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八年,中共广东各级“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人员和警察经常上门恐吓、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对他们非法判刑之后,再送到监狱实施酷刑折磨,强迫他们放弃信仰。 据二零一八年明慧网报道的消息统计,本年度,广东省至少有14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拘禁,其中有二人被劫持到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迫害,其中有46人被非法判刑,还有很多人正在遭受中共的恶意构陷,包括非法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庭审等。 图:2018年广东省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次统计 | 表:2018年广东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人数与名单全部147人 | 绑架拘禁:留置、洗脑班、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庭审等迫害:101人 | 非法判刑:46人 | 广州:25人 | 14人:吴健明、阎荣杰,钟海燕,广州市梅花园一位陈秀萍法轮功学员,禤彩娇,老赵,余萍(广州市洗脑班),李庆华,曾浩,董丽娟,杨英,杨武英,胡晓云,罗桂友 | 11人:徐智银四年、刘欣一年,潘书萍一年六个月,李常兴四年,杨秋仁八年,杨金花一年五个月,王家芳三年半,谢宇两年,吕春夏两年,王何春一年三个月(已回家),陈智波一年六个月(已回家) | 深圳:31人 | 20人:胡丽珍,廖丹银(撤诉释放),钟萍,红梅,李中秋,刘亚善,张静璇,刘佩钦,张可辉;傅秀芳,刘佩钦,胡丽文,杨波、肖颖、窦君,朱薏,刘利军,杨观仁(撤诉释放),徐琴,张淼 | 11人:陈小燕一年半,江荣欣五年,陈智聪五年,么淑霞三年、么淑艳一年半,陈爽七年,冯少勇八年、陈泽奇八年,陈新风三年六个月,黄濡红三年六个月,朱大江两年半 | 梅州:8人 | 6人: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郑桂芬,罗春泉,林金兰 | 2人:陈利芳四年缓期两年、监外执行,并被勒索五千元罚款;张晋怀四年刑 | 湛江:3人 | 1人:许通(湛江洗脑班) | 2人:陈海霞七年,陈鑫四年 | 茂名:12人 | 8人:李合英(已回家),甘惠玲(已回家),范氏秋庄(越南籍);林丽珍、林燕梅、吴朝棋,凌秀,周其雪 | 4人:曹君艺两年、朱石雄一年六个月(四会监狱)、梁远胜一年九个月(四会监狱),陈乐安两年 | 东莞:4人 | 3人:邵俊,邝丽英,萧月好 | 1人:徐东梅两年半 | 佛山:8人 | 7人:余瑞明,李燕群,胡雅婷,刘燕南,赵建良;彭辉生,覃志惠 | 1人:李瑞喜五年(韶关北江监狱) | 江门:5人 | 5人:司徒潮益(押半年被勒索7万元后放回),余荣新、谢清夫妻,王斌,劳月素 | | 河源:3人 | 3人:赵海勤、黄栢鸣,邱汉浓 | | 揭阳:8人 | 6人:黄芝玲,吴春雄、唐健群、吴旭钦、陈晓彬、蔡林华 | 2人:黄少勇两年九个月,林介平四年六个月(广东女监) | 珠海:7人 | 6人:吴美兰;李素娟,卢健雯,刘定松、曾青,陈煜棣 | 1人:林永旭三年六个月 | 汕头:9人 | 8人:马奕伦、黄桂叶,吴佩珊、下莲姨、湖北姨、许道明等四人(已回家);吴佩文,许木群 | 1人:蔡淳鹏一年六个月 | 肇庆:4人 | 2人:梁伟英;林巧娥 | 2人:梁群好三年(已送监狱),李亚莲三年 | 惠州:7人 | 2人:林华云,许阿姨 | 5人:黄群芳一年九个月(广东女监),周育琴十年(罚金五万元)、石雪梅九年(罚金三万元)、刘庆强四年(罚金一万元)等三人已被送监狱,何镜如五年(罚金一万元,北江监狱) | 潮州:2人 | 1人:林义妆 | 1人:吴秀梅两年(罚款三千) | 韶关:2人 | 2人:曹丽萍,胡宗秀 | | 中山:3人 | 1人:李秋菊 | 2人:陈垠好三年、郑淑琼三年 | 汕尾:5人 | 5人:潘智好、陈松青,周富昌(已回家),彭雪花、庄内妹 | | 云浮:1人 | 1人:王翠珍 | |
说明:阳江、清远、揭阳等地级市未见相关消息报道。 一、法轮功学员黄敬贤被迫害致死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四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黄敬贤,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到惠东县看守所迫害,同年八月二十六日被惠东县国保、六一零办迫害致死,遗体至今被冻在殡仪馆里,已经停放五个多月了。 目前,家属已请了律师,要求惠州市、惠东县国保、六一零办、公安部门、相关执法人员要遵守法律,依法解决这个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为死者伸冤,并要求依法赔偿,还死者清白。 二、在中共监狱被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广东省内被中共劫持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有: 1、余凌岚、熊文芳、陈清芳、余梅、苏桂英、曹君艺、陈乐安、林介平等人被劫持到广东女子监狱; 2、涂晴光等人被劫持到广东省韶关监狱; 3、朱大江等人被劫持到广东四会监狱; 4、李常兴等人被劫持到韶关北江监狱; 5、梁剑君被劫持到韶关北江监狱,后被转到广东省从化鳖头监狱。 中共监狱是实施拘禁和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黑窝,其酷刑与整人手法花样繁多。二零一八年,广东省内曝光出来的监狱暴行有: 1、广东四会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郑明辉被严重迫害导致家属控告监狱责任人,柯郑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2、广东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迫害。例如,刘玉娥、王淑玲、曾和平、罗峻、陈广云、吴小菊等被广东女子监狱严重迫害,杨凤桃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高危。 广东女子监狱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被曝光,该监狱四监区的区长、副区长换动频繁,但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女狱警一般没怎么变动,多年来一直从事迫害,如:警号为4455402的于(音)姓警察,警号为4455361的徐(音)姓警察,警号为4455188的陆(音)姓警察,警号为4455416的王(音)姓警察,警号为4455175的警察,警号为4455522的谭(音)姓警察,还有恶警周琼、陈晓欣、李春梅、廖某某、武某某等。 三、被中共公检法荒唐庭审、枉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曹君艺,家属参加旁听,家属聘请的北京兰律师和张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四次被审判员和法官打断。律师严肃地指出:“法庭上不讲法律,还开什么庭?”正邪大战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两位律师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曹君艺的所谓证据一一推翻。最后,法官问当事人曹君艺:你还有什么说的?曹君艺大声回答:“我无罪,要求无罪释放。”法官说:“休庭。”最后,中共法院仍枉法冤判曹君艺两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朱石雄。非法庭审开始,法官问朱石雄:“你有什么要求?”朱石雄大声说:“所有的共产党员回避。”法官停顿了一会,参加庭审的人才回过神来,思考这个问题。随后,两位律师把公诉人构陷朱石雄的所谓“证据”全部推翻,要求法庭依法无罪释放。二位律师的无罪辩护法理清晰,有理有据。来参加非法庭审的人,开始都不屑一顾的、似听非听的像睡觉一样,逐渐的睁大眼睛精神起来,包括法官都自始至终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最后,一位律师说:“此案没有办案人员,没有证人,我的当事人什么都没有做,在家修炼,没有犯罪。在家修炼被抓,如果法官判他有罪,二审我不要钱也要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最终控告到最高检察院,直到我生命最后一口气。”最后,中共法院仍枉法冤判朱石雄一年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院下达判决书,法轮功学员周育琴被冤判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石雪梅被冤判九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刘庆强被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先前,在非法庭审时,律师已经有理有据地讲述了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明确指出起诉书指控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是极其错误的!律师在辩护词中说:总共不足1000字段起诉书,我横竖看了好几遍,怎么也没看出起诉书究竟在说周育琴等三人破坏了国家哪部法律,抑或是破坏了哪部行政法规的实施?究竟给社会、给国家、给人民利益造成了什么危害?……香港、台湾及海外不到处都有法轮功修炼者在宣传法轮功吗?他们的社会不照样在有序进行着?也没有给当地政府带来什么麻烦!……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台面上的傀儡和幕后操纵的盖世太保(六一零非法组织),而不是这些信仰群体。 四、被中共监控、恐吓、骚扰、勒索、抢掠的法轮功学员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方式还有:恐吓、骚扰、监控、抄家、注销身份证、开除公职等。 二零一八年,广东的法轮功学员刘正珍、夏姨、常琳、易朝玲、周常兰、李铁钢、黎风保、黄泉英、成爱央、罗玲、何翠琴、李坤、赖秀凌、阿龙、李建英、彭辉生、温琴英、邱桂红等人都遭受过此类迫害。为避免中共人员绑架,有些法轮功学员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如李坤),还有的法轮功学员失联、失踪…… 极其荒唐的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政府人员竟非法扣押并注销了法轮功学员阿龙的身份证。 还有,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杨关祥因工作需要前往青岛,在青岛机场,竟被当地警察非法拦截并被强制遣返回茂名。 中共各级六一零官员和不良警察,还借迫害法轮功的邪恶运动,大肆掠夺、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在这方面,深圳的公检法人员近年发了大量的“黑心财”,他们有朝一日终将会被举报和查处。 据了解,深圳法轮功学员庄严的家属被勒索了十万元,吴红娟的家属被勒索了五十万元,杨红的家属被勒索了几十万元,曾和平的亲属被勒索了二十五万元。余毅文的家属被勒索了几十万元,两部汽车都卖了,他开的公司也受到很大损失。么淑霞、么淑艳姐妹的家属被警察骗了三十多万元,开始时办案警察对么淑霞儿子说拿二十万元,可以放你妈与你姨出去。么淑霞的儿子就送了二十万,后来警察说不够,儿子又送了十多万,最后还是没有放出来。儿子又去找办案警察,问什么时候放人?派出所反而把么淑霞的儿子抓起来了,非法拘留了十五天。现在儿子钱也花光了,欠了房东多个月房租,生活费都没有了。最后,么淑霞、么淑艳姐妹还是被非法判了刑。 二零一八年,广东省内还有中共的洗脑班存在,如:广州市洗脑班和湛江洗脑班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另外,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位于紫金临江工业区紫河路)的河源市“教育培训基地”内也开设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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