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河北遵化市法院对柴淑珍老人进行了非法庭审。柴淑珍老人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原本瘦弱的身材变的更加消瘦。 遵化市法院王晓梅主持庭审,遵化市检察院杨海龙作为公诉人一一宣读对柴淑珍构陷的所谓证据。律师对公诉人的构陷每一项都做了清晰有力的驳斥。 对公诉人所说的尹庄派出所扣押的她的随身物品《慧声》、《生命的护身符》等真相资料,柴淑珍老人坚持说:“那算什么证据啊?那都不是证据。我没有伤害别人,我是劝人做好人。那都是善书,劝善的。” 她在最后陈述中反问:“真善忍不好吗?全国都学真善忍不好吗?你看我原来的心脏病、腿疼等都好了。”她的发言多次被审判长打断。 律师对公诉人所提出的所有的所谓证人证言、证据等都从法律角度予以驳回:“小册子,是文字的东西,文字是表达思想的,可以看、可以不看,不构成犯罪。所谓的邪教认定,是从邪教的特征认定的,法轮功不具备邪教的任何特征。所谓的证人证言,证人李小明只是在药店中听说外面有个老太太在发真相资料,也就是说只是传言。所谓的证人付荣艳,没有准确的身份信息,属于身份不明。” 公诉人还宣读了一份“证明”,落款是迁西县委宣传部和某局。宣传部是党委部门,不具备鉴定资格,所谓的“证明”,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鉴定意见”也风马牛不相及,不具有法律效力。 由案卷的漏洞百出可以看出,对柴淑珍老人的所谓庭审,其实完全是构陷,是迁西县公安局、尹庄派出所、迁西县检察院伙同遵化市检察院、遵化市法院,在执行迁西县公安局局长贾宝忠将柴淑珍的案子“往刑事上靠”的非法内部指令。 柴淑珍老人是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在迁西县尹庄集市上被尹庄派出所警察绑架的,当天她被劫持到迁西县康力医院体检,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五天后被又拘留所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八月五日,迁西县检察院对她非法批准逮捕。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遵化市法院对其非法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和法官等人都由最初的一脸严肃变的缓和下来,也知道了自己在做的是违背法律的事。 庭审于当天上午十一点多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合议,择日再审。 唐山区号:0315 迁西邮编:064300 遵化邮编:064200
遵化市法院 院长 (0315)6612640 遵化市法院办公室 (0315)6612623 主审法官 王晓梅 18532583816 法官助理 18532586563 遵化市检察院 公诉部长(副检察长)郭成亮 13813587767 公诉人 杨海龙 迁西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紫玉街5号 检察长 狄泽军 副检察长 李宗柏 5973888 18932513888 副检察长 史凤合 5973228 18031518228 副检察长反渎职公民权局局长 韩国如 5973918 18932513918 副检察长 万学军 5973856 18932513856 反贪局局长 梁瑞东 5973989 18932513989 纪检组长 张爱东 5973966 18932513966 政治处主任 高丽艳 5973188 18932987688 迁西县政法委 地址:河北省迁西县景忠东街23号 书记 张怀良 办电0315-5886366 常务副书记 尹秀瑛 5615885 13473898158 迁西县公安局 地址:迁西县凤凰东街8号 局长(副县长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贾宝忠(遵化人,曾任遵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13832988950 政委(曾任迁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委) 张小峰 13832989619 宅 0315-7696666 主管副局长 付国强13832983612宅0315-5689811 国保大队 电话:0315-8616029 大队长 田润友13832983178、0315-5689886 尹庄派出所 5989521 5989110 所长 张邵华 13832984001 副所长 方江 宅5668580 18832989701 余鹏飞 13832986327 李文利 5989521 18832983378 迁西县委宣传部 地址:河北省迁西县景忠东街23号 侯建华 迁西县委宣传部长 李作林 迁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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