料墨水,保持的时间更长。根本就没有想这么多钱怎么兑换出去。因为这些同修三件事抓的很紧,只是在做这件事情上会费更多的时间,同修也没有负面的人心加上,使这件事变的比较纯净,做出一批同修换走了,又做出一批同修又换走了。真真切切的感悟到了是师父在做,我只是动动手而已。 其实,我们根本就不用想结果,只管按照师父的要求做我们该做的,一切就都是最好的安排。 因为老年同修较多,使用电脑和打印机实在是困难,有些技术上的事根本做不了,我觉的自己有这个能力,应该在这些方面多做一些,几年下来积蓄花的差不多了,心想大法弟子也不能没有钱花呀!再这样做下去就耗没了,生活没有保障会让常人误解,儿子还在上学,虽然经济上主要是他父亲在管他,我也应该负担一点,就想应该找一份挣钱的工作了(已辞职两年),正在考虑做什么的时候,被骗的一笔钱退回了几万,心想这又有钱了,可以全力的做正事了。 儿子平时非常支持我,从不乱花钱,在学校里还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3],有时间就想着帮我做真相资料,他觉的自己很意外的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全是沾了大法的光。我受一个同修的启发,觉的应该出点儿子的学费,尽当妈的责任,也意识到了我这一方面修的不好,没有考虑周围常人的感受。晚上,我就准备了一年的学费,早上儿子醒来给儿子说:妈妈给你出点学费吧,等你以后挣了钱多在大法中付出。 大约才过了两个多小时,一个电话打过来:你在几号到银行领你的钱去。我当时就愣在那了,本来这笔钱被邪党坑好几年了,一下又回来了几万。 这么多年的修炼,师父就在我们身边看护着我们,只要按照师父说的做,遇事用大法衡量,做任何事基点站在法上,时刻想着我们的使命,与人之间的恩恩怨怨的事,师父就给我们摆平。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一》〈新加坡佛学会成立典礼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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