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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高顺亭和赵群被劫持一年多 现面临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高顺亭与赵群去年八月被新华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愈一年,现在律师被通知将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下午一点半在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

'高顺亭'
高顺亭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在林业宿舍附近为姐姐找出租房时,遭五、六个新华分局警察劫持,他们穿的都是便装,未出示任何证件。警察抓人后也不通知家属,当时高顺亭家属因为她的失踪,而到新华分局报案,新华分局给查询后,却说没有这个人。

同期被绑架的还有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赵群。警察抢劫他们的私人财物,并一再构陷他们到爱民区检察院。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曾两次退卷,后来将案卷送至爱民区法院。高顺亭和赵群一直被非法拘禁在牡丹江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

家属与律师多次找办案单位敦促放人。二零一八年三月,两位代理律师分别会见了高顺亭和赵群,律师对办案人说:这个案子就是个错案,希望办案单位立即撤销案件。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两位代理律师曾律师和吕律师,去爱民区法院沟通,要求无罪释放高顺亭、赵群。法院的张法官告知律师,本案原本六月十九日开庭,将延期;对无罪释放意见,称自己无法做主,需要汇报领导才能答复处理。

律师会见高顺亭时,高顺亭表示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会见赵群得知,曾有两个女法官要求赵群解除对律师的委托,称写认罪书,法院会从轻处罚。赵群没有答应,重申自己无罪,坚持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希望法官不要继续做恶。法官见赵群态度坚决,便匆匆离开。

'高顺亭的姐姐高兰亭穿着申冤衣服'
高顺亭的姐姐高兰亭穿着申冤衣服

当天上午,高顺亭的姐姐高兰亭穿着申冤衣服,拄着拐,费力地到达爱民区法院门口。呼吁:放了我妹妹,我妹妹没有罪……高兰亭哭着向法院工作人员讲述六旬的妹妹为自己租房无辜遭绑架的不幸遭遇,及自己生活艰难,需要妹妹照顾等情况,却遭法院人员推诿。

高兰亭每天奔波于各部门讲述自己的妹妹是好人,租房子不违法,呼吁立即释放妹妹回家,却遭敷衍和恐吓。高兰亭生活非常困难,患过脑梗,走路不便,刚扔下双拐,近日在营救妹妹途中,在公交车上因司机急刹车而被摔伤,手臂骨折,高兰亭没有怨恨,到医院做包扎后回家休息。

高顺亭是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炼法轮功之前她经常胃疼,并且曾经因车祸造成粉碎性骨折,后来经常腰疼,于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后不适症状全部消失了,性格也变得比以前开朗了。她原来脾气特别暴躁,炼法轮功后真的改脾气了,与人为善,对邻里帮助,对姐姐体贴照顾,有多大的脾气在家也不发了。

高顺亭在丈夫眼里特别好,一说起她以前的事情,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人才有点精神,“善良、厚道、处处为家人着想”。他不住地夸老伴,仿佛又回到一家人在一起时的幸福时光。自从老伴被非法关押,高顺亭丈夫四处求告无门,急火攻心,左侧眼睛连带半个脑袋疼,痛得直撞墙,现在左眼几近失明,头发也一下子白了许多。高顺亭的儿子急盼着母亲能尽快回家。

高顺亭家属多次到公安局、信访办等部门鸣冤,有警察却威胁说:“再去就拘留!”但家属知道自己的亲人是善良的好人,没有违法,无论多么艰难,也要坚持申诉,直至亲人平安回家。

赵群是家中的老儿子,非常孝顺母亲,他八旬的老母亲也多次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要求放人,却至今也不让见人。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着急上火,天天趴在家中的小窗台上向外观望,眼睛都快急瞎了,就盼着好儿子赶紧回来。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以“真、善、忍”法理为指导,学炼者不仅可以通过炼功达到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时按照“真、善、忍”原则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目前法轮功已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书籍被翻译成40种语言文字,全世界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及创始人因对社会做出的杰出贡献,受到各国、各地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超过3000项。

修炼法轮功不仅不该被迫害,而且应该受到表彰。即使在中国,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信仰法轮功违法。《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迄今为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十四种,其中也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两条,废除了法轮功类出版物的出版禁令。说明即使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出版法轮功资料也是完全合法的。

家属和律师呼吁,信仰合法,立即无条件释放高顺亭和赵群回家。


相关单位和人员信息:
爱民区检察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祥伦街82号,爱民区检察院,邮编157009
电话:0453-6557388
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王娟13845340526,18645760199
爱民区检察院:左强13836364818,18645760010
爱民区法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爱民区法院,邮政编码:157011
副院长、审判长:季明18645770167,13704838909,0453-8909459
审判员:张颖18645777171,13836375966,0453-8909481
审判员:王楠18645777172,13204533269,0453-8907599
书记员:仇爽18645777173,0453-8909481
姜冰冰13945325888
国保支队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乌苏里路兴隆街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李学军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0453-6282637 0453-6282639 13945343051 15504530351
牡丹江市国保政委李哲13604831098;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杨丹蓓 0453-6282635 13945309336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尹航 0453-628252615504530358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马群 0453-628252615504530350
彭福明13845344344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岩松:0453-6282526
新华分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地明街曙光新城院内新华分局,邮编:157009
吕俭15504531969
李松15504531986(新华社区警务大队队长)
赵振龙,付饶,孙云云
新华分局社区警务二队警察 林治山13514563268
新华分局圣林小区警务大队警察王继友13514575055姜延春 15504531989
新华分局警察李君凯 13945341680 于琦芳13945345469刘天祥 13945365122 高嵩15504530221
新华分局科员 胡鹏 13514590987 孙志强 13845362718
郑承业15504531960 李易南 15504531962高怀宇15504532004
温放 15504531978 赵晓丹15504531980
新华分局向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 胡晓松15504531862
新华分局光明社区警务大队警察 张迪 15504531958
新华分局大庆社区警务大队副队长 张文军15504531981警察周游 15504536025
牡丹江看守所电话(0453)6481006
第一看守所电话:0453-8107371联系人:黄振权
第二看守所电话:0453-8107372联系人:孙艳鹏
政工服务电话:0453-6484878联系人:董刚
监管举报电话:0453-6483539联系人:王明利

'爱民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娟'
爱民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娟
'新华社区警务大队李松'
新华社区警务大队李松
'国保支队长李学军'
国保支队长李学军
'国保警察马群'
国保警察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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