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法轮功学员蔡观英,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八年三月回到家中。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再遭绑架,被非法关押的第二十八天,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蔡观英在惠州市一出租屋内,被惠州市国保、博罗县国保及博罗县石坝镇派出所的人绑架,非法抄家,警察抄走一台手提电脑、三百元左右的真相币和三部手机,随后蔡观英被这些人非法送进惠州下角看守所,非法拘留。非法关押的第二十八天时,蔡观英被放回家中,据说是她娘家哥哥为其担保,释放出来的。 在被非法审问期间,蔡观英被惠州市市区的国保警察问话,也被博罗县的警察问话,但是派出所警察还斥责蔡观英,为什么出狱后每隔三个月不去派出所“报到”,并且还换手机号码。 蔡观英被非法审讯时,审讯她的人说,蔡观英每次去哪位法轮功学员家,他们都知道,去了多长时间、说了什么,他们都知道,连晚上去哪位法轮功学员家的事,他们都知道。可见,邪党对修炼群众的手机监听和在法轮功学员家门口装监控设备,剥夺了他们的公民隐私权利。 两遭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当时家住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的蔡观英曾经两次被博罗县政法委、610办送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前后,广东省政法委、省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省公安厅、省国保等直接操控、部署,广东省各地区政法委、610、公安局及分局国保警察等参与,实施了针对广东省法轮功学员的跨地区绑架事件,当时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河源市和揭阳等地有二十名左右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家住惠州市博罗县的蔡观英也是其中之一,被非法关押在梅湖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蔡观英被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非法开庭,广州市经纶律师事务所的刘浩律师为蔡观英做了无罪辩护。 蔡观英堂堂正正地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历程,发言震撼全场。蔡观英在法庭上回答律师的询问说:炼了法轮功,自己的鼻炎好了,脾气也变好了,自己身心受益了。她回答审判长说:在家炼功没有犯法,信仰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家中的书籍、资料无论多少都是受宪法保护的,在中国修炼法轮功也是完全合法的。 刘浩律师质问在场的所有人:蔡观英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有错吗?真善忍不正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吗?场内鸦雀无声,与其说是审判蔡观英,不如说是在审问在座的每个人的良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错用《刑法》300条非法判蔡观英一年半。蔡观英上诉到中级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院就蔡观英一案成立合议庭,审判长是郑松荣(副院长),书记员是吴海锋。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刘律师到惠州市中院要求开庭,重新审理,吴海锋说,合议庭其他人员外出学习,要四月份,才有可能对蔡观英非法庭审。 期间,蔡观英仍被非法关押在梅湖看守所,她坚持在看守所里面讲真相救人,赢得了在押人员的尊敬,她们纷纷表示想要跟蔡观英学炼法轮功。 但是,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就对蔡观英维持原判一年半,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蔡观英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蔡观英结束一年半冤狱,回到家。 在江苏扬州遭六一零骚扰、监控 蔡观英从广东省女子监狱回家后不久,随丈夫回到丈夫的家乡江苏扬州市广陵区生活,在其夫家附近,找到一份为园林保洁的工作,做得挺好的,但是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为其办低保时,从身份证信息上,看到蔡观英是法轮功学员(邪党在她身份证上做了手脚),在扬州市广陵区610的胁迫下,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给蔡观英结算工资以后,就将其解聘了。 此后,扬州市广陵区610与其夫家所在的街道办一起,对蔡观英进行所谓“转化”、说教,叫其邻居监视蔡观英,其邻居对那些人反映,蔡观英是个好人,于是当地610与街道办又重新指派另外的人监控蔡观英。 蔡观英家上有老年痴呆的家公,下有读初中的女儿,其夫也没有正式工作,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被骚扰的家无宁日。于是,蔡观英选择去外地打工。 二零一九年三月底,蔡观英从江苏回到惠州时,在江苏火车站受到严重骚扰,一过安检口时,那些查她的人在两边好像早已等着她了,人还不少,气势汹汹的。盘查蔡观英的火车站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将其带到一个小单间,查看了她的手机,还说手机里有《转法轮》等书籍,后来还说要打开她的电脑检查,蔡观英说不记得电脑密码了。 就这样,一直纠缠蔡观英到火车快启程的前几分钟,才将蔡观英放行。蔡观英对那些非法盘查她的人员说了声“谢谢”,就匆匆赶火车去了。 博罗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北门路90号 邮编:516100 办公室电话:07526622477 国保大队 陈伟程 (40多岁) 叶培金 (1.6米左右的身高,50多岁) 叶培金 国保队长 13923611122 18129698977 博罗县石坝镇派出所0752—660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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