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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轮功著作 四川遂宁市谢成芳等三人被诬判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今年三月二十日,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学员谢成芳、范秀山、刘琼、罗通玉等六人在一起读法轮大法著作,学习如何按“真、善、忍”做人,却被警察非法抓捕。谢成芳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遂宁看守所。九月三十日,谢成芳、范秀山、刘琼被非法庭审并判刑。

法轮功学员谢成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被勒索四千元;范秀山被非法判两年半,监外执行,并被勒索四千元;刘琼被非法判两年,监外执行,并被勒索三千元。

绑架和逼供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多,谢成芳、范秀山、刘琼、罗通玉、涂姓和何姓六名法轮功学员在射洪县太和镇解放街的家里一起读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结束后,罗通玉离开,出门没走多远,就被等待在外面的警察绑架,然后十多个警察再回来敲门,大家误以为是先出去的罗通玉回来了,就开了门。

警察进来后,就开始非法抄家、搜身,搜到了法轮功学员们刚才在学习的六本大法书《转法轮》和一百多份真相资料,并要她们坐警车到公安局去。法轮功学员们表示不坐警车,就步行去公安局(那里离公安局不远)。一到公安局后,就被各自分开,并被逼问同样的问题:谁教你炼法轮功的?资料是哪来的?

不法警察们当天还到法轮功学员谢成芳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打印机、电脑以及大法书等个人财物;第二天,又到范秀山家抢走了师父法像、四十多本大法书等个人财物。

三月二十日当晚一点多,七十多岁的涂姓和何姓学员,被家人接回了家。六十多岁的罗通玉被非法关在射洪县看守所,七天后回家。

三月二十一日,谢成芳、范秀山、刘琼三人被绑架到遂宁市看守所,她们分别被关在不同的地方,并被刑讯逼供,强迫她们说出是谁教的功、谁给的资料、给了多少等等,还诱骗她们说别人都说了,你不承认也不行、也没用,还天天逼着她们看诽谤大法的邪恶的影片。两周后,刘琼回了家。

范秀山家人请了律师,但看守所的人威逼利诱,叫她写“悔过书”,她不写。到第三十六天,警察威胁她说,如果今天过了,也就是她被关了三十六天以上了,就要判她三年刑。同时又逼迫她的丈夫、儿子和儿媳等来求她放弃修炼,又用孙子的升学和就业等来威胁她,最后逼迫她抄写他们写好的“悔过书”。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五点多,范秀山被家人接回家,警察叫家人随时监视她,还威胁说,如果再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随时都可以再把她抓回来。

四月二十七日,谢成芳被非法批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遂宁看守所。

非法庭审和判刑

九月三十日,谢成芳、范秀山、刘琼在射洪县法庭被非法开庭,由射洪县法院袁小艳、刘杰负责。

谢成芳和范秀山是由法院指派的律师,律师虽然做了一些辩护,但法庭还是按事先定好的结果宣判,开庭只是走形式而已。

谢成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被勒索四千元;范秀山被非法判两年半,监外执行,并被勒索四千元;刘琼被非法判两年,监外执行,并被勒索三千元。

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三位法轮功学员就这样被中共的机构按所谓的法律荒唐的诬判,中共机构的人员就是这样:认认真真做假,冠冕堂皇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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