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二零一八年二月初,我在铁路道口值班准备接车。这时过来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道口处,下来三名警察:一名是本县车站铁路派出所所长,另两名是市公安处警察。我与他们打过招呼,他们就進了道口房。我在外面值岗,一趟、一趟的接车。列车过后,他们几个人从道口房出来,什么也没说开车就走了。 事后我把这一情况报告给了工长,工长说:所长给我打电话,说是找你的。我说:找我的咋啥也没说就走了?我悟到我应该给他们讲真相了。于是我向工长要了所长的电话号,给所长打了电话,说:“所长,我听工长说你们今天来是找我的,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呀?”所长说:“到各个道口检查一下。再一个就是快过年了,过完年就要开两会了,你不是炼法轮功吗……” 我紧接着说:“我炼法轮功怎么了?国家哪条法律规定的不让炼法轮功啊?《宪法》第三十六条不是明文规定信仰自由吗?二零零零年公安部下发的第三十九号文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根本就没有法轮功。邪教之说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信口雌黄说的,个人谈话也不能代表法律。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更好的人,自从我炼法轮功之后二十二年了,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没有因为违章违纪扣过一分钱,还得了两个工务段安全标兵。车间主任曾经对我说:‘我最敬重你这个炼法轮功的,我心里没有第二个像你这样的人,你给铁路安全起到了表率的作用,我代表全车间对你表示感谢。’我说:‘你别感谢我,你要感谢就感谢我师父吧,是我师父叫我做好的。’那是因为我是炼了法轮功之后才变好的。” 还告诉所长:“善恶有报,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到时候会殃及你自身和家人。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特别是善待佛法修炼人,你会得到福报的。” 我心态平和的和他通话二十多分钟。最后他说:“我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这不是上边公安处来人了嘛,也就是走过场,我不会迫害法轮功的。” 我们的通话结束了,一场无理的迫害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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