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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南召县法院枉判三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南召县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上午非法对三位法轮功女学员开庭,诬判王彦青(七十二岁)三年,赵怀英(六十三岁)三年,郑华(五十多岁)三年缓四年。

王彦清的律师在庭上为王彦清做了无罪辩护,并向南阳中级法院交了上诉书,向巡视组交了控告书,控告南召公、检、法迫害她的当事人。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南阳市中院去人在南召县开庭,把王彦青的上诉材料带走。

三位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向当地民众讲真相,被南召县公安局督察队警察柴峰、吴春伟跟踪陷害。南召县城关镇派出所出动二十多个警察在沙坪村把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团团围住,一名警察对赵怀英胸前猛击一拳并给她戴上手铐,把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强行推上警车,拉到城关镇派出所,扣留了她们的电动三轮车和真相资料。

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南召县公安局办案中心,逼迫量身高、量脚印、按指纹。几个警察对三人作为所谓“大案要案”折腾到晚上九点,把她们送到南阳市看守所。到看守所后检查身体。王彦清身体不合格,后来又拉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做CT,检查结果王彦清百分之七十五血管坏死,重症冠心病,心绞痛,看守所拒收。

办案人员打电话请示南召县公安局副局长孙俊祥,孙俊祥说:“死活都不叫拉回来”。他亲自从南召开车(一百多里)到看守所纠缠不休,看守所就是拒收,无奈只好把王彦清拉回到南召县家中监视居住。南召县公安不经本人同意,用从王彦清身上搜走的家中门上钥匙,私自把家门打开进行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一双玉钩、集资房收据,并把箱子撬开收走借款条等私人物品。

王彦清在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警察曾问她有没有财产、存折、股票、工资等。四个月后让签逮捕证。王彦清拒签并说:“师父让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这有啥错?我没有犯罪!”

南召县公安局副局长孙俊祥为加重对王彦清的迫害,找人开后门到另一家医院再次给王彦清检查身体,医护人员说王彦清的心脏上有个洞,有一张纸那样薄洞就穿了,南阳看守所坚持拒收,但南召县法院仍非法对王彦清判三年。


南召县司法局监督电话0377--66909686
南召县政法委:电话:0377--66910610
政法委书记:吴庭凯,15188226836;
南召县公安局:电话:0377--66913306
南召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长:刘国松,186239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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