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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拉关系”的习气
文/小莲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最近遇到一位陌生的同修,这位同修一见到我,我并没有问她什么,她就把自己所做的事情和与谁联系全盘托出,甚至还说自己是“明慧某某某”,谁是负责技术的等等,不注意安全更不修口。

对于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我想除了是证实自己的执着和欢喜心、显示心作怪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因素:常人中那种“拉关系”的习性。这种心绝不止是人情那么简单。

因为我们在人中修炼,就避免不了与人接触,特别是在邪恶全面迫害的情况下,有不同方面能力的修炼人,在特定的事情上配合一下,这就需要有个“信任度”的问题。这样一来,人的这种执着就容易掺杂進来了。其实衡量对方怎么样,我们就按照法的标准,看其心性状态也就行了。“与谁认识”“谁对其肯定”这都不是法的标准!即便真的是与谁认识,哪位自己熟悉的人说了什么,都要用法去衡量!这是原则问题。更何况很多时候,因为信息不通畅,不排除当事人捏造事实,骗取信任以达到自己的某些目地。比如一伙乱法的人为了让同修相信其说辞,就骗同修说,某人对他们的状态肯定了。当同修不用法去衡量,听信他们的一面之词,相信了他们的话,给自己的修炼带来了不必要的干扰。

关于修口,我始终觉的,即便是没有这场迫害,自己在做什么如果与对方没什么关系的话,也不该多说。即便不涉及安全问题,也涉及放纵自己的执着和人心的问题。而修炼人不就是通过正念对待所遇到的事情,彻底的把所有人心去掉嘛!更何况现在我们还处在被迫害时期,我们这样不负责任的随口说出哪位同修在做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这与那些出卖同修的行为有啥大的区别呢?置同修和修炼者所参与的事情于危险之中,这根本不是一个对自己和大法负责的行为呀!

说句更为实在一点的话,无论我们“认识谁”、这个“谁”对自己的所谓肯定,都不是法的标准,要想修炼,就得严格以法为师,扎扎实实的修自己、去执着,才能得到提高。

师父在人间正法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岁月,期盼着我们真正的走向成熟,众生期盼着我们真正的将他们救度,我们应该牢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真正的放下自己的人心,理智起来,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做好我们该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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