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二日】我生活在东北林区,今年六十五岁。一九九八年以前,因为头痛,心脏病,生小孩又得了风湿病,苦不堪言。一九九八年的一天,有人给我一本书《转法轮》,说看这本书对我身体有好处。 我磕磕巴巴的念着这本书,虽然有的字还不认识,但我觉的这本书特别好,是叫人做好人的书。我愿意看,就这样一直看下去,不知不觉我的精神和身体都发生了变化,觉的活的有意思了。特别是身体变化很大,哪儿也不难受了,病都好了,从此我走上了修炼大法的路。 我老伴平时就脾气不好,开始不让我学,撕我的书,摔东西,我告诉他:“你再不让我学,我就离开这个家,我现在身体好了,你让我学,我好好跟你过日子。”同时,我从各方面善待他。以前我把持着家中一切权力,修炼后,我不再那样了,有事互相商量。他也渐渐变了,由反对我修炼到支持我修炼。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后,警察找我,他理直气壮的给顶回去了。 为了供孩子上学,我们开了一个饲料店,卖各种饲料。我按炼功人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公平交易,暂时无钱的可欠账,先用后给钱,或先交一部份,以后再补上。有一次,一人拿了三万元的货,只给了一万元,我给他写了收条,后来他把两万元还上,但一万元收条他没有消。等他再次拿货给账时,他把前次一万元收条拿出来顶账。 一开始,我也想不通,一万元不是小数啊,心里放不下,晚上睡不好觉。通过学法,查找自己的不足,这事自己没做好,清账时,没有要回收条,自己是个炼功人,在个人利益上要看淡。所以就没有和他计较,以后他常在我这里進货。 还有一次,一个人拿了几次货,有给钱、有欠账的,可后来,他硬说钱全给了。老伴气不过,要跟他理论理论,说不行就上法院。我没有让他那样做,我说乡里乡亲的,互相让一让,我把有关证据拿出来,心平气和的说,都在这儿,你自己算一算,你看能给多少就给多少。我用真、善、忍的法理指导自己的言行,看淡了个人利益,慈悲的对待这一切,没有和他发生纠纷。 我还卖过小鸡,卖鸡时,大伙围着挑选,其中一个女人就把小鸡偷偷放怀里,我看见了,又是那么多人,我怕她面子上过不去,就没说破。其实她自己也知道不对,表情上就可以看出来。 由于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放下利益之心,遇事替别人着想,尽量给人方便,不坑人不骗人,公平交易,所以我们店的生意很红火。 我学大法,身体好,老伴也受益,孩子们现在也都学有所成。每年过年,孩子们回来都要给师父法像上香,感谢大法给我家带来的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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